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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沒有拿刀砍女兒!!! 做戲就要做全套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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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午的時候就在想,有無可能告自己民X黨的人員呢??既然美國總統都可以告,自己黨內人員說不定開始互相告,那不等於自己人殺自己人了 |
中秋節快到了, 吠月之犬叫得比較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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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想到一句台語俗諺 狗吠火車 :on_44::on_07: |
扁控美案/扁:曾感神秘力量運作 過去8年不解才走錯路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的陳水扁具狀控告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等人,未負起佔領台灣的義務,要求啟動在台灣仍有效的美國軍事法庭,重新審理扁案,扁在訴訟文中指出,他在總統任內,常常感覺到有一股「神秘力量」,在後面同時運作。 陳水扁在23日下午,透過「福爾摩莎法理建國會」發起人林志昇召開記者會,出席者還有美籍人士何瑞元、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慶林,並有近30名挺扁人士前往聲援。而現場媒體記者都拿到一份「陳水扁控訴美國簡要訴訟文」,當中詳述扁的控美訴求,強調在美、日太平洋戰爭之後,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本土台灣人不必接受任何「中國流亡政府」的法律約束。 陳水扁說,中華民國並非舊金山和平條約之簽署國,在該條約的內容中,顯然沒有將台灣割讓給中華民國,因此認為,台灣仍留在該條約的「主要佔領權國」美國的管轄下,這個管轄是由美國「軍事政府」來執行的;他認為美國軍事政府對台灣的管轄權在至今仍然存在,「我深信本地台灣人民有權利享受美國憲法與美國法律的某些基本權利,特別是有關生命、自由、財産,以及正當法律程序」。 陳水扁自稱是「前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在他8年的總統任內,「我常常感覺有『神秘力量』在後面也同時在運作,這個後面運作的神秘力量,是1979年的『美國台灣關係法』,也是美國總統發布的某些首長命令,而不是1952年的『舊金山和平條約』。」 他在擔任總統期間,實際上是擔任「在台灣代理美國執行官」。 扁並在訴狀中尋求4項救濟:一、要求命令台灣的美國軍事政府,來說明清楚,其與中華民國總統之代理關係。二、說明清楚原告(陳水扁)地位,是在任職中華民國總統其間所做所為,其實是當做美國在台灣代理美國執行官。三、命令美國軍事政府,要求現任中華民國總統馬先生,停止對原告之所有訴訟,恢復他所有的公權等權力,以及廢除他的無期徒刑判決。 四、由本願指定本案之監護人,來協助進行本案所需的調查工作。 林志昇在記者會中指出,他到台北看守所探扁4次,扁親口告訴他,過去8年,因為不知道台灣的地位,所以走錯路。林志昇也說,美軍在莫拉克風災之後派遣直昇機來台,就是要宣示對台灣的主權。林志昇強調,台灣不是美國的第51州,而是地位未定的佔領地區,他樂觀認為,這場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提出控告美國政府的官司,有百分之百勝算,因為真金不怕火煉、真理越辯越明。 陳水扁控美案是扁在8月25日在看守所簽下同意書後,轉交美籍律師處理,已在9月21日正式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提出。外界質疑這是阿扁面對扁家弊案的司法策略,對此,林志昇解釋,扁控美案與現行中華民國體制下的扁案審判是無關的,完全在於釐清台灣的國際地位和人權保障,但是在媒體追問下,林志昇還是表示,如果能透過此案解救陳水扁,何樂而不為? http://www.nownews.com/2009/09/23/91-2510262.htm -------------------------------------------------------------------- 從某些跡象顯示,陳水扁並不如外界所想'他瘋了" 隨著另一案a外交費被起訴,他可能認為司法上大勢已去,過得了四大弊案,之後還有在調查中的金改弊案,再糾纏下去扁家沒完沒了 可能有些人忘記早前他說要再寫第三本書有關過去八年執政的美中台關係的秘辛,後來沒有下文 現在看來他已沒路可走,藉由隔海訴訟向美方討價還價,能否弄個"政治庇護" |
越來越多招了
看看阿扁還可以演甚麼 這齣戲比八點檔娘家還要精彩 說不定還可以破千集喔 而且這齣連續劇的收視率是全台最高,甚至是全世界最高 因為是台灣人的榮耀,世界都在矚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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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問題是美方會理會前總統嗎??我想美國總統知道這事情也不太可能理會我們的前總統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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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們真希望陳水扁有種把美國交往的所有事情全部抖出來,看看台灣的總統是否兒皇帝?順便拆穿所謂"主權獨立國家"的謊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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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老美會忍無可忍,請CIA處理掉他....完成他跟上帝、佛祖上訴的願望..:on_44::on_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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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幾個朋友湊一湊給CIA 佛祖等不及要見他 :on_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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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這麼麻煩,直接把他丟在亞馬遜河不就好了,一方面餵飽食人魚,一方面回歸大自然 |
原來台獨是要脫離美國的統治呀!!
那李慶安根本就沒雙重國籍的錯了呀!!! 不知道檢方是否該撤銷起訴了啦! |
新聞報導駐美國記者找到扁在美國委託的律師採訪,說了一大堆廢話~"什麼有信心云云...."(心裡一定在想住在土城看守所哪位的錢真好賺:on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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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延押庭也真爆笑
為求法官放人一下自比翁山蘇姬可以軟禁(政治犯),一下又說可以帶腳鐐(不是強姦犯特有的嗎?) 扁真有guts就該在延押庭不作答辯,直接嗆法官台灣法院沒有資格審理他或判他罪,美國才有管轄權,幹嘛要向法官哀求如此沒出息?:on_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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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直接浸豬籠 這種政治強姦犯 強姦我們台灣的政治 浸豬籠都太便宜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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