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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趨勢/58%怨偶 「破綻主義」判離
怨偶太多了,法官不再勸和不勸離!去年各地方法院判准的離婚官司,有五成八的案件,法官都是採取認定較為寬鬆的「破綻主義」,認為婚姻出現破綻、雙方已無法復合,就會判准,成為離婚官司的新趨勢。
有些相愛的人為了廝守一生,什麼都可以拋棄;不愛時想離婚又絞盡腦汁,什麼招術都使上。司法院統計,近十年有三千兩百多對怨偶,為符合民法規定的離婚條件,其中一方甚至故意犯罪被判刑六個月以上,只為了掙脫婚姻枷鎖。 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當夫妻一方有過失,符合法定的十個離婚原因例如通姦、遺棄等,法院可判准離婚。 另外,夫妻若有重大事由,致婚姻出現破綻,責任較輕或無責任的一方也可請求離婚,稱為消極的「破綻主義」。 民國八十八年,各地法院判准離婚案件有近三千八百件,大都以法定離婚原因為標準,有四成六的理由都是惡意遺棄;只有約一成案件是以其他重大事由、致婚姻有破綻而判離。 但司法院統計,去年各地方法院以「有法定離婚原因外的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而判准離婚的案件,快速上升到五成八。而在都會型的法院,如板橋、台中、台北地院的比率分別高達八成一、七成三及六成四,高雄地院也逾六成。 司法院分析,這應該是都會地區的民眾,比較能接受個人主義濃厚的「破綻主義離婚制度」,不再為婚姻忍耐。 官員也表示,隨著社會對離婚的接受度提高,法官更能體察民情,不受十個法定離婚原因的限制,逐漸以婚姻修補無望的其他重大事由,讓怨偶得以分手。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169246.shtml ==================================================== 這年頭離婚正夯 很多都是結婚短短幾年又離婚了 看來現在人的婚姻越來越脆弱 |
7年之癢? 5年內離婚率高
法官對於判決離婚的態度日益開放,但台灣民眾對離婚的態度又如何?根據內政部統計,結婚零至五年的離婚率,比起其它婚齡都高。俗語「七年之癢」的說法,顯然和統計結果並不相符,或許可改為「五年之癢」了。 根據內政部統計,近十年的離婚率,從民國八十七年的一千對中有九點零三對,一路到九十二年的十二點九七對,這也是近十年最高的數字。九十三、四年略降,九十五年的十二點八四對,是十年來次高的離婚率。 值得注意的是,前年的離婚率,突然降到每千對十一點六一對,去年再降到十一點一一對。對於下降的原因,內政部戶政事務高階官員分析,去年離婚對數減少,主要是因為結婚對數下降。 至於前兩年離婚率下降的原因,官員指出,國外有相關分析指出,經濟不景氣的時侯,離婚率往往會下降。往好的一面看,這或許表示在時局不好的時候,夫妻反而更能彼此體諒,共同度過難關。 至於「七年之癢」的說法,官員表示,與其看這句成語,不如看西洋人怎麼稱呼婚姻,一年的結婚紀念日,西洋人稱為「紙婚」,從這裡就可以看出,結婚頭幾年,夫妻間衝突最多,關係最脆弱。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趨勢是,內政部統計近十年來,婚齡釱卅年以上的離婚者,十年來增加百分之十點三六,在所有婚齡層中增幅最高。官員分析,高婚齡夫妻離婚率飆高的原因,是因為從結婚五年到卅年間,正是撫育孩子的時候,過了卅年,孩子多半已經長大成人,這個婚齡的夫妻,沒有了孩子牽絆,更勇於追求快樂的晚年人生。日本等國家近年也出現同樣現象。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169136.shtml ====================================================== 現在的婚姻真可憐 隨著物質生活高漲,樣樣都要經濟支撐 中間有一段話更是耐人尋味 前兩年景氣最差的時候,離婚率竟然是下降的? 因此得到結論是,景氣不好的時候夫妻更能夠互相體諒 = =" |
也難過我同事會說,以後我們男生可能真的都是找外籍的女人當老婆了
現在我所知道的不少女生都不想結婚不想生小孩,只想要交男友或自己一個人過 |
引用:
你不知道這種不想結婚的女人才是極品呀 不會和你哭鬧著要結婚、不會每天問你甚麼時候要娶她 男人超怕交往前,女人就說要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好像似交往一下,或是怎麼樣之後就要娶她回家 :on_52: |
引用:
最好是啦~~~雖然不用急著賺錢準備結婚準備與開銷,可是難道希望只有交往不走入紅毯嗎??我的確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因為這樣可以看出來對方是否真的適合我是否真的可以一起走一生,找不確定的想找確定是屬於自己的 |
引用:
男生就是這樣,不切實際 我們女人可現實的多 經濟問題是女人不敢結婚的因素之一,我們不想依賴男人也不想被依賴 可是傳統觀念認為夫妻應該共有財產,這就是我們很不爽的地方 公用基金我們可以出,可是我們還是想要自己的錢錢啦 家庭問題也是個大問題,新一代女性不願意為了一個男人要應付一大家子 所以除非男方諒解,不去理會彼此的拖油瓶(親朋好友) 不然是根本不能結婚 外籍新娘的親人都不在台灣所以沒有這種問題 其實上面的問題都不是很大問題 最大的問題是 你有沒有心要經營婚姻 有的人以為只要相愛就可以結婚 可是人的感情不是數學題,沒有永恆不變的定理 人的感情會變化,當感情質變時 婚姻就變成走味的咖啡 感情有可能變化,但是二人攜手總能度過 如果有一方覺得理所當然不去小心翼翼維持 那婚姻破裂是遲早的 有多少人是因為想結婚而結婚? 有多少人是因為,希望變成阿公阿婆的時候,能和對方攜手相伴而結婚? 這兩者的力量不一樣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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