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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起發律師函 要求蔡同榮道歉
立委蔡同榮指控國安會秘書長蘇起要求內政部提供台灣周邊海域水文資料給中共,蘇起在昨天委託律師賴素如發出律師函,要求蔡同榮限時公開道歉。賴素如表示,蔡同榮必須在收到律師函後24小時內,公開道歉,否則就會提告。
【聯合晚報╱記者邱珮瑜/即時報導】 民進黨立委蔡同榮爆料國安會秘書長蘇起洩露海測資料給中國對口,蘇起委要求蔡同榮24小時內公開收回不實指控,公開道歉,否則提出告訴;蔡同榮上午籲請蘇起不要急著提告,要求先回答去年底探測船團員4、50人中,有3至4名教授前往北京訪問,是否屬實?請蘇起清楚交代。 【聯合晚報╱記者陳志平/即時報導】 國安會要求立委蔡同榮為誣指國安會秘書長蘇起洩露我海域水文資料給大陸,於24小時內道歉,蔡同榮上午再指控有參與海測學者赴大陸。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批評,三天來蔡同榮的指控對象,從蘇起變成研考會副主委魏國彥,再轉為參與海測的學者,蔡同榮的話一被總統駁斥,就顧左右而言他、閃閃躲躲。蔡同榮既然今天再提出新的講法,難道不必為過去兩天來的不實指控道歉?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即時報導】 民進黨立委蔡同榮指控國安會祕書長蘇起,指其指示內政部將台灣周邊海域水文資料交給中共國務院,涉嫌外患罪。國民黨立院黨團上午痛批「民進黨問政,造假保證」,此事涉及國格,國安會若不表達強烈立場,將造成社會大眾誤解,要求蘇起為維護國格,一定要提告,此事不能私了,否則國民黨立院黨團將告蘇起瀆職。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5204066.shtml ================== 閩黨就是這樣 喜歡玩以眼還眼 看到自己的主子扁被告 外患罪 逮到機會就想還對方一眼 當初的國務費與特別費事件就是最佳的例證 不過這次 那個"枉博士"卻以為拿 自由亂報的新聞來玩 責任不干己 真是十足的政客 或許有人會問 蘇起 直接告就好了 (要他道歉根本是不可能的) 其實講到這理由就很簡單 一則台灣的司法太牛車了 (從提告到第一次開庭最快也要一個月,一審最快也要三個月) 一則事件經司法一拖 台灣的媒體向來只重報導開端 新鮮度一過 你就算勝訴也是小小一篇幾句帶過 最後就是 "馬英九涉嫌外患罪" 一個印象常留眾人心中 而且 法院就算判你登報道歉很多政客都碼不理不睬奈他如何... |
我覺得國民黨這些人早該想出對付民進黨這種見招的方法來啦!!
其實最好的方法就是讓司法獨立自主 無論誰說出了重大的指控 司法就該積極介入查證 如果屬實就嚴辦違法者 如果是污衊指控就起訴造謠者 唯有如此才能讓這些愛亂指控他人的八卦者謹慎發言吧!! 也可讓胡作非為者恐懼東窗事發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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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一天到晚處理一堆亂七八糟的社會事件都處理不完了 還要處理一堆亂七八糟立委的告來告去 還要處理水果報一堆告來告去的 這也難怪台灣司法會審判得這麼緩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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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司法讓他低頭他才會"因法不支持所以我低頭認錯",所以樣樣事情都得打 官司... 就像貓空纜車闖空門事件....有是非觀念者不分大人小孩誰不知是誰錯? 非得弄到三審定讞到時候判決確定時就已經被人遺忘,目的也達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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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有案例下載及分享有著作權的影音被判刑六個月,連當事人律師都質疑酒駕撞死人都沒判得如此重 今天平面媒體有一法院判決,被告當事人辱鄰只說了"呸呸呸",舉止輕鄙 觸公然侮辱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兩萬元 台灣社會小老百姓害怕司法,處處都是陷阱,政治人物卻好像完全不當一回事,為何落差如此大? 再看看美國的法律是如何?上星期的熱氣球失踪男童事件,如今證實是自導自演,男童父親面臨多項罪名起訴,包括教唆幼童犯罪,浪費公家資源,違反聯邦xx法律...據報導可以判6年有期徒刑,並罰鍰20萬美元 如果台灣司法可以像美國法律之嚴格,誰敢作假?誰敢亂指控不負責任? |
司法不彰所以有人敢亂來而無畏
如熱汽球事件能很快公諸於世並繩之以法 如此才能遏止虛假不實的事件大量蔓延 司法獨立 最基本的就是政治勢力無法去影響或左右司法 可惜當權者都很不願放棄這份特權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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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會不會像台灣一樣 一天到晚有一堆莫名其妙的官司告來告去 你罵我豬頭,我就上法院告你 你佔我家車位,我也上法院告你 週刊報導不實,也上法院告 立委口水戰,也上法院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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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們的國會議員沒有所謂"言論免責權",天天亂爆料不用負責任 何況司法制度比較健全,高官疑似犯法有獨立檢察官制度辦理,不需像我們名嘴上節目批東批西,總長告名嘴,大家告來告去,應該是我國的獨有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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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我們國父獨創的 orz 台灣政治到底是甚麼時候變成這種亂七八糟? 還記得我國中小看電視,也沒有這麼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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