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剛買新手機 赫見通話紀錄
【陳力維╱宜蘭報導】全虹通信宜蘭礁溪店遭消費者投訴,申辦電信門號優惠方案購得的新手機,居然已使用過「太離譜」。全虹企業坦承疏失,指是門市人員疏失誤提供舊機,除向消費者致歉,願退換新品或等值商品。消基會指出,業者疏失明確,可能導致消費者質疑業者誠信,有必要檢討改進。
店家致歉坦承疏失 宜蘭程先生說,9月15日他到全虹礁溪店申辦電信門號優惠方案,以優惠價購得一支手機,隔日把玩手機時,發現手機的通話紀錄,竟有8月底兩通未接來電及一通已接來電紀錄。他說,這三通紀錄都有顯示來電者名稱,顯見有人已在通訊錄輸入來電者名稱,他質疑店家不老實,「拿人家用過的手機賣給我嘛。」 對此,全虹企業公關部坦承疏失,指是員工錯將其他消費者退換的手機,拿給程先生,除向他致歉,願專案處理此事,也會加強門市員工教育訓練,避免再發生類似錯誤。事後程先生表示,已獲全虹妥善處理,雙方已和解。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業者疏失明確,且這種疏失易導致消費者誤解,損害業者自身商譽,應督促員工交付產品給消費者前,都要做好清點及檢查工作,就能避免再發生這類糾紛。 以上來自: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sueID/20091029 =============================================== 所以我買手機都會要求店家先把電池裝上去,手機開機與恢復成原廠預設狀態,包括清除所有通話記錄與其他紀錄,不管是二手還是新手機都一樣,二手手機一定要請店家恢復原廠預設狀態與清除所有記錄才能交貨 |
這則新聞只能說業者的教育訓練失敗,偷吃都不會擦嘴...
就交易原則來說,購買手機新品的定義不僅止於"有無用過",新品的定義還可 解釋的更細。例如商品未拆封、未使用、未開啟(折疊機)等等細部行為.... 建議消費者購買商品時要先把醜話講在前面,必要時直接亮傢伙(錄音筆)甚至 白紙黑字寫明交易內容,比方說購買XXXXX牌手機乙組,包裝內含有原廠電池 3.6V、XXXmHA電池乙顆、免持聽筒XXXX型號乙付、旅行充電器XXX型號乙 具、本店優惠贈品XXX防刮保護貼乙組。另購XXX電池乙顆或者什麼皮套乙組.. 白紙黑字寫明內容細則與交易模式,例如預付原價金的多少當訂金幾天後交貨。 甚至載明客戶的要求.....好比說... 手機到貨業者不得擅自拆封,需等客戶雙方到場後當面拆封、驗貨、貼保固等 ,如果店家能經歷你這麼多的要求而面無不悅,這家店你以後還可以關照否則 ,建議你去下家店看看.. 我個人還沒用到白紙黑字這招,僅有口頭約定但是店家完全照辦,回家後驗收時 進入工程模式發現完全新品,因為連打開幾次(折疊機)都完全相符..... 先把話講清楚,合理與否讓店家去決定做不做的你的生意,這不是當奧客! 而是自立救濟先保障自己的權益避免吃虧上當..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0:48 AM。 |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