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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通緝犯沒搜身、上銬 年輕警枉死
台北市刺警案,事後調查,兩名執勤的年輕警員都是特考班結業、年資未滿一年,因一連串執勤疏失,鑄下無可挽回的遺憾。
今年七月才從警的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鄭敏弘(廿五歲),前天晚上執行九點到十二點機車防竊勤務;深夜十一點十分左右,鄭在北安路五○一巷七十八弄口看見戴姓男子(五十歲)獨自騎腳踏車遊蕩,盤查發現他是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被判刑一年一個月的通緝犯。 鄭敏弘未依執勤標準作業程序對戴嫌搜身及上手銬,直接打電話回派出所請求支援,值班警員劉元章也未上報,便叫備勤的賴智彥駕駛巡邏車前往載回戴姓通緝犯。而賴智彥(廿七歲)今年初才從特考班結業。 戴嫌未上手銬,賴智彥讓他獨自坐在警車後座,賴智彥單獨開車,反鎖車門押解,鄭敏弘則騎機車尾隨在後。 前晚十一點廿五分,警車抵達北安路派出所門口,戴嫌突然從背包抽出一把長卅公分、刀刃廿公分的水果刀,從後方猛刺賴智彥頭、肩、頸十多刀,其中肩、頸被刺的三刀貫穿動脈,血流不止,賴傷重昏迷趴在方向盤上。 跟在後方的警員鄭敏弘見狀欲上前搭救,卻因車門反鎖無法開啟,他掏出警槍打破左後車窗,戴嫌移往右後座閃避,雙方一度僵持,最後派出所一名小隊長持球棒敲破右側玻璃,將戴拖到車外制伏。 救護車將賴智彥送往馬偕醫院急救,但賴頸動脈大量失血,到院時已無生命跡象,院方勉強插管,凌晨三點四十五分家屬趕到宣告死亡。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5244466.shtml 真是太可惜了 年紀輕輕就因公殉職 是一連串的疏失所造成這件悲劇 特考進來的剛剛下警隊 很多地方都不熟,一個不小心可能就會造成悲劇了 |
我自己曾在台北萬x一間小派出所當過一年的替代役
老實說警察輕乎大意不是一兩件而已 有時常常會叫我們開警車到處接送酒驚或違規 而且車上往往就我跟違規者(或和家屬朋友) 還好我遇到的都比較理性 警界的風氣老實說 真的很差 也許是當警察門路多 做壞事也比一般小井市民容易得多 吃喝嫖賭樣樣來 完全不輸老百姓 而且警察大多怕死 總之 小老百姓出外還是靠自己吧 :on_14: |
這就是所謂的半路出師的警察....:on_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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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裡面好幾台電腦都在打線上遊戲
儼如一個小型網咖 我絕對不會將這種國家機密說出去的 :on_07: |
不管公家或民營,人員從事的工作即使有危險性為了便宜行事,永遠不遵守標準作業流程辦事,重點是主管沒有強烈要求同仁務必遵守
輕則像余文拿他人的大面額發票以小報大被關了一年,重則像主題的警員丟掉性命 若果發生在美國因而被通緝犯跳掉,死或沒死的所有相關人等都要負責任 同事的親友多年前在台北機場負責替飛機加油,據他轉述老鳥同事沒有一人按照s.o.p.操作,曾有督導來臨檢警告萬一不慎會整架飛機燒毀,過不了多久又故態復萌,理由是可以省下時間用來休息,而且用快捷法方操作了多年都沒出事,所以安啦! |
SOP???
攏總是屁??? 應該發明一種司機在後面開車 囚犯坐在前座的警車啦 搜身?? 哈!! 根本是馬後炮 身上沒武器上了手銬也可以用手勒死前座的警察 關鍵還是在那個通緝犯精神有問題 不過是一年多的刑期 殺了警察那可就是數不完的苦窯了 腦袋有問題才會要殺警察啦!! |
引用:
印象中犯病時所犯的罪刑是有減免的!? 應該是會判去精神病院,而不會坐牢吧!? 這方面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orz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4:0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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