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史萊姆論壇 (http://forum.slime.com.tw/)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http://forum.slime.com.tw/f7.html)
-   -   掉一支手機 毀一樁姻緣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54845.html)

lutunhsiang 2009-11-26 09:53 AM

掉一支手機 毀一樁姻緣
 
籌備婚禮明細存手機
張先生把籌備婚禮細節記在手機裡,今年六月卻不小心遺失手機,他傳簡訊請撿到的人「高抬貴手」,卻無回應,等到警方幫他找回手機,一場大好婚事已經告吹,張先生氣得說︰「對方可以賠我一個老婆嗎?」堅持提告還要求附帶民事賠償。
30歲的張先生和交往2年多的女友論及婚嫁,今年6月4日下午,他搭計程車在台北縣中和市圓通路下車,手機忘在車上,因籌備婚禮的重要電話及細節都儲存在手機裡,他急得團團轉,馬上報警,撥打自己手機都沒人接,他發出數通簡訊,拜託撿到的人趕快歸還,都沒有回音。
婚期延期 最後竟分手
張男找不回手機,婚期因而延期,小兩口也鬧得不愉快,最後竟然分手,讓他很鬱卒。
撿到女子:不知有簡訊
今年10月,瑞芳警分局偵查佐沈紀光看到遺失物協尋公文,主動調閱張先生的手機序號,查出這支手機被26歲邱姓男子插卡使用,邱男到案說,姊姊邱靜瑩撿到後給他使用。
31歲的邱靜瑩供稱,6月在永和市搭計程車時撿到,因弟弟手機壞掉,才給他使用;邱女說,撿到手機後弟弟改用自己的SIM卡,所以並沒有電話撥進,也沒注意是否有簡訊,造成張先生婚事告吹,她覺得很抱歉,「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
堅提告 依侵占罪嫌辦
瑞芳警方日前通知張先生取回手機,因見他神情悶悶不樂,細問才得知這支手機讓一場婚姻泡湯,邱女雖表歉意,但張先生堅提告訴,警方昨依侵占罪嫌將邱女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1voqj.html
====================================================
所以當初這位邱小姐在計程車上面撿到手機,應該先請司機把車開到附近警察局,先把手機交給警察處理,必要時候也請司機作證手機是在車上面找到,現在因為這樣害人家婚姻沒了,誰要賠償這位張先生婚姻呢??

ppp0600 2009-11-26 01:34 PM

這樣也鬧到分手表示也無法長久(婚姻關係在日後爭吵的機會很大)這種感情基礎不好之下,婚不結也好

mini 2009-11-26 02:05 PM

個人看來絕非因為手機遺失而導致分手這麼單純吧~

說起來
之前有則新聞說日本鐵路遺失物品處
他們那的手機響了他們也不會去接
(避免侵害他人隱私)
所以要麻不要撿 等失主自己沿路找回
要麻就近繳給警察

個人會選擇不撿
這年頭連遇到他人車禍好心送醫都會被無故指為肇事者
哪天因為撿到手機
失主說被打了好多通高價通話
賴到你(拾獲者)身上多倒楣啊...

亞歷山大 2009-11-26 04:53 PM

我今天也看到這則新聞
男的竟然只把檔案存手機
竟然沒有想過至少備一份在電腦裡
還說要告撿走手機的人
真是蠢到極點

:on_34:

這種人一看就不太可靠了

a471 2009-11-26 05:45 PM

那男的應該感謝這個人侵占手機,因為由這小問題去發現他和另一半不適合..

YaYa07 2009-11-26 09:57 PM

引用:

作者: tom710509 (文章 2205527)
誰要賠償這位張先生婚姻呢??

當然只有那位撿到手機的邱小姐來賠償這段婚姻了吧!!!
如此媒體又可以說掉了一個手機撿到一個好婚姻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1:08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