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被性侵中還聊電話?少女控狼行 不成立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被性侵時還與男友電話聊天,會不會太扯?苗栗縣顏姓男子被未滿16歲的少女指控涉嫌性侵,苗栗地院審理時,法官調閱少女的手機通聯紀錄,發現她自稱被性侵的時間,正在與男友通電話,法官認為不合常理,判決顏某無罪。
少女指控說,她在3月18日凌晨3點到友人住處喝酒、聊天,顏某趁著與她獨處時,趴到她身上強吻,她雖反抗,但最後仍被性侵得逞,整個過程約20分鐘,苗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顏某。 地院調查時,顏某否認性侵少女,法官調閱少女當天的手機通聯紀錄,發現她從凌晨1點28分28秒到4點15分9秒止,斷斷續續與郭姓男友通了多次電話,其中2點到4點,也就是她指控顏某性侵的時段,未通話時間最長也不超過8分鐘。 手機通聯紀錄 露破綻 法官質疑,難道少女被性侵時,至少有12分鐘的時間是一邊被性侵害、一邊與男友通話聊天?法官認為,少女在通話中既未大聲呼救,也沒有向男友求援,已違背常理。 法官並查出,少女的友人曾見少女從浴室出來,顏某躺在床上看電視,少女神色自若,沒有講話,如果少女真的遭到性侵害,為何未及時向友人求救? 法官調查,這名少女交往複雜,曾與前男友發生性行為,前男友因此被判刑並賠償;少女後來又與郭姓男友同居,3月23日,少女的母親在郭某住處附近找到她,報警處理,少女被驗出處女膜有陳舊性裂痕。 法官懷疑少女自知未滿16歲,郭姓男友與她性交會吃上官司,她可能為了保護郭姓男友才做出不實指控,嫁禍顏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1wm58.html =========== 交往真是複雜 未滿十六歲就這麼複雜 真是可惜了 |
怎麼會有這種女生阿,過分~~:on_69:
|
引用:
|
所以有時候的豔遇不是福呀!!!
像我一樣的有為青年們 千萬不要隨便和女孩子們單獨相處 這年頭不是女人才會遇到壞人的啦!!! 如果有女人要和你單獨相處時 記得要和她說你媽媽會不高興的啦!!!!! |
引用:
連獨處都很少有過 有啦 我媽啦 和我媽睡在同一個屋簷下 :on_36: |
引用:
|
引用:
|
引用:
可以和我獨處看看 就會知道我是個正人君子 :on_50: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8:45 AM。 |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