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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看員工MSN 104人力銀行挨告
監看員工MSN 104人力銀行挨告
【聯合報╱記者朱婉寧/台北報導】 2010.01.18 05:23 am 雇主可不可以監看員工的即時通訊內容(MSN)?員工在傳輸資料時,可得特別小心。人力銀行業龍頭之一104人力銀行公司最近就傳出一起勞資糾紛,一位遭解雇的賴小姐上周向法院按鈴控告104人力銀行非法監看員工MSN內容,並涉嫌非法解雇勞工。 賴小姐向本報投訴,她在104任職一年八個月,去年十一月五日,無預警被三名主管叫到辦公室,質問她是否有用MSN傳公司機密文件給她的姪女。公司表示她違反公司規定,當天就要她「走人」,並要求她簽下「終止契約通知同意書」,否則不能離開辦公室,也不許走到外面打電話及連絡家人。 賴小姐表示,她當場質問公司為何未經同意監看她的MSN;但主管回答,因為從去年五月起發現她的MSN流量太大,很不正常,經公司內部核准才監看,事先有載明在勞動合約中。 104人力銀行公關經理方光瑋昨天表示,該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約中,確實記載公司若認為有需要、經過直屬主管同意,可以監看員工電子郵件等通訊內容;賴姓前員工在進公司時有簽字同意,公司依規定處理,並未惡意監看。 方光瑋強調,當天公司主管只是在辦公室中與賴姓員工談離職,並未限制她的自由,她也當場同意離職及簽下終止勞動契約通知書。至於賴小姐表示她傳到外界的不是「機密」,這屬事實認定,由司法程序認定。 賴小姐說,公司所謂的「機密」文件,其實只是基本的簡單資訊,而且「公司也沒有事先警告我這麼做不行」,第二天她即前往警察局報案,控告三名主管妨礙人身自由、妨礙秘密通訊。 賴小姐說,她一度報請台北市勞工局進行調解,但104並不願和解。 這種員工....這輩子別想找工作了:on_07: |
這3名主管真可憐還被告,上班玩MSN本來就是不對,雖然很多公司都可以玩,但公司規定不行,就要遵守阿,不然就自己走人,這樣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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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看所謂的機密資料是怎麼認定的
或許有些人認為和哪家廠商合作沒甚麼大不了 但公司立場可能就會認為和哪家廠商合作很重要 是屬於機密文件不可洩漏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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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間玩MSN
被公司抓到了就趕快認錯唄!! 還要告公司 公司沒規定上班不可以的事很多 反正不屬於公司的事 基本上上班時間都不該去做的 老闆吃瘋了嗎?? 付錢請你來做你自己的事 這就是台灣員工不敬業的地方啦!! 以前我有一個員工 有陣子上班常常遲到與請假 他振振有詞的對我說公司可以扣我的錢呀!! 如果公司想要扣你的錢..那他根本不需要請你來了啦!!! 他才不講話了啦!! 所以聽到有人一面倒的批評老闆時 我常不以為然啦!!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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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則新聞我看法是..
1.104官方說他們發現他的MSN流量異常所以監控,發現他對外傳輸"機密文件".. 2.員工說它是將工作需要的圖表交給"姪女"去製作,因為他姪女有該軟體證照.. 就MSN本身來說,104是允許使用的,否則它網管封鎖即可不用囉唆。 其次是機密文件的認定,員工與資方雙方看法有出入,員工認為那沒什麼不算機密, 所以他才委外給姪女代工,幫他弄圖表。可是資方卻認為那文件算秘密不得外洩... 目前勞方告資方妨害自由、妨害秘密通訊.....前者認定與否得看法官的心證,因為 資方用的手段在我眼裡已經構成了妨害自由、恐嚇。資方要求勞方簽下"自願離職書" 才可以離開辦公室、公司,而且不准他對外通訊求援。勞方知道簽下這紙契約將使他 喪失許多權益,而且也間接承認他有過失,所以他不願意簽署,再者他對資方開除他 的理由已經不服了,他怎麼可能自願簽下不平等契約? 後者,妨害秘密通訊也需要法官心證,如上述各位所說的,如果機密文件認定不被採 信那妨害秘密通訊應該也會成立,因為資方的監控將無合理因素支持.... 這新聞中我認為最大的瑕疵是該員工將他自己工作需要的圖表"外包"給姪女製作,這 就是她被公司認定洩密的主因。接下來逼她自願離職的手段就簡單了,到底是單純的 洩密開除還是有陰謀的藉故藉端的惡意資遣到時候水落石出就真相大白了.. |
是機密也罷, 不是機密也好
是屬於公司的就不該私自外傳 她還敢到處爆料申冤? 頭殼是真的破掉了 :on_07::on_07: |
引用:
不知是否這個員工在網上爆料?我在別的地方看到被火掉的前總監,除了被質疑利用公司資源兼副業,傳言同樣被公司內部監控msn得知他幹了什麼好事與誰對話及對話內容....老闆才在忍無可忍下火他 傳言也有可信度,他自己公開承認是被迫離職,並沒有拿資遣費,如果沒有把柄在公司手上,身為高級主管服務15年為了他口中的所謂'小事"可以不資遣直接逼退? |
引用:
我還是乖乖做個小員工就好 反正我上班也不聊MSN :on_44: |
這新聞我只覺得,當初這位女員工如果聰明的話,在辦公室少使用MSN這類即時通,除非是公事用任何私事不要用,要討論私事下班之後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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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這個女員工年紀不大吧
如果經歷過兩蔣時代的洗禮 至少也會知道保密防諜的重要 匪諜就在你身邊...當然警總也在你身邊 所以怎會傻到上班時間傳公司資料呢 下班帶回家處理就可以了啦!! 不知道是否該感謝兩蔣的危機教育太成功了啦!!!!!!!!! |
現在人比較注重言論自由
對於被限制就會難以接受 甚至很多人都知道薪資福利是屬於不能公開的秘密 但都還是會當作公開的秘密討論^^"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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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0:5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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