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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一小時扣500元 議員批剝削
遲到一小時扣500元 議員批剝削 聯合新聞網 2010/02/06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北市社教館委外經營前後台管理的廠商「聚光工作坊」,訂出「遲到一小時扣500元,當月累計4次以上,每小時扣2000元」規定,剝削勞工。她批評社教館包庇廠商,未盡管理責任。 市府勞工局專員呂基榮說,遲到每小時扣500元,已違反勞基法規定。遲到、請假扣薪都有一定規定,根據勞基法勞工只要提供勞務,就應該全額給付薪資。 他說,員工遲到應看遲到時間多少,換算工資扣除,聚光以每小時扣500元方式,已違反勞基法,除立即要求改正外,一旦查證屬實,勞工局將處罰6000到6萬元罰鍰。 社教館館長林慧芬指出,該同仁請假太多,加上聘雇契約是委外廠商聚光與員工簽約,社教館之前並不知情。 陳情人昨天在記者會上表示,去年7月公司未與員工溝通,突然改變契約,原本她每月3萬5000元的薪資,因遲到扣款,竟然只拿到1萬8000元。 她還說,北市交通狀況難以預估,遲到並非她所願,況且之前加班、假日上班也沒有要求加班費。 聚光工作坊負責人李俊餘也出席記者會,對陳情人指控,他不滿地說,該名離職員工一個月只上班12.5天,還經常性遲到,這樣不敬業的員工,公司無法替她背書。講到激動處,李俊餘甚至怒摔契約,氣得臉色漲紅。 議員表示,陳情人日薪1100元,換算時薪約130元,遲到一分鐘就被扣500元,等於半天薪水都沒了,如果單月遲到4次就扣2000元,等於要做2天白工。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報導/20100205】 新聞出處:http://pro.udnjob.com/mag2/pro/story...f_ART_ID=54749 ======================================== 如果單單只看標題的話...也許我也會幫員工打抱不平 不過仔細讀過後...發現員工有幾個問題 1.台北市交通流量大...我可以理解...但第一次遲到也可以體諒...既然員工自己都說台北的交通狀況難以預估...所以員工沒有打算提早出門...而寧願每天遲到被扣薪 2.一個月上班只上12.5天...這個員工太高級了吧=.= 老闆的錯...在於一小時扣500太多了啦...還不如找個藉口把她辭退...反正登個報紙求才保證一堆人排隊 |
我只覺得,這個員工很白目 ... 這種事情一旦曝光 ...
下一份工作就更難找了 ... |
我覺得這個員工太白目了,怕遲到被扣薪水,早點出發不就好了,我看他可能下次找不到工作了~~:on_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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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人都有
就是有些人明明自己錯得離譜 還敢惡人先告狀 如果一個人一個月只上班12.5天 依勞基法公司就可以開除他了 員工不守規矩...豈能自己也跟著亂來呢?? 簡單的事非要搞到很複雜 本來有理的非要搞到自己理虧 天才!!!都是不世出的天才啦!!! |
民眾很可惡...但是沒是非的議員更討厭...濫用資源:on_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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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心情特別不好 :on_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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