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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成年改姓不需父母同意
更新日期:2010/04/14 14:49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4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成年子女變更姓氏不需要再經過父母的書面同意,但子女自行變更,一生只能更改1次。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依照民法現行條文規定,成年子女要更改姓氏需要有父母的書面同意,修改後子女可以自行變更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但子女自行變更,一生只可更改1次。 不過,如果父母一方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離婚、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生死不明滿3年,不論子女成年與否,父母的一方或子女,不需提出足認子女姓氏可能有的不利影響,即可依照子女利益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姓氏。 會中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表示,如此修改擔心變更姓氏將過於容易,恐造成金融交易安全上的考量,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表示,依照法務部的邏輯,改名也有金融安全上的問題,那為何現在還可以改名?改名與改姓的問題應該是一樣的。 國民黨籍立委蔣孝嚴、呂學樟認為,每個人都還有身分證字號可以做為認證,法務部不需擔心。 此外,未來子女出生登記前,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從母姓,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成,則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全案經過委員會討論初審通過,送交院會討論前不需再經黨團協商。990414(中央社資料照片)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4/5/23vbr.html 為什麼要從父姓?? 不只是因為我們是父系社會吧!!! 更該是因為免得發生近親婚姻才是 從母姓很可能造成近親婚姻 到時不又是害了小孩嗎?? 其實姓什麼又有什麼重要呢?? 姓名不過是個符號 從父姓是要避免近親的悲劇吧了 |
【會中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表示.....】
基本上,他是男的,他沒辦法接受他的子女從母姓... 如果 法務部次長 是女的, 早就強力通過了.... |
引用:
是因為新時代女性要求男女平等 鄉親們!你供丟不丟! |
這問題因人而異.......傳統的認知中子女隨父姓天經地義
但某些狀況會希望隨母姓,例如有戶人家膝下無男丁,於是 會希望女兒生的男孩從母姓,讓娘家有後... |
我們公司有幾個人也是母姓
是因為父母離異,自己選擇要跟隨母親 於是就改母姓了 |
若論自由...那想姓啥都可以
有人自己高興就自創一個姓 只是這樣真的好嗎?? |
改姓的話,我還可以接受,反正現在新新人類喜歡搞怪,改姓這種事,一定覺得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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