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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戀曝光 女老師性侵國三生
放大照片 更新日期:2010/05/07 22:14
來看這變調的師生戀故事。台北縣一所國中跆拳道女老師,和指導的國三男學生,因為練習、比賽常相聚日久生情,最後,還在體育館裡發生性關係,事發半年後,老師要和男學生斷絕關係,男學生覺得失戀被老師甩了,向輔導老師求助,整個事件才爆發開來,校方立刻向一一三婦幼專線通報,這名女老師的行為,已經從師生戀,成為了性侵案件。 黝黑的皮膚,她是學校的體育老師,29歲,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開朗的笑容,女老師很受學生歡迎,只是當老師的她,指導學生跆拳道,卻指導過頭,超過師生界線,和一名國三男學生,在校內發生親蜜的性關係,事情曝光,女老師請長假,對於事件,只有低調的態度。(遭指控老師:現在學校在調查,我現在是休假,謝謝。)學校的確要調查,因為男學生只有15歲,現在,女老師被調離現職接受調查,不在和學生有所接觸,女老師感覺失落,在自己部落格寫下這長長五大篇文章,提到雖然轉調行政職,班上同學看到我,還會跟我寒暄。有的還會叫我辣媽,還說,三年級其中一個班的學生,跟我非常好,甚至喝我新鮮的母奶,文章一出現,又引起校方注意,女老師解釋,不是大家想像的那樣。 原來是兩年前,懷孕的她。想給學生一個新生命的教學,不覺得出了什麼問題,只是對不正常的師生戀,女老師不願正面回應,只在部落格寫著,現在面對一個大考驗,需要大家精神上支持,當老師的她,超過了老師的職責,和未成年國中生發生性關係,現在教育局要界入調查。 http://news.msn.com.tw/news1695633.aspx 這....也算性侵???? 不是該算誘惑嗎???? 啊!!!我國中的時候也該參加跆拳道的吧!!!! |
你們不懂啦
指導床上運動 也是體育老師的責任 :on_44: |
明明是兩方自願發生關係,,,有什麼好鬧的:on_07:
前面標題師生戀...後面標題性侵?...如果那個女老師沒結婚或已離婚的話...我是覺得事件沒想像中的嚴重 但如果是男老師和女學生...下這樣的新聞標題就可能沒錯...畢竟兩種情境給人的想法不同 |
這是兩情相悅的事,不過事件主角是國中生和女老師,如果是大學生,我想事情應該不會鬧那麼大吧~~:on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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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 227 條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ps:所以大家要注意不要隨意跟異性發生性行為,尤其是現代的女生太早熟,很難從外表看出他是未滿16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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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貓說
要記得看身分證、健保卡雙證件後才下手唷....:on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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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知道該注意哪些細節 :on_44: |
真的,要下手前要先看身分證或是健保卡~~:on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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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新聞符合之前薑王爺講的"有些事情可以做卻不能說"的範圍....
這屬情慾新聞是八卦雜誌小報最喜歡的題材... 新聞說老師愛上學生,我倒認為這是"各取所需",只不過老師挑錯對象了, 挑到腦袋沒有身體成熟的傢伙,到處吹噓導致東窗事發....... |
引用:
但如果有一方未成年,這在哪個國家都是嚴重的大問題,跟女老師是否單身無關 青少年本來對感情就比較衝動,教師應該是引導的一方不是引爆的一方好不好,應該是學生的協助者的人變成學生的共犯,你還有信用嗎? 你一個成年人克制不住自己的情慾,對自己的學生出手,不管雙方有沒有愛,這都不可取!如果各位覺得這沒有什麼,那各位拿什麼去批判用身體換好成績的學生? |
elna美眉重出江湖
就說出這麼辛辣的話題 :on_59: |
elna美眉說的真好,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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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電話中~~沒有人接,原因打錯了:on_14::on_14: 這新聞我想這位女老師師丈知道自己妻子做出這種事情來,不知道會怎麼想??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3:3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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