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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里特 2010-06-08 08:07 AM

疑子非親生 蘇霈丈夫提離婚遭駁回
 
女藝人蘇霈的丈夫陳宇寰,懷疑蘇霈懷孕初期就知道女兒不是他的親生骨肉,卻還跟他結婚,有騙婚之嫌,向士林地方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蘇霈強調,婚前已向陳說孩子可能不是他的,但陳不在乎;法院認為蘇霈同時與兩名男子交往,不易辨認孩子生父是誰,蘇霈沒有騙婚之意,今天駁回陳宇寰要求離婚之訴。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BR.../5648881.shtml

這個好笑

現在孩子就不是陳的

陳不爽蘇霈生的孩子不是他的

想要訴請離婚

法官居然認為蘇霈同時間和兩名男子交往(難講聽點就是那段時間和兩名男子上床過)

本來就不容易判斷孩子是誰的,這是啥鳥判決

又來一個不懂人情世故的法官

a471 2010-06-08 09:00 AM

清官難斷家務事咩.......別為難法官了

這樣好了請他們再告第二回合.......退堂!~~~~下班囉:on_79:

barrielee 2010-06-08 12:10 PM

古大俠影視新聞記者的水準比其他社會,政治,司法..還要差

主文太簡化了,沒有說到重點,如果你還記得蘇霈丈夫提離婚之訴其中有一項是要求精神賠償200萬

因為沒有看到判決書,我猜不是離不離婚的問題,而是法官認定蘇霈沒有騙婚,是他老公心甘情願,最後判他老公敗訴,等於拿不到任何賠償

至於兩人鬧成這個樣子,要不要離是他們的事,何勞法官來定奪?應該是二人財產分配談不攏

YaYa07 2010-06-08 12:15 PM

騙婚???
孩子是不是他的..不是很容易知道的嗎??
為何要瞎猜呢???
我覺得最倒楣的受害人是那個小孩
一輩子都會有很重的心理陰影吧!!!!

要離婚就離婚吧!!!
如果我是男方...就算小孩真的不是我的
我都會絕口不提這事
沒必要將兩個大人的是來傷害無辜的小孩一生啦!!!

barrielee 2010-06-08 04:58 PM

看到另一篇報導,跟聯合哪篇比較差很大

什麼是離婚?什麼是撤銷婚姻?記者都搞不清楚,兩者完全不同

撤銷一旦成立,等於宣告之前的婚姻無效,雙方在法律上不曾有過婚姻關係,就像施明德與曾自稱他前妻打婚姻無效訴訟,施勝訴後強調以後對方不能再用他前妻之名,以及媒體不可以再說他是施之前妻..


老公控騙婚敗訴 蘇霈開心迎新生活

【蔣永佑、張瑞振╱台北報導】藝人蘇霈與音樂製作人丈夫陳宇寰兩人婚變後,陳指控蘇霈騙他女兒是他的骨肉,騙他結婚,向法院訴請撤銷婚姻、求償200萬元,蘇辯稱,婚前就告訴陳真相,陳說不在意才結婚,士林地方法院調查認定,陳無法證明受騙結婚,昨判處陳敗訴。


無騙人證據
判決書指出,陳宇寰(本名陳朝裕)連姓高中死黨出庭作證,未聽到蘇霈親口說孩子是陳宇寰的。法官認定,陳婚前並非全然聽信女方一面之詞,曾推算過懷孕日期,又無蘇騙人證據,不符合《民法》被詐欺結婚得以撤銷的規定,昨判處陳敗訴。
蘇霈(本名蘇沛沛)昨獲知判決後高興地說:「謝謝一路陪我走過來的朋友,我就等這一天還我清白,我現在只想好好賺錢養女兒,過一個重生的新生活。」
兩人去年10月的婚變記者會互控公然侮辱案,另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中。陳宇寰則說:「我婚前不知情,請法院拿出證據,至於是否上訴,會跟律師再討論。」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sueID/20100608

barrielee 2010-06-08 05:00 PM

現在的媒體真是xxx,不多看一兩篇根本搞不懂發生啥事:on_61:

古里特 2010-06-09 12:32 A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244922)
現在的媒體真是xxx,不多看一兩篇根本搞不懂發生啥事:on_61:

我只是好奇是用甚麼點切入
法官去判決無騙婚事實?

若是以無法證明男方確實不知這孩子不是自己的
來認為女方沒有騙婚的事實

是因為蘇霈手中有錄音帶證明自己確實有告知過男方
這個小孩可能不是它的?


因為正常情況之下,是不會去問自己的另外一半
懷的這個小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問這種豈不是找死!?
結果女方在這段期間和老公搞、又和別的男人搞
然後懷孕了,不敢告訴老公,等到孩子生下來某一天才發現不是自己骨肉!?
會不會又因為男方無法證明自己不知道這孩子不是自己的而不能判騙婚而離婚?



我一直認為這個判決點很奇怪
因為男方無法自己被騙,所以騙婚不成立!!!!????
正常情況之下,沒有會去問這種找死的問題
應該是蘇霈要拿出證明,自己有明確告知男方孩子不是他的,而男方不介意仍願意娶她

cwvdavid 2010-06-09 01:51 AM

我是覺得,

如果當初 女方跟男方說, 有了他的小孩, 要他負責, 然後男方同意結婚...
那 男方就是為了 "男方有後了" 所以願意跟女方結婚,
結果...小孩不是男方的,......進而認為是騙婚


但如果女方並沒有說小孩是男方的, 要男方負責,
而是男女方有交往過, 後來分分合合, 接著女生懷孕了,
男生表示願意娶女生, 以示負責...
這時, 就算男生自己認為有後了.....而後來發現小孩不是自己的,
也不能主張是女生騙婚....








=============================
結婚就可以算是負責任????
:on_22:

barrielee 2010-06-09 10:27 AM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文章 2244995)
我只是好奇是用甚麼點切入
法官去判決無騙婚事實?

若是以無法證明男方確實不知這孩子不是自己的
來認為女方沒有騙婚的事實

是因為蘇霈手中有錄音帶證明自己確實有告知過男方
這個小孩可能不是它的?


因為正常情況之下,是不會去問自己的另外一半
懷的這個小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問這種豈不是找死!?
結果女方在這段期間和老公搞、又和別的男人搞
然後懷孕了,不敢告訴老公,等到孩子生下來某一天才發現不是自己骨肉!?
會不會又因為男方無法證明自己不知道這孩子不是自己的而不能判騙婚而離婚?



我一直認為這個判決點很奇怪
因為男方無法自己被騙,所以騙婚不成立!!!!????
正常情況之下,沒有會去問這種找死的問題
應該是蘇霈要拿出證明,自己有明確告知男方孩子不是他的,而男方不介意仍願意娶她

司法實務上,提告人要負舉證的責任,比方說,甲男告乙女詐欺,乙女只要說沒有即可,除非甲男提出證明,乙女就要拿出更有力證據,證明自己沒有詐騙,法官看兩造的論述及人證,物證看誰的可信,從而判決誰勝訴

有一位經常上談話節目的女律師,他也曾在節目中透露沒想到自己也成被告

故事發生他曾處理一外遇捉姦訴請離婚案件,他的當事人沒經正式的法律程序就帶人到丈夫與外遇住處捉姦,怎知被對方反告侵入民宅

最神奇的是,女律師本身沒有到現場也一起被告,開庭時女律師以為自己沒參與只要說沒有即可,怎知對方找到大樓管理員及鄰居指證他有在現場,女律師才知事情大條

女律師也不是省油燈,找出當天的行事歷,剛好當天在別的縣市處理事情,接近案發時間刷過信用卡留下紀錄,因而有不在場證明逃過此無妄之災

因此,蘇女丈夫上了法院不能只用嘴巴說自己不知情是被騙婚,過去不是有一案例某女生告某男隱瞞已婚欺騙感情,提出要求精神賠償,他有留下男方給他的簡訊作為證明

a471 2010-06-09 11:27 AM

問題重點在於蘇小姐私生活不單純,在一段時間內同時跟男友與其他對象

發生關係,發現懷孕後搞不好連她自己都不知道孩子爸爸是誰,只好說是

男友的........

這類例子不少,如之前那個媽媽殺嬰案,那女的婚後同時與丈夫、男友有

發生關係,當懷孕後她根本無法判斷孩子是誰的,於是殺害。不料法醫驗

屍後證明孩子是老公的......

還有前幾年的一個新聞,一名中小企業主的兒子與一女子發生關係,該女

子私生活混亂,當發現懷孕後因對象多根本無法判斷誰是孩子爸爸,於是

把矛頭指向那名小開。而小開的父母也很精明,要等產後驗明正身後才談

婚事,最後證明與小開無關........只能領到做月子錢

古里特 2010-06-09 01:05 PM

看來又回到之前那個結論

結婚前

先驗一下女方肚子裡有無附贈禮物

以免做便宜老爸

cwvdavid 2010-06-09 04:00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245008)
司法實務上,提告人要負舉證的責任,比方說,甲男告乙女詐欺,乙女只要說沒有即可,除非甲男提出證明,乙女就要拿出更有力證據,證明自己沒有詐騙,法官看兩造的論述及人證,物證看誰的可信,從而判決誰勝訴

有一位經常上談話節目的女律師,他也曾在節目中透露沒想到自己也成被告

故事發生他曾處理一外遇捉姦訴請離婚案件,他的當事人沒經正式的法律程序就帶人到丈夫與外遇住處捉姦,怎知被對方反告侵入民宅

最神奇的是,女律師本身沒有到現場也一起被告,開庭時女律師以為自己沒參與只要說沒有即可,怎知對方找到大樓管理員及鄰居指證他有在現場,女律師才知事情大條

女律師也不是省油燈,找出當天的行事歷,剛好當天在別的縣市處理事情,接近案發時間刷過信用卡留下紀錄,因而有不在場證明逃過此無妄之災


因此,蘇女丈夫上了法院不能只用嘴巴說自己不知情是被騙婚,過去不是有一案例某女生告某男隱瞞已婚欺騙感情,提出要求精神賠償,他有留下男方給他的簡訊作為證明


我比較想知道那名女律師有沒有反告對方的證人做偽證 :on_88:

fishiii 2010-06-09 06:01 PM

引用:

作者: cwvdavid (文章 2245058)
我比較想知道那名女律師有沒有反告對方的證人做偽證 :on_88:

當律師玩法律可不是玩假的..
何況這一種污衊的事..哪有可能放過對方..肯定反控誣告加妨礙名譽、精神賠償
指證的大樓管理員及鄰居可能是收了人家的小錢貪小便宜..加上不知道指證的對象是律師

當被反控污告時..可能後悔莫及:on_73:

barrielee 2010-06-09 06:46 PM

引用:

作者: cwvdavid (文章 2245058)
我比較想知道那名女律師有沒有反告對方的證人做偽證 :on_88:

因為來賓女律師參與討論的主題不是他被告的事情,而是有關外遇等法律問題

再加上,台灣談話性節目主持人的水準很差,常打斷來賓談話的內容,所以女律師並沒有把全個故事說完,主持人也沒有追問我們想知道女律師有否反控偽證及誣告

題外話,台灣的談話性節目主持人沒有半個是專業,只為把做節目錄完,常常不專心聽來賓說故事,明明人家沒說完就任意打斷,別人打斷主持人的話,就嗆"我還沒說完...",站在觀眾的立場,想知道故事後繼發展或有疑問...就這樣不了了之

a471 2010-06-09 06:59 PM

結論,當女孩子在感情上有所謂的當然伴侶時(男友、老公)

最好性生活單純點,亦或者懂的分散風險,不然弄到自己都

不知道孩子爸爸是誰時真的會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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