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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政府提訟 沒收阿扁房產
(中央社華盛頓14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政府今天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沒收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夫婦在當權期間,涉嫌以賄款購買的2棟房產。
美國國土安全部(Homeland Security)助理部長兼移民暨海關執法局長莫頓(John Morton )說,今天這項法院提訟,「代表(美國政府)對外國腐敗官員為一己私利而濫權,然後將賄款放在美國金融系統的警告。」 根據向紐約州和維吉尼亞州法院提出的民事沒收訴訟,台灣某公司為了購併對手,避免政府干預,向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行賄600萬美元。 「彭博社」(Bloomberg)報導,此案應該是元大證券在2005年和2006年間,為了購併復華金而向陳水扁夫婦行賄。 訴狀上說,吳淑珍把這些賄款透過空殼公司和由其子陳致中與媳婦黃睿靚掌管的瑞士銀行帳戶洗錢。這些金錢有部份被轉到美國買下紐約曼哈頓和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的房宅。 「法新社」(AFP)報導,陳水扁去年在台灣因挪用國務經費、洗錢、收賄以及偽造文書被判無期徒刑。 「法新社」指出,台灣高等法院上個月才將陳水扁改判有期徒刑20年。主要原因在於其盜用的公款並不如原先所估計。檢察官已經在7月1日上訴。 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目前判刑14個月,媳婦黃睿靚判刑12個月。目前陳黃2人還因其他洗錢案被起訴。990715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5/5/29agc.html 懶得多說甚麼 只求趕快將這一家人判罪執行刑責 |
這是否也代表我們國家被A走的錢將落入美國口袋 :on_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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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說明了 ... 連美國也窮了 ... 見錢眼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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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知道阿扁一家人有多少錢在國外 到時候每個國家都沒收 海角七百億就被沒收光光了 |
我們國內還沒定讞
美國憑什麼認定是非法所得呢??? 難道美國是要暗示馬政府趕快定讞別再拖了嗎??? |
報導是說
法拍後的款項一些會用於還給台灣 (之賄款損失) 只是不知道比例是... 反正老美是穩賺不賠 最好他是說到做到(每個國家都比照) 不要只挑台灣這軟柿子... |
引用:
現在已經證明司法體制出了很大的問題 阿扁的官司還是有可能會出現逆轉 說不定已經有司法官吃了好幾隻土雞 :on_07: |
引用:
台灣屬於大陸法系,對犯罪所得追討,必須在被告的刑事有罪判決確定後,以併科、追繳等方式沒收被告財產;判決確定前,僅能以扣押等方式將可疑的被告財產「凍結」。 但是 美國是屬英美法系的,在其法律制度設計「對物訴訟」的機制,即便刑事犯罪,美國檢察官也可不必等案件有罪定讞,只要掌握相當事證(註),就可用民事的手段,向美國當地法院提出沒收訴訟,不必以人作為被告,就可對物實施扣押等強制處分。 所以 現在美國政府是要採取民事訴訟來沒收陳家房產 註: 美國所查獲扁家相關洗錢之相關事證 請參閱 "美司法部新聞稿全文"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728082.shtml |
你是說美國在嘲笑我們政府與司法嗎???
證據一大堆審了兩年還沒開始上戲 我是猜馬英九準備前四年拖戲 或者等民進黨執政時看民進黨如何處理這燙手的狗屎 |
引用:
應該就是土雞吃一吃 大家聯絡一下感情 然後就找不到對價關係 因此無罪釋放 :on_44: |
引用:
有看過美國影集,經常會提到司法程序出現一個小瑕疵,甚至某位參與其中的司法人員曾犯了法,即使犯的事無關他所處理的案件,哪怕案件已定讞被告關在牢裡,律師都可以把整個案完全推翻回到原點 高院幾位法官涉嫌收賄,若發生在美國,相信整個高院會被律師翻轉,所有高院法官審理過的案件會一件一件拿出來調查 |
引用:
台灣司法界應該就會徹底崩潰 一堆鳥不拉嘰的亂象都出來 實在無法想像這種狀況 :on_77: |
看到有篇報導分析美國為何要出手修理土城王....
有人還記得,土城王寫下兩本大作後,曾宣稱第三本著作要寫八年來台美關係及之間的秘辛,可是...不知為何沒有了下文... 美國老大的確是把台灣拿來作為制衡老共的棋子,也許土城王已經昏了頭有些事不管你人在台上台下都不能越紅線,敢糾出過去與老美打交道的過程,恐怕美國必然會跑腳,說不定,你敢爆炓老美手上有把柄可以玩,威脅把哪位被通輯的管家醫師送回台灣,嘿....誰怕誰? ---------------------------------------------------------------- 新聞分析/美國要整陳水扁的理由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正在陳水扁氣焰熾盛的時候,美國突然祭出扼制陳水扁喉管的一招,單刀直入,世人譁然。 美國司法部14日對扁家在美房產提出民事沒收告訴。訴狀指出,陳水扁家族與其相關人士合謀以複雜手法轉移不法所得,並在紐約及維吉尼亞兩州購置房產,已觸犯美國多項法律。中央社報導,訴狀指出,根據美國與台灣司法機關的調查,陳水扁家族來自賄賂等的不法所得,係透過位於美屬維京群島(U.S. Virgin Islands)與尼維斯島(NevisIsland)轉入美國。 訴狀理由指出,扁家族與其相關人士合謀,隱匿賄賂、洗錢等不法所得,並違反美國法規將資金匯入美國,最後以不法所得違法購置房產,已違反美國法典第18編第981條,及第18編第1956與1957條。 中評社分析指出,美國是一個講法制的國家,美國也是一個講政治的國家,常常為了國際政治利益,是不要什麼法律的,更高明的是,經常借司法的拐杖來打擊對手。 在台灣政治即將進入一個特殊的選舉階段之時,美國司法部突然拿陳水扁在美房產做文章,背景不簡單,不能夠就司法看司法,就資金看資金,這裡有美國要整陳水扁的政治理由。 美國一直都討厭陳水扁,但是美國不討厭民進黨,美國用兩手政策操控國民黨與民進黨,搞平衡政治,讓兩黨互鬥之時都爭取美國的支持,唯美國馬首是瞻,美國因而得以全面控制台灣政治。這樣的情況,不是秘密,誰都知道。 中評社指出,目前陳水扁做得十分過頭,竟要淩駕於民進黨頭上,又佈局兒子組織聯盟,衝擊民進黨的選舉部署,這對民進黨在關鍵的選戰中造成極大的被動。而且從政治形勢發展來看,民進黨中央軟弱無力,根本沒有辦法與陳水扁作切割,只能被動的應對。這對民進黨的五都選舉十分不利。 而馬政府對陳水扁案件的處理也不得章法,不是要存心給陳水扁留下什麼與民進黨搗亂的空間,根本就是束手無策。按形勢的變化,陳水扁不僅要被放出來,還能繼續集結個人力量,在台灣政局中佔一席之地。所以,依靠馬政府遏制陳水扁的可能性越來越小。對此,美國十分明白。 美國人畢竟是美國人,政治冷血動物,重要關頭一招就能控制大局。陳水扁在美房產被美國司法部提出沒收告訴,對此要想複雜一些為好,這裡有司法,更有的是政治。 http://www.nownews.com/2010/07/17/91-2626856.htm |
意思是輪到美國出牌了
明白告訴國民兩黨---阿扁已是局外人 要獲得美國繼續的支持 敢快與扁家劃清界線吧!!! 阿扁再不聽話想要亂來 那麼其他在美國的資產都將陸續公佈與法拍 當然我們人民也會因美國的義舉而鼓掌 至少要比馬政府讓人更清爽啦!! |
他老兄在白目點....萬一變成甘迺迪第二就啞巴吃黃蓮了....
到時可不是肚皮流血了:on_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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