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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vdavid 2010-09-02 10:10 AM

3歲童遭性侵 法官稱「未違意願」
 
原文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8/2c6z2.html


更新日期:"2010/09/01 12:11"

民國95年,吳姓男子用眼鏡架、吸管等性侵牌友的3歲孫女,一、二審法官都認為女童曾哭喊「不要」,性侵行為已經違反女童意願,分別判吳姓男子4年6個月以及7年2個月,但案子進入最高法院,法官卻認為,女童的證詞無法證明有違反意願之實,案件發回更審,還要求二審重新調查,是否涉及行責較輕的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這樣的判決引起網友撻伐。

都要被網友罵翻了,因為審理3歲女童性侵案,最高法院高雄分院法官施俊堯、李英勇遭網友砲轟,認為根本沒有同理心。

民國95年3月,55歲的吳姓男子藉故帶牌友的3歲孫女外出遊玩,用眼鏡、吸管、手指性侵女童,直到女童母親幫孩子洗澡時,發現異狀報警。一、二審時,法官都認為男子違反女童意願,一審依性侵未遂判刑4年6個月上訴到高等法院,吳姓男子則被認定性侵得逞,二審依加重強制性交判刑7年2個月,也須接受強制治療

但上個月初,最高法院進行三審,由法官施俊堯、李英勇、李伯道、孫增同,審判長邵燕玲五人組成的刑八庭,卻認為女童證詞無法證明男子是違反女童意願進行性侵,全案撤銷發回更審,還要求二審調查被告是否適用刑責較輕的「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

判決一出,網友再度串聯,認為判決過輕。先前高雄甲仙6歲女童遭性侵,法官以沒有哭喊和反抗,認定嫌犯逞獸行時,並沒有違反女童的意願,判處嫌犯3年2個月的案子雷同,不符合人民期待。

=============================

這一篇最近罵的非常大,已經有網友連署要罷免法官了
(雖然我不認為 罷免 是有用的)

但,從上面的事件來看

。。。1審判4年多
。。。被告(就是用手指性侵3歲女童的那個 55歲的吳姓男子),不服!!,上訴
。。。2審判7年多
。。。被告(還是用手指性侵3歲女童的那個 55歲的吳姓男子),不服!!,上訴
。。。
。。。
基本上如果被告沒有上訴,1審就結束了,
而被告繼續上訴,所以才會有2審,跟3審
。。。
。。。
。。。3審認為女童證詞無法證明男子是違反女童意願進行性侵
。。。(為什麼不乾脆講說 女童證詞 無法證明是這個 55歲的吳姓男子做的事)
。。。還要求二審調查被告是否適用刑責較輕的「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
。。。(看到上面這一句 ....天呀,這個55歲男子是什麼人呀,居然能讓法官心生憐憫,
。。。認為3歲小孩受的傷沒什麼,反認為55歲男子被判刑太重)


如果有人去調查這個55歲男子跟三審法官之間的關係,
或者壹周刊把那種藝人交往的關係圖,套用在這個55歲男子跟三審法官之間,
不曉得會不會畫出什麼關聯性。。。:on_47:

YaYa07 2010-09-02 11:11 AM

這些法官好像是在鼓勵那些壞男人去找無知的小孩與智障女人下手

只要對方沒有反抗或反對
就不算是性侵
這....法官真的是經過高考的高門檻嗎???
感覺上好像小學生程度就可以當法官了!!!

barrielee 2010-09-02 11:23 AM

美國法律為了保護兒童,性侵沒有行為能力的孩童是"重罪"

因為過去發生兩個兒童被性侵案件,因而以他們之名修法「梅根法案」和「潔西卡法案」,20年有期徒刑起跳

相對台灣,法官好像處處為壞人著想,怕他們坐牢太辛苦,想盡方法判較輕的刑責,法官都是"佛心來的嗎?"

反正法官很喜歡用最輕的罪名,乾脆要求立法院修法,性侵兒童不管有否違意願一律十年起跳,有違意願者十五年起跳....酒駕撞死人不得緩刑五年徒刑以上....

ppp0600 2010-09-02 02:02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254923)
這些法官好像是在鼓勵那些壞男人去找無知的小孩與智障女人下手

只要對方沒有反抗或反對
就不算是性侵
這....法官真的是經過高考的高門檻嗎???
感覺上好像小學生程度就可以當法官了!!!

一堆通過高考高門檻的書呆子,很多人際都有問題,我們又在一堆書呆子的統治下 :on_44:

古里特 2010-09-02 02:04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254925)
美國法律為了保護兒童,性侵沒有行為能力的孩童是"重罪"

因為過去發生兩個兒童被性侵案件,因而以他們之名修法「梅根法案」和「潔西卡法案」,20年有期徒刑起跳

相對台灣,法官好像處處為壞人著想,怕他們坐牢太辛苦,想盡方法判較輕的刑責,法官都是"佛心來的嗎?"

反正法官很喜歡用最輕的罪名,乾脆要求立法院修法,性侵兒童不管有否違意願一律十年起跳,有違意願者十五年起跳....酒駕撞死人不得緩刑五年徒刑以上....

我自己本身才不相信甚麼法官佛心來著

替犯人著想、證據不夠嚴謹的屁話

說穿了就是有某種利益交換

才會造成這些法官做出這種違背一般常理的判決

之前襲胸十秒不犯法,我才不相信法官不知道襲胸是犯罪

一定是有某種理由不得不硬找些藉口判無罪

mini 2010-09-02 02:20 PM

高院是文件審
所以這些法官久而久之就變成大頭症
專門雞蛋裡挑骨頭
但這些骨頭通常都不影響事實結果
結果發回更審
下級法院案子越推越多
最後一拖再拖
最後才變成
一審重判 二審減 半三審...

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匠
個人倒有個建議
每五年地方法院就與高等法院對調一次
看看這些法官誰敢任意妄為

grc45 2010-09-02 02:38 PM

別以為這是一樁小事,該法官哪天她的年幼女孩也遭此不幸,我看他還會不會那麼的「仁慈」。


此外,在讀法律與心理醫學時,曾讀到很多類似的案例,證明凡是年幼被性侵犯的女孩子們,長大後一輩子都扔不掉這個硬烙上的陰影。她們會對男性會失去信任感,而且會很明顯的在人格成長上發展成不正常的分裂人格,比如,恨男人恨到一直想像自己也變成男人,甚至於以男性的陽剛身分來報復,在女體男心的遭難下,日久體內的男性荷爾蒙(男性激素)分泌失常,造成她們腿毛粗硬,音調變沉,動作男性化,甚至長鬍子,進而脾氣暴躁,自暴自棄;通常會自殘者都是有如此創傷過的受害者。


但願這位「青天老爺」能僥倖繞道,避邪有方,千萬不要有天輪到你小女兒﹗


.

fishiii 2010-09-02 11:44 PM

乾脆以後到包公廟擲筊杯,或許審判都比法院公正:on_07:

a471 2010-09-03 02:56 AM

引用:

作者: fishiii (文章 2254982)
乾脆以後到包公廟擲筊杯,或許審判都比法院公正:on_07:

那我同學不就發財了?

他們家就在包公廟附近說.....:on_02:

台灣已經悲哀到去包公廟和包大人喊芭樂拳都比上法院公正了...:on_36:

台灣就是有這樣的法官,阿貓才能行走江湖.....:on_84:

crd1871 2010-09-03 05:38 PM

真是太過份了,試想那時候3歲的小孩,要如何表現無意願,這位法官顯然有問題~~:on_61:

ppp0600 2010-09-04 10:43 AM

順便去查一下有沒有收受紅包吧

a471 2010-09-04 07:29 PM

引用:

作者: ppp0600 (文章 2255108)
順便去查一下有沒有收受紅包吧

報告3P大~

經查,發現該員收受三斤茶葉,因查無對價關係故不起訴....

P.S....茶葉用新台幣當乾燥劑

古里特 2010-09-06 08:29 A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255151)
報告3P大~

經查,發現該員收受三斤茶葉,因查無對價關係故不起訴....

P.S....茶葉用新台幣當乾燥劑

請對照那篇加州的法律

看來加州是暴力獨裁國家

台灣才是真正的民主自由國家

a471 2010-09-06 10:21 AM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文章 2255286)
請對照那篇加州的法律

看來加州是暴力獨裁國家

台灣才是真正的民主自由國家

早就跟你講過了,那個亞美利堅合眾國的憲法都麻抄我們國父的...

根據經驗顯示....阿貓犯案時被害者都麻會大喊"不要~~不要~~"

阿貓接收到訊息後經過CPU運算邏輯...NO=YES,YES=YES"所以

阿貓繼續犯行......當阿貓被逮移送法院時,法官以"不要"未違意願

的邏輯獲判無罪....

這代表了一件事........法官和阿貓都看過日本進口DVD...:on_84:

另外要提醒阿古!

當你有女友後,每當你想翻雲覆雨時,萬一女友嬌羞的說"不要麻"

你千萬別亂來,趕緊停手.....因為接下來的法官會因為這兩案例而

不敢判"無違反意願"而直接判你有罪....:on_44:

要先請女友填妥嘿咻意願書簽名蓋章後才能開始...:on_44:

古里特 2010-09-06 02:45 P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255313)
早就跟你講過了,那個亞美利堅合眾國的憲法都麻抄我們國父的...

根據經驗顯示....阿貓犯案時被害者都麻會大喊"不要~~不要~~"

阿貓接收到訊息後經過CPU運算邏輯...NO=YES,YES=YES"所以

阿貓繼續犯行......當阿貓被逮移送法院時,法官以"不要"未違意願

的邏輯獲判無罪....

這代表了一件事........法官和阿貓都看過日本進口DVD...:on_84:

另外要提醒阿古!

當你有女友後,每當你想翻雲覆雨時,萬一女友嬌羞的說"不要麻"

你千萬別亂來,趕緊停手.....因為接下來的法官會因為這兩案例而

不敢判"無違反意願"而直接判你有罪....:on_44:

要先請女友填妥嘿咻意願書簽名蓋章後才能開始...:on_44:

真是麻煩

乾脆就直接找援的

總不會告我性侵吧

就算被抓到

也是罰娼不罰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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