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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研擬終身監禁 關到死替代死刑
法務部逐步推動廢除死刑有重大進展,昨天取得共識,將研擬「特殊無期徒刑」,以終身監禁作為死刑替代方案。
推動小組也規畫修改刑法相關規定,比如說讓法官在判無期徒刑時,一併宣告最低應執行刑期須在「廿五年以上、四十年以下」,假釋審查則訂定更明確的標準與制度。 法務部統計資料顯示,我國實務運作上,無期徒刑的受刑人平均服刑十二點八年就出獄,與鄰近國家比較,日本刑法雖規定無期徒刑者執行十年後可准許假釋,但實際平均服刑為廿年,我國審核無期徒刑的假釋顯然過於寬鬆。 法界人士直言,不少法官在審酌判處死刑與無期徒刑之間,對於凶神惡煞之徒,難免覺得一旦判處無期徒刑,很快又可假釋,於是有改判死刑的心理。 據指出,國內歷次對於死刑存廢的調查,都有超過七成民意反對廢死,但如果詢問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支持廢死民眾則提高至五成左右。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昨天討論時,都認同以真正的無期徒刑作為死刑的替代方案。 法務部認為,如何讓法官願意盡量選擇無期徒刑替代死刑,並化解民眾對於現行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區隔不明顯的疑慮,有必要讓假釋制度的審查更嚴謹,再犯危險性的評估與假釋委員會的諮詢,都有必要重新檢討。 昨天會中,對於以「特殊無期徒刑」取代死刑,雖有人質疑是否比死刑更不人道,但多數人都認同,這是目前台灣社會民意最能接受取代死刑的替代方案。 法務部官員指出,歐洲很多廢除死刑國家的無期徒刑罪犯,至少都要服刑十五至四十年,我國的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原本為十年,現在已提高到廿五年,但如果要以終身監禁作為死刑替代方案,其他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也要作嚴格的限制。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6/2/2f23a.html ===================================================== 我想只要是重刑犯或無期徒刑犯,本來就不得假釋了,因為基本上會犯下這麼大罪說真的範的事情很難讓大家原諒與諒解,特別是殺人或強暴這類事情,該直接死刑 |
有些人是累犯...這種人本來就該關到死
有些人犯的案子真的是壞到極點了 像那些酒後駕車者不該只是罰錢而已 還有砂石車都該以最高刑責來追究責任 |
這種關到死的,必須終身不得假釋 、終身不得特赦 ...
不然又是白搭 ... 還不如死刑一勞永逸 ... |
關到死不好啦...還要浪費錢養他們...還不如用一顆子彈解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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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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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1
這根本是浪費國家產財社會資源加人民血汗錢 如果一年有五個死刑犯 兩年後就有十個 三年十五個 以此類推 好人不長命 禍害遺千年 如果好死不死這些死刑犯特別長壽 活個50年 50年後就有250個死刑犯 這50年要花多少金錢在這些米蟲身上?? 八年前用血汗錢養阿扁 八年後用血汗錢養死刑犯 中華民國的人民真下賤呀 :on_67: |
我覺得可以拿 [ 鞭刑 + 截肢 ] 來代替死刑...
把雙腳砍了, 再鞭刑個幾下, 然後放出去, 丟給犯人的父母繼續養, (沒有父母的就讓這個人在監獄外自生自滅~~) 少了雙腳再怎麼看到天使般的美女, 都不可能奇蹟似的站起來撲向對方啦~ |
引用:
直接去勢不就好了 嚴格來講,要化學去勢 強姦犯會犯案是因為有慾望 透過藥物控制,讓這些受刑人沒有慾望,自然就不會犯案 |
還是永久隔離比較好啦,把犯人丟給上帝\閻王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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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取終身監禁的話,等於是養米蟲嘛,我也建議直接一槍斃命較好~~:on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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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些人有可能變成心理變態, 然後做出恐怖的事件, (再說, ........ 在台灣...強姦犯 罪不致死...所以沒辦法用 斷腿加鞭刑來代替) 引用:
要讓廢死聯盟閉嘴, 還是 斷腿加鞭刑 來的好... (雖然要應付人權團體, 但起碼少了一個廢死聯盟來抗議...) |
唉................養米蟲..........真的是很想不開呀!!!!!!!!
我們從李登輝開始就每年花大錢養卸任總統 就算每八年養一個..50年也要養6個 知道養一個每年要花多少錢嗎???不知道對吧!! 不管怎麼算都比養死刑犯貴很多很多 既然都不在乎養超級大米蟲了!! 就再多幾百個無期徒刑罪犯有啥關係呢 反正錢是不花白不花... 你真以為錢省下來我們就可以少繳一點稅金嗎?? 別作夢了!!那是不可能的事 也別以為政府會真的槍斃那些罪犯..那更是不可能的事 為了減少死刑犯的紛爭..他們肯定是將判刑減輕 所以想得開還是要終身監禁才是辦法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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