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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部研擬終身監禁 關到死替代死刑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62313.html)

lutunhsiang 2010-10-16 09:32 AM

法部研擬終身監禁 關到死替代死刑
 
法務部逐步推動廢除死刑有重大進展,昨天取得共識,將研擬「特殊無期徒刑」,以終身監禁作為死刑替代方案。
推動小組也規畫修改刑法相關規定,比如說讓法官在判無期徒刑時,一併宣告最低應執行刑期須在「廿五年以上、四十年以下」,假釋審查則訂定更明確的標準與制度。

法務部統計資料顯示,我國實務運作上,無期徒刑的受刑人平均服刑十二點八年就出獄,與鄰近國家比較,日本刑法雖規定無期徒刑者執行十年後可准許假釋,但實際平均服刑為廿年,我國審核無期徒刑的假釋顯然過於寬鬆。

法界人士直言,不少法官在審酌判處死刑與無期徒刑之間,對於凶神惡煞之徒,難免覺得一旦判處無期徒刑,很快又可假釋,於是有改判死刑的心理。

據指出,國內歷次對於死刑存廢的調查,都有超過七成民意反對廢死,但如果詢問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支持廢死民眾則提高至五成左右。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昨天討論時,都認同以真正的無期徒刑作為死刑的替代方案。

法務部認為,如何讓法官願意盡量選擇無期徒刑替代死刑,並化解民眾對於現行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區隔不明顯的疑慮,有必要讓假釋制度的審查更嚴謹,再犯危險性的評估與假釋委員會的諮詢,都有必要重新檢討。

昨天會中,對於以「特殊無期徒刑」取代死刑,雖有人質疑是否比死刑更不人道,但多數人都認同,這是目前台灣社會民意最能接受取代死刑的替代方案。

法務部官員指出,歐洲很多廢除死刑國家的無期徒刑罪犯,至少都要服刑十五至四十年,我國的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原本為十年,現在已提高到廿五年,但如果要以終身監禁作為死刑替代方案,其他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也要作嚴格的限制。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6/2/2f2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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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只要是重刑犯或無期徒刑犯,本來就不得假釋了,因為基本上會犯下這麼大罪說真的範的事情很難讓大家原諒與諒解,特別是殺人或強暴這類事情,該直接死刑

YaYa07 2010-10-16 11:32 AM

有些人是累犯...這種人本來就該關到死
有些人犯的案子真的是壞到極點了
像那些酒後駕車者不該只是罰錢而已
還有砂石車都該以最高刑責來追究責任

getter 2010-10-16 05:46 PM

這種關到死的,必須終身不得假釋 、終身不得特赦 ...

不然又是白搭 ... 還不如死刑一勞永逸 ...

superxboy 2010-10-16 09:14 PM

關到死不好啦...還要浪費錢養他們...還不如用一顆子彈解決掉

a471 2010-10-18 02:26 AM

引用:

作者: superxboy (文章 2259630)
關到死不好啦...還要浪費錢養他們...還不如用一顆子彈解決掉

我不認同養米蟲的方案,應該要用最終處置方案解決.....

亞歷山大 2010-10-18 02:54 AM

不贊成+1


這根本是浪費國家產財社會資源加人民血汗錢



如果一年有五個死刑犯
兩年後就有十個
三年十五個
以此類推

好人不長命
禍害遺千年
如果好死不死這些死刑犯特別長壽
活個50年
50年後就有250個死刑犯
這50年要花多少金錢在這些米蟲身上??



八年前用血汗錢養阿扁
八年後用血汗錢養死刑犯

中華民國的人民真下賤呀
:on_67:

cwvdavid 2010-10-18 11:41 AM

我覺得可以拿 [ 鞭刑 + 截肢 ] 來代替死刑...

把雙腳砍了, 再鞭刑個幾下,
然後放出去, 丟給犯人的父母繼續養,
(沒有父母的就讓這個人在監獄外自生自滅~~)


少了雙腳再怎麼看到天使般的美女,
都不可能奇蹟似的站起來撲向對方啦~

古里特 2010-10-18 11:59 AM

引用:

作者: cwvdavid (文章 2259830)
我覺得可以拿 [ 鞭刑 + 截肢 ] 來代替死刑...

把雙腳砍了, 再鞭刑個幾下,
然後放出去, 丟給犯人的父母繼續養,
(沒有父母的就讓這個人在監獄外自生自滅~~)


少了雙腳再怎麼看到天使般的美女,
都不可能奇蹟似的站起來撲向對方啦~

真麻煩

直接去勢不就好了

嚴格來講,要化學去勢

強姦犯會犯案是因為有慾望

透過藥物控制,讓這些受刑人沒有慾望,自然就不會犯案

a471 2010-10-18 01:42 PM

還是永久隔離比較好啦,把犯人丟給上帝\閻王來處理....

crd1871 2010-10-18 04:59 PM

採取終身監禁的話,等於是養米蟲嘛,我也建議直接一槍斃命較好~~:on_14:

cwvdavid 2010-10-18 06:28 PM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文章 2259834)
真麻煩

直接去勢不就好了

嚴格來講,要化學去勢

強姦犯會犯案是因為有慾望

透過藥物控制,讓這些受刑人沒有慾望,自然就不會犯案

不行啦...
這些人有可能變成心理變態, 然後做出恐怖的事件,
(再說, ........ 在台灣...強姦犯 罪不致死...所以沒辦法用 斷腿加鞭刑來代替)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259840)
還是永久隔離比較好啦,把犯人丟給上帝\閻王來處理....

不行啦, 廢死聯盟會抗議!!!
要讓廢死聯盟閉嘴, 還是 斷腿加鞭刑 來的好...
(雖然要應付人權團體, 但起碼少了一個廢死聯盟來抗議...)

YaYa07 2010-10-18 08:04 PM

唉................養米蟲..........真的是很想不開呀!!!!!!!!

我們從李登輝開始就每年花大錢養卸任總統
就算每八年養一個..50年也要養6個
知道養一個每年要花多少錢嗎???不知道對吧!!
不管怎麼算都比養死刑犯貴很多很多
既然都不在乎養超級大米蟲了!!
就再多幾百個無期徒刑罪犯有啥關係呢
反正錢是不花白不花...
你真以為錢省下來我們就可以少繳一點稅金嗎??
別作夢了!!那是不可能的事
也別以為政府會真的槍斃那些罪犯..那更是不可能的事
為了減少死刑犯的紛爭..他們肯定是將判刑減輕
所以想得開還是要終身監禁才是辦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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