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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魔殺人減刑出獄 又打死1女
更新日期:2010/10/24 03:31
中國時報【顏玉龍/北縣報導】 「我心中惡魔就是想殺人!」七年前犯下劉家小姊妹雙屍案的陳昆明,去年減刑出獄後,惡性不改,本月廿日藉徵人廣告誘騙林姓女子至租屋處,持球棒活活將她打死。警方廿三日凌晨在他的租屋處找到死者,赫然發現他打算以分租套房的名義,繼續尋找下手目標。 警方表示,廿七歲林姓女子為了分擔家計,廿日透過分類廣告應徵檳榔攤工作,並與「謝先生」相約在板橋市三民路二段。沒想到林女一去不回,音訊全無,結婚兩年並育有一子的林女丈夫焦急萬分,廿一日先向永和警方備案,廿二日中午向台北縣刑警大隊報案。 縣刑大偵八隊隊長曾錦繡隨即載著林女丈夫在板橋市區四處尋找林女機車,專案小組並從林女手機通聯紀錄追查出「謝先生」身分,發現竟是七年前在板橋地區犯下劉家小姊妹雙屍命案的陳昆明(廿八歲)。 前晚十時,專案小組到陳嫌位於板橋市光環路的住處搜索,從事資源回收的陳母護子心切,將兒子藏在屋內並向警方表示,兒子絕不可能再犯案,還辯稱不知道兒子下落,甚至為取信警方,還帶著專案小組到兒子平常逗留的網咖找人。 不過,專案小組兵分兩路,一方面配合陳母演出,另一方面派員在陳家外埋伏。事隔兩小時後,陳嫌以為警方早已離去,甫出門就被埋伏員警逮個正著。 雙手仍殘留血漬的陳嫌,矢口否認犯行,聲稱自已在華中橋下的公廁跌倒,雙手才會留下血跡。專案小組向陳嫌提示死者照片,他仍無動於衷,堅不吐實。 曾錦繡隊長以同為人母的立場,徹夜與陳母周旋,直到昨日凌晨一時許,突破她的心防後,她才帶著專案小組前往兒子位在三民路的租屋處。警方在屋內角落發現林女仰躺在床上,衣著十分凌亂並覆蓋一層棉被,地上血跡斑斑,現場找到四根球棒,其中一根還被打斷。 警方研判,林女慘遭陳嫌以亂棒毆打,雙手均有抵禦傷痕,顯示生前曾試圖抵抗,其中後腦遭猛烈一擊致命;至於是否遭到性侵,有待警方進一步採集跡證化驗。 陳母說,兒子去年七月出獄後,原本都在家中休息,月初有意與朋友合夥經營手機買賣,她才出錢讓他以每月一萬一千元的租金,租下三民路的一樓公寓。 警方在陳嫌租屋處發現他以「夜使」匿稱寫下的交友紙條,以及應徵護士等女性求職者的履歷;另找到公寓分租廣告傳單,除了限單身女性外,他還添購四台冰箱取信房客,企圖透過上門看屋的女性挑選下手目標。陳嫌警訊時聲稱,由於林女鄙視陳母從事資源回收,感覺對方嚴重汙辱家人,「我心中的惡魔就是想到殺人」。警方將他依殺人罪嫌移送板檢偵辦。 http://news.msn.com.tw/news1908492.aspx 這種人如果不會被槍斃 又不會被終身監禁 那麼下一個受害者還是會再次出現 對未來的受害者來說 拜託趕快抉擇一個方法來處理吧!! 總不能拖著...讓未來的被害者又要冤死了!! |
12年刑愈減愈輕 殺兩人只關6年 更新日期:2010/10/24 03:31
更新日期:2010/10/24 03:31
中國時報【顏玉龍/新聞幕後】 七年前,年僅九歲及八歲的板橋市某國小劉姓姊妹,遭陳昆明殘忍殺害。案發後,他企圖以精神病脫罪,但更一審送鑑定結果是「無精神病」。無奈的是,原本獲判無期徒刑的陳嫌,兩度更審讓刑期縮減為十二年,減刑出獄的結果,卻是葬送另一條寶貴生命。 九十二年四月十六日,劉姓姊妹放學後,從此人間蒸發。警方成立「○四一六專案小組」,但案情始終陷入膠著,直到死者父親回憶起諸多蛛絲馬跡,發現九十年間因店面樓上整修,臨時工陳昆明出入近兩個月,從而與他的小孩混得很熟,直到陳當兵才失去聯絡。警方靠著這條線索,加上鄰居在案發前見到陳昆明在劉家附近徘徊,鎖定他涉有重嫌。 陳昆明案發前在劉家外等候兩姊妹,相約十六日放學後一同前往大賣場,兩姊妹上鉤後,他將兩人載往華中橋墩下小木屋,先騙姊姊喝下摻有FM2的飲料,待藥效發作,動手掐死姊姊;陳嫌接著再掐妹妹頸部,但妹妹踢打反抗、哀嚎,陳昆明隨手持磚塊重擊她頭部致死,事後將兩女童屍體丟入新店溪。 女童雙屍案偵結後,檢方依殺人罪將陳昆明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極刑,一、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但上訴高院之後,陳昆明的委任律師請求再送專門治療精神病的桃園療養院鑑定,但高院未予理會並維持原判。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陳昆明的精神狀態確有詳查必要,乃發回更審。 不料,高院更一審將陳昆明送桃園療養院鑑定,結果卻是「陳昆明並無精神病」,雖維持原判,但後續更審的結果,陳昆明先改判十六年,再改判十二年,最後搭上減刑的順風車,在去年七月出獄。 原本應與世隔絕的陳昆明,受惠國內司法制度減刑出獄,但他心中的惡魔卻伺機而動。經過一年的計畫,從假藉應徵手段到分租單身公寓,陳昆明預謀犯案的慾念似乎從未間斷,而現行司法制度間接造成無辜的林女枉死,未來應更慎重斟酌量刑。 http://news.msn.com.tw/news1908493.aspx 對那些被害人來說 刑罰真的太輕了 不是沒有死刑而已 而是殺兩個人才只要做6年牢 這真的已不是有沒有死刑的問題了吧!! 這樣無辜被殺真的要申請國賠 這根本是政府與法院的縱容才造成的生命損失 看看兩黨會有人跳出來呼籲要"生命可貴"的人嗎?? 那些政客心裡只有政治利益 哪可能真的關心什麼人民生命與利益 |
如果受害者是人權律師家屬就有意思了...:on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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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模擬...
人權團體:這是特例..特例..別用少數特例來否定人性善良 受害者應該要學會原諒..~!@##$%%:on_74: |
拜託那個殺人犯去殺人權團體好了...
...........(我已經不知道能對這種人說什麼了......) |
引用:
禍什麼什麼千年的說 所以 老番顛手都抖成那樣為什麼又跑出來站台 就是為了再活個長長久久 在華人圈裡要 延年益壽 就要偶爾一下適當的做一下爛人 警語: 禍什麼什麼千年的 是身心都有練過的老妖之絕活 叔叔有練過一般小民勿學 不要到時土上加土跑來罵m說 你騙人害我運勢土土土... |
引用:
:on_47: |
引用:
他們反對死刑..但並沒有說不要處罰犯人的罪惡 沒有死刑但要終身監禁..這並不是什麼不對的主張 這些犯人之所以再出來犯罪 並非人權團體的過錯 而是我們的司法有問題 殺兩個人卻只判12年只要關個6年就能假釋 這不是人權團體所主張支持的 冤有頭債有主 豈能是非不分胡亂的指責人呢 該質問的是我們的法官 什麼時候法律同意殺人只需判那麼輕的刑責 我們現在的法律與老蔣時代並沒什麼改變 為何法官卻可以做出如此大的轉變 殺兩個人只要坐6年牢...那要殺多少人才會被判無期徒刑呢 這謨說來陳進興也不該被判死刑了 他的家屬該去申請國賠 也許你該說的是 拜託那個殺人犯去殺法官律師團體好了... 我們的法官太失職太令人失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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