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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貪瀆案 蔡光治求刑24年
特偵組偵辦「法官貪瀆案」,今天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前法官房阿生等13名被告。特偵組將於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說明。
何智輝被控於銅鑼開發案中貪污,一審重判19年,他在今年4月間分別透過邱茂榮、蔡光治,聯繫更一審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並交付新台幣200萬元及150萬元賄款,使得何智輝於5月12日更一審改判無罪。 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於民國85年間被控收受郭姓當事人30萬元賄款,法院一審至更三審均認定張炳龍收賄,但張炳龍於更四審期間透過律師邱創舜、段美月夫婦的牽線,涉嫌行賄審判長房阿生、陪席法官蔡光治,使得案情大逆轉,改判無罪。 本案是檢察總長黃世銘在最高檢察署擔任檢察官期間所執行的「正己專案」,歷經3年的監控、偵辦後,在他接任總長後便指揮特偵組、台北地檢署展開積極偵查行動,4次搜索後將多名被告聲押獲准。 【中央社╱台北8日電】 特偵組偵辦法官貪瀆案,今天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前法官房阿生、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蔡光治被求刑24年。 除上述被告外,其餘被起訴的被告包括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蔡光治女性友人黃賴瑞珍、律師邱創舜、段美月夫婦、前立委何智輝、何智輝秘書謝燕貞、律師張權、高院員工葉宗鎰。 台灣高等法院行政庭長陳晴教表示,涉案法官已在案發時遭停職併移送監察院,高院尊重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起訴相關被告。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960118.shtml 不知道這一件有無找到對價關係 已經被重判了 還是請周大法官比對一下對價關係 或許有機會判無罪喔 :on_07: |
安啦!
行賄的主角何智輝跑掉,至今下落不明,理論上,到了法院可能因此通通判無罪,何況二審時一定會遇到"高院好同事"..... ps:主角會不會被做掉?:on_72: |
按現行法規................
最多關個兩年就被放出來了 最好的是無罪再加上國家賠償 當然終身俸也要繼續拿到死的啦!!!! |
是求刑而已,不是宣判。
另外大家可能不知道的一點就是..考上司法官是兼取律師。 就算法官沒得做..一樣可以出來當律師執業..而且這一種從司法官退下來的律師..最懂得知法玩法 生意比剛出學校沒經驗的菜鳥律師好多了~~ |
引用:
有位曾任檢察官和法官退下來當律師,遇然會上政論節目,似乎蠻吃得開,不少名人的案子都找他當辯護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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