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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利己證據、不出庭 法官認定陳致中召妓
不提利己證據、不出庭 法官認定陳致中召妓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11/16 10:4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因為被指召妓,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向《壹週刊》求償200萬元案,高雄地院今天(16日)上午宣判,法官調閱陳使用手機和序號等資料查證,認定陳致中就是召妓男,全案駁回,判決週刊不用賠。 陳致中不滿週刊報導他疑涉召妓,7月間向高雄地院提出損害名譽告訴,要求回覆名譽和求償200萬元,全案今日宣判。法官認定陳致中「確有召妓事實」的理由包括:陳致中使用的手機,和召妓男使用的手機,其基地台多次相同外,二支手機序號和門號並交叉多次使用;另外,法院曾發文陳所居住的「人文首璽」,要求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但得到的回覆是畫面已被覆蓋,但法官認為這是對原告有利的證據,原告卻不願提出,有違常情。 另外,本案共召開4次言詞辯論庭,請求原告到場說明車輛使用等情形,但陳致中始終未到庭為自己辯白,法官因此認定他確有召妓嫌疑,週刊已合理查證,基於新聞自由原則,判決陳致中敗訴。 據《壹週刊》報導,陳致中有召妓癖好,而且找的都是高級應召女,7月3日凌晨,週刊拍到陳致中的銀色凌志休旅車,載著應召女郎「妮可」到住家附近的MOTEL開房間,照片中只有出現陳的座車跟應召女郎,沒有拍到他本人。 事後,週刊向妮可求證,妮可證實對方就是陳致中,還透露爸爸是死忠的民進黨支持者,不會認錯人,甚至說陳致中很可愛,很清純,好像很需要保護。週刊表示還接到4段疑似陳致中召妓時致電仲介人的電話錄音,半年來也接獲許多類似爆料。 今年9月,《壹週刊》又報導,召妓男與陳致中使用的手機雖門號不同、但序號相同,意指由同一支手機發話;並將陳致中上電視的錄影帶與召妓男電話錄音送請美國專家比對聲紋,結果「大致相符」,直指陳致中就是召妓男。 新聞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7/2h5qj.html ======================================================== 這個判決告訴我們帶兩隻手機的重要性,期待明天會帶動通訊類股大漲? :on_50: |
這個案例還告訴大家一件事
現今有狗仔隊,過去中了古龍小說的毒,什麼'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在自己家附近辦事,就算被發現死口不認以為沒人會相信,可惜科技發達仍可抓到間接證據,想賴都賴不掉 最好笑的是記者問他手機的問題,他不敢回答,一直抓著不出庭是因為要跑選舉太忙,怎能用這個理由判他敗訴.... 記者應該再問,太忙?為何不告刑事?告刑事就不必自己操心,檢方公權力介入自然會幫他找證據 在新聞看到他太太力挺丈夫不會去嫖......這兩個人曾有很多前科,從美國回台說"太超過",偽證罪被判刑..... 邱毅說過去指控他們在美國有帳戶被告誹謗罪,後來洗錢案爆發,審理誹謗罪的法官還在庭上嗆,明明有做卻還好意思去告人.... ps:還記得嫖妓疑雲爆發,有人認為會不會是他設計的陷阱?讓數字跳下去,到了法院監視器大絕證明一拿出來,整件事扭轉乾坤...因為他的爸爸曾有過兩顆子彈翻盤,以為他會有樣學樣.......沒想到,他真沒出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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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老公又不用工作就可以吃香喝辣 傻子才不去嫖 真正不會去嫖的是不工作就會餓死的老公,還要有責任感那種 嫖一次的錢錢夠兩人去吃一頓星級飯店了,誰那麼浪費啊 陳太太如果說「我老公絕對不認識那個女人」 可信度還高一點 講這麼白痴的話,把妳老公當成龍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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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讓人難以理解 :on_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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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媽在上次風災淹大水時人在哪裡?尤其是邱大將講了很多話,怎麼不去提告?或拿出證據一招弊了他? 正常人知道上了法院被拆穿是很難堪的事,多少會心虛 他們一家管你的,有幹的事被指控不認帳之餘,照告不誤,告輸了就說是"司法迫害",台灣有誰能超越他們? |
引用:
要打嫖妓電話請用別人的手機或電話 別以為換個門號就查不出來就可以賴帳不承認 那是智障的行為 打公用電話或借打電話....................... 像好友借電話打給養雞事業營業部....... 記得要嫖妓就別出名 出名了就別嫖妓 這是阿中哥的肺腑之言啦!!! |
引用:
按照慣例,名男人都會有女人主動送上門 居然要花錢找女人,可能是他的粉絲都太老他沒胃口 也可能是所謂粉絲都是他的員工所組成,大家覺得不用為五斗米犧牲至此 |
真的....有時覺得書讀到拿到很高的學位...還真的是白讀的
阿中哥可是拿到兩個外國法律碩士學位的高材生 但好像連高中生都不如.............. 有時父母太有名氣與勢力...還真未必是件好事 |
引用:
在美國拿到博士學位都不稀奇,並不表示他會讀書或多聰明 洗錢案爆發後,他的親筆英文電郵被媒體登出來,他的英文程度令人慘不忍睹 這類人會'用功讀書"?我們很懷疑,當年傳出在美國負責保護他的國安人員還要幫他惡補英文 |
不提利己證據、不出庭 法官認定陳致中召妓
說實在話 壹周刊本身就是一個爭議很大的雜誌 它的報導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可議性 如果阿中哥表現得很正常 我們很可能會相信他是無辜的 但是他表現得太異常..異常到不能不讓人質疑報導很可能是正確的 如果他是被冤枉的...那他就該像涂醒哲那樣伺機反攻..打個對方一支回馬槍 結果他卻是一副想要混過去的樣子 提出民事告訴..又不肯提出任何有利證據 這簡直是欲蓋彌彰的作法 顯然他是想騙過支持他的選民而已 可惜的是我們的社會還真有一大群這種甘心被騙的民眾 事實不重要...我相信什麼最重要 也不能不令人佩服這種執迷不誤的精神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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