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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遭槍擊 兇嫌:認錯人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27日電)
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在台北縣永和造勢晚會遭槍擊,涉嫌開槍的林姓嫌疑人今天移送板檢複訊前,他表示,是認錯人才會開槍打連勝文,對於造成連勝文受傷,兇嫌表示道歉。 案發後,警方漏夜偵辦,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孫治遠趕到永和警分局指揮偵辦。今天清晨5時許,坐鎮的孫治遠與板檢檢察官靳開聖,離開偵訊室。 永和警察分局偵查隊員,隨後將林嫌從偵訊室戒護到偵查隊部,過程中,遭媒體包圍、攝影、訪問。 媒體問林嫌,「認識連勝文嗎?你為什麼要槍擊連勝文?」、「你是針對陳鴻源嗎?」,「你是針對連勝文嗎?」,「你是認錯人嗎?」 蒙著藍色外套的林嫌,被大批媒體包圍,移動緩慢。他邊走還邊問:「他有沒有好一點?連勝文有沒有怎麼樣?」 媒體接著問,你要對連勝文說抱歉嗎?林嫌說「是的」。媒體還問,「你針對陳鴻源,還是針對連勝文?」林嫌停了一下加重語氣說,「啊,陳鴻源,我要打陳鴻源。」 但媒體問林嫌,「為什麼要打陳鴻源?」戒護的偵查隊員,立即以台語阻止說,「麥擱貢啊。」 記者又再度追問,「為何要向連勝文動手?是要向連勝文道歉嗎?」林嫌說,「是的」。記者問,「你對他(指連勝文)很對不起,對不對?」林嫌大聲說,「對」,記者再問,「為什麼要道歉?為什麼對不起他?」林嫌以國語說,「因為我看錯人了。」 永和警分局偵查隊說,已經針對林嫌的行兇動機、槍枝來源,昨晚的行蹤,以及為何槍擊連勝文,初步調查清楚。但檢察總長已經下令封口,針對案情細節,統一由板橋地檢署檢察長對外公佈。 警方預計在上午十時,將林嫌移送板檢。板橋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今天凌晨證實,林嫌有恐嚇、賭博、麻藥等前科,警方在現場查獲1把制式90手槍、48發子彈、以及1發空彈殼。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5/2hxrj.html ==================================================== 我想開槍的人並非真正的黑幫大哥,因為會開槍打錯人是否也代表本來目標讓他逃跑,更有機會回來報仇呢? |
認錯人??講那種鬼話..白痴才相信
分明是在推託責任啦!!! 連勝文高頭大馬的 又常上新聞亮相 怎可能認錯人 更何況上台演講..主持人一定會報姓名 就算眼睛看錯...難道耳朵壞掉了嗎?? |
引用:
如果是民代,上頭會有他所屬黨籍與姓名、身分...如 XX市議員、XX鄉鎮市代表、XXX立委 候選人則會身披彩帶與相關背心.... 那傢伙的說法扯的比扯鈴還扯....傳屬唬白痴,只有三民自媒體會信.. |
引用:
都一定有理由可以說服某些人--兇手只是認錯人 :on_77: |
引用:
萬一被殺掉滅口還會被老鄭說"這都是國民黨ㄟ陰謀啦".. |
昨天看新聞
連勝文醒來就說 : 凶嫌有叫他的名字..並且罵三字經 所以怎會是認錯人呢?? 聽報導說那個被說到的議員體型與連勝文差一大截 要去殺人居然連對象都不認識..這算哪門子的殺手啦!! 就算有計畫的要殺一名議員..也不可能不去搞清楚對象的特徵 擺明了就是要脫卸責任與政治因素 只有白痴才會去相信這種推託之詞 現在就看我們的警方是否能真正破案 還是吃案銷帳..隨便唬弄過去............... |
引用:
證明.... 1.子彈不長眼睛 2.連不是目標,是射擊後子彈跳彈才打中連 3.符合一槍一彈模式.... 然後一週後判刑,三天後執行...1小時候火化完成...結案:on_14: |
不管他是不是認錯人,傷害都已造成
不管廢死聯盟說什麼,我認為這人應該死刑 公然持槍行兇,惡性重大,況且有無辜者因此喪命 如果沒有真相,死者就成了冤大頭 站在曾為受害者家屬的立場,我非常不希望看到這種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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