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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蕭擋救護車「我錯了」 公開信致歉但未露面 網友譏「自斷中指吧」
【簡威弘、李俊淇╱新北報導】阻擋救護車的「中指蕭」蕭明禮,事隔十天後,昨透過「中央通訊社」發表一封四百多字的公開道歉信,表示對自己行為深感「愧疚與懊悔」,將任志工彌補過錯,並向送醫不治的老婦家屬說:「對不起,我錯了!」但多數網友認為,蕭男道歉誠意不足。
自知做出幼稚舉動 上月二十四日、平安夜晚上,新北市消防局救護車載命危余姓老婦(八十六歲)送醫途中,遭台大歷史學系研究所博士候選人蕭明禮(三十三歲)駕車比中指、急踩煞車不肯讓路,余婦送醫後不治,蕭男遭警方依妨害公務函送,網友封他「中指蕭」,連署要他公開道歉;為此,蕭父call in到TVBS《2100周末開講》護子,遭名嘴砲轟,更引發網友圍剿。 蕭男道歉信中表示,他因情緒失控阻擋救護車,「並做出幼稚舉動,犯下無法容許的錯誤,雖已向余老太太家屬表達懺悔與歉意,但仍深感自責。」 蕭男並表示,他犯下的錯誤讓台大蒙羞、師長受牽累,向校方致歉,並靜待司法調查,坦然面對處置。蕭男在信中寫道,「非常後悔且害怕,一開始恐懼到不知該如何面對」,經師長開導,他決定擔任志工、從事社會服務來彌補過錯。 對此,網友「謝建輝」說:「蕭中指先生現在能為社會做最大的事就是,現場LIVE自斷中指吧!」網友「Wen-Chi Lai」說:「透過中央社發表道歉信,真的是不簡單的人物!」 被批「看不到悔意」 而新北市新店消防分隊昨表示,事發後迄今仍未見蕭男至分隊道歉,「讓人看不到悔意!」但也有網友說:「就放過他吧!」 《蘋果》記者昨晚至新店蕭家守候,按門鈴但無人應門,無法取得當事人回應。警方表示,該案已函送地檢署偵辦中。 擋救護車事件簿 ★2010/12/24:新北市一輛救護車將命危余嫗送醫,蕭明禮開車擋路、比中指還急踩煞車,導致送醫耽誤1分鐘,余嫗送醫不治。 ★2010/12/25:蕭男到警局聲稱被救護車警笛聲嚇到,致精神官能症發作。 ★2010/12/26:蕭父call in到TVBS《2100周末開講》,指兒子快被逼死,要名嘴不了解就別說話,當場遭砲轟;網友發動人肉搜索。 ★2011/01/04:蕭男透過中央社發表道歉信,向余家表示「對不起,我錯了!」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43/2k9v8.html ===================================== 我想如果這位先生在事件一開始就公開道歉與作賠償責任的話,大家也不會因此這樣對待他 只能說我想態度決定一切,這位先生除非做讓大家看到有悔改的事情,否則很難讓大家原諒 |
我覺得只有寫公開信而已,未免太簡單了吧,應該要親自出面道歉,這樣才是真正的有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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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新聞我昨天也有看,不過網友沒說我還真沒發現他道歉信是中央社發的
所以說中指蕭先生真的很笨耶 要道歉就道歉,你幹嘛還透過中央社啊,透過警方不就好了,現在搞成這樣特權意味十足的,是怕人家不知道你爸背景硬啊 |
這份道歉文應該是老爸起草兒子照抄的......內容的操作痕跡太明顯
而且更勁爆的是台大效方要開會了,很難不聯想這是學校要求的, 否則校方怎麼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咧? 早說了,這種傢伙必須有天來收,可惜天放假去了...光收好人 |
有道歉就好啦!!
多少人幹了壞事還不認錯 就算假裝認錯也比死不認錯要來得好一點點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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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覺得這樣有比不認錯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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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自首第一時間投案是關鍵,被起訴上了法院才認罪很難說服法官被告真的悔改 好比,前101美麗的女董事長因買官案作偽證,一審時裝失憶記不清楚...被一審法官判刑還不得緩刑 上訴到二審時改變策略當庭認罪說筆錄時太緊張....最後審決還是判刑,媒體報導法官在判決書指出被告雖然認罪,但,應為想要減輕刑責的策略,並不表示犯後態度良好及有真正的悔意..... 同理,中指男拖了哪麼久才書面道歉,沒有人相信他的"誠意"是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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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沒誠意也比死不認錯要好一點吧!! 有時對待別人不需要必須完美無缺啦!! 寬以待人...互相退一步吧!! 有誠意當然最好 沒誠意至少也有做做樣子 那種錯了還自以為比人強的看多了 肯認錯的就別太計較了啦!! 不然要怎樣呢??繼續不認錯下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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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書面道歉,是否本人寫的不得而知? 另外,您仔細看一下,道歉聲明是怎樣發出來的,是"中央通訊社"發的 這代表他的資深媒體父母透過關係幹的好事,他們之前關說幾位名嘴記者上談話節目替他們粉飾,已經令同行有人看不過眼....這次道歉又再關說? 難道一般人道歉中央社會鳥你嗎?(中央社是國家級通訊新聞機構) |
至少也代表著他家人知道要道歉啦!!
沒看見扁家的家族嗎??? 有人覺得該道歉嗎??? 不然要他如何呢?? 割了中指??還是接受法律制裁呢??? 難道立委又要為此特別立法嗎??? 如果他沒誠意道歉 也許這件事就如此不了了之 但那種個性與作為....他遲早還是要付出代價的 看過這種人...到最後往往都是憤世嫉俗的一類 由他們去吧!!!沒必要為這種人浪費精神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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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希望看到的是中指男本人親自出來公開道歉,如此而已,有哪麼困難嗎? 正常情況,先有認錯或認罪才有之後的道歉 要求1020道歉可是天大認知上的錯誤,他到現今都認定是國共聯手政治迫害,洗錢?貪污?不是早說明是'建國基金"嗎?如今是為台灣人坐黑牢,如此偉大的情操,誤解他的人向他道歉才對,哪有要求他道歉之理 中指男不出來,我們合理懷疑他是否哪種憤世嫉俗的性格,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現在躲起來鬧脾氣,父母寵壞了又沒能力押他出來公開道歉,只有想盡方法替他善後 ps:道歉的前題是先認罪,像日本人犯下二戰南京大屠殺,中國人要他們道歉?門都沒有,他們還認為是中國人造假,根本就沒有這回事!過去岩里政男(老番顛)常說要放下仇恨,原諒日本人不要再提過去二戰的事....人家根本不承認何需你來原諒? |
日本人也是個怪胎異數..豈能與一般人來相比呢??
光是看他們的AV..那還真是很難找到這樣的國家民族唄!! 我是覺得會對救護車擋路比中指的人 其心態根本是有問題有缺陷 這種人大概都屬於宅男之類的悶騷型 要他們出面是很難的 一款米養百種人... 對心理不正常的人要求他們像正常人一樣的舉止 那決不是一個很簡單的要求與希望而已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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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不認帳的事,如何要求他道歉? 中指男的不一樣沒有政治考量,事實就在眼前,沒得抵賴...只是要不要認錯道歉而已,他家人都認了就差他本人,連哪位被關說的唐姓名嘴在談話性節目中自己招認跟中指男媽媽二十年前一起跑新聞,他公開說跟他媽媽通過電話給他們的建議是~不管如何主角總得出來給個說法,躲起來不是辦法,其他人要幫也幫不上忙..... 不管他宅不宅,重點是這個社會對高學歷的道德標準有點不同,他是台大歷史系博士班研究生(倘若他是個小學畢業的鄉下人,大家也許不會如此計較) |
所以說中指男很笨...
牠應該要說 : 我是借給朋友開啦, 然後朋友說, 那一天車子被偷....然後沒發現, 是看到新聞才知道, 第一時間原本要去報警的 ......................................... :on_77: |
反正現在台灣社會流行做錯事情打死不認
沒有做過的事情,哪來的認錯 一堆人都在台灣社會上做了錯誤的示範 誤導了整個台灣風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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