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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揆嗆「最大貪汙犯是民進黨籍」
民進黨立委余政道上午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中,公開檢舉「某國民黨立委」未符合利益迴避原則,讓胞弟承攬中油公司工程,得標價格幾乎就是底標,且發生次數不只一次。余政道將相關資料交付法務部長曾勇夫,要求嚴加查明,曾勇夫表示將交付政風司處理,並在立委要求下,允諾3個月內給出答案。
不過余政道就此質詢行政院長吳敦義時,雙方你來我往一度引發舌戰。對余政道指該立委是「吳院長過去的好同事」,並暗示涉及利益迴避原則和黨籍有關,吳敦義不滿回嗆余政道不要對黨籍做無謂的影射,他甚至提高分貝說出,「全台灣最大的貪汙犯就是民進黨籍」。 不過余政道不願表明哪位立委涉及此事。 余政道指出,公務員必須遵守二等親內的利益迴避原則,但現在某國民黨立委的胞弟投標中油公司工程,且多次得標價格接近底標,明顯有問題,相關單位應該詳查。 由於余政道先是表示「某國民黨立委」是吳院長過去的好同事,「雙方交情也不錯」,現在卻發生這樣的事情。對余政道說法頗有暗示涉及利益迴避原則和黨籍有關的意味,吳敦義不高興地反駁,這和黨籍無關,請余委員不要曖昧影射。 吳敦義並拉高聲調,要余政道不要對黨籍做無謂的影射,他說,全台灣最大的貪汙犯就是民進黨籍,國民黨裡面有壞蛋,就像民進黨裡面也有好人,這是一樣的道理。 余政道一時語塞,只能回應表示「反正院長口才很好」,吳敦義馬上再反駁強調這不是口才的問題,此事無關黨籍,要求余政道不能光講一個檢舉函,就曖昧的說和他有關係、和國民黨有關係。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197299.shtml 想要拿這件事情去嗆國民黨 過去國民黨就常常啞巴吃黃蓮 終於吳揆有點魄力反嗆回去 |
所以說人不要臉鬼都怕
余大立委有何資格質疑別人沒有"利益迴避"? 吳院長不夠嗆啦,是我的話,直接說余委員的"胞兄"過去擔任內政部長時直接依照股神的指示把底標告知商家,請問懂不懂何謂利益迴避?事後收到風還想飛到澳門避風頭,幸好被逮到送去土城... 這段往事才發生沒很久,余委員難道忘記了嗎? ps:內政部長幹這種事,如果發生在歐美的民主國家何其嚴重?恐怕影響還在政壇的家族成員通通不用出來混政治了,哥哥會幹這種事同在政治圈監督哥哥的國會議員還有資格振振有詞批評別人? |
引用:
他老媽還裝瘋賣傻迴避司法調查......倘若吳委員口才真的很好, 用這句嗆他恐怕顏面掃地無地自容。沒這麼講是給人留點餘地, 給他留點面子..... |
引用:
1020上台後半個前朝官員貪污都查不出來,明顯他自己既不會治國也不會貪,結果會弄到自己被關也不會高明到哪裡去 正因主子大貪特貪,下面的人不會有所聞嗎?才會內閣官員一卡車出問題,如前金管會委員林忠正現在跟主子同一命運在大牢裡蹲,哪位前國科會主委涉龍潭弊案貪污案件已定讞,前內政部次長顏萬進也判刑(他還是1020的親信),前交通部長姓郭的證明有收錢,但,因我國司法怪異沒有對價關係竟然放他一馬....姓余的內政部長最笨號稱還人情沒收錢把底標洩露,還有哪些早早被抖出封殺了的達振案,沒法查出所以然的巴紐案... 請問歐美有哪個民主國家內閣官員貪污貪得像民進黨執政時如此嚴重? 可悲的是台面上兩位有機會坐上2012大位的人曾是哪個貪腐集團的重要成員,倘若在美國早就出局了,選民會好奇問當到內閣正副首長(官員的老大,老二地位),上頭和其他官員大貪特貪竟亳無所悉?不是無能就是自己都有身涉其中或是想保住官位默不作聲?這種人何來資格再上一層? |
台灣政客不要臉
因為司法是軟腳蝦 只會對人民擺臉色...看到政客是屁都不敢放 常看到報上說 警察碰到一些小案...都說公事公辦...依法行事 碰到政客...卻都好像瞎了眼當聾子...看不見也聽不到 那個阿珍可以十幾次拒上法院 換個小老百姓...兩次未到庭就通緝了 不知道法律的尊嚴在哪裡 |
這就是台灣......什麼事情都是看身分地位來辦事....:on_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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