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酒後隨機性侵 半小時連犯3案
更新日期:2011/03/23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林欣漢/花蓮報導〕兩杯黃湯下肚,一股邪念壓不住!男子林雲雄前夜拎著一把老虎鉗,騎機車在花蓮縣吉安鄉隨機找尋落單婦女,短短半小時,竟有3名女子險遭他性侵,當他持鉗子毆打第3名婦女時,兩名巡邏警員聞聲而至將他逮捕。 拎著老虎鉗 見落單女就上 32歲的林嫌酒測值0.35,他供稱已離婚,目前以打零工為生,因酒後一時「性」起,才臨時起意,想性侵女子 ;其中兩名被害女子的家屬陪同做筆錄時,對林嫌的行徑憤怒難平,痛罵「這個人渣留在社會絕對是亂源!」要求警方追究到底。 警方調查,前晚9時許,林雲雄酒後持老虎鉗騎機車,隨機找尋落單女子意圖性侵,他先在吉安鄉知卡宣大道一處岔路,攻擊一名女子未果,隨後沿知卡宣大道,在廣賢路口以北200公尺處,踹倒騎機車經過的50歲婦人,要強拉她至路旁草叢,婦人不顧膝蓋挫傷而大聲呼救,林嫌恐引來路人,驚慌逃逸。 巡邏聞呼救聲 警現逮惡狼 兩次失敗的林嫌竟然還不放棄,至晚間9時30分,林嫌來到中正路二段、南海七街口,見27歲女子騎單車經過,又踹倒被害人,揮老虎鉗毆擊她的頭部,恐嚇若不從就要將她殺害,但女子激烈抵抗,混亂中,林嫌揮舞的老虎鉗還不小心劃傷自己的臉,所幸吉安警分局2名員警巡邏經過,聽到呼救聲,立即逮捕惡狼,被害女子緊急送醫,前額及後腦共縫了5針,有腦震盪現象,警方訊後將林嫌依性侵未遂罪嫌移送,並呼籲被害女子出面指認。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2oizl.html 性侵未遂罪..是否太輕了點 過程簡直是要置對方死地...怎會不起訴這個呢?? 我認為強姦該分類吧 像這種類型的犯案該重判才對 首先該修法將此類型的犯行加重刑期 |
文明越進步很多事 經學者研究 都變成 "病"
什麼 "不偷會癢症" 一大推的 "原來是個病哦~" 所以啦 妨害性自主罪再重 是個病 出來就有再犯可能 建議評估再犯率高 還是 定時強制他打針虛化 "淡淡"管理機制 才是解決之道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7:33 AM。 |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