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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國籍當星國人?曹興誠:對司法灰心,到新加坡比較安靜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已經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入籍新加坡的消息傳出,他也不避諱受訪證實說明原委,這是因為和艦案官司讓他很灰心,他說,「前一陣子要求司法改革,指名道姓批評司法人員,可是這些人現在還在位子上,有很多的權利,所以還是到新加坡比較安靜。」
據最新出刊的《時報周刊》報導,曹興誠並非以投資移民名義入籍星國,據友人透露,是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夫婦都邀他入籍,端出高規格禮遇,「2012年前隨時可入籍」,但需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駐新加坡代表史亞平見證了曹興誠的棄籍儀式,還私下表示,希望越少人知道越好,怕總統馬英九尷尬。 曹興誠選擇出走,會不會連帶使得市值高達1987億的聯電跟著在台灣下市,轉往新加坡掛牌,值得後續關注。在此之前,施明德呼籲他出來參選總統,曹興誠現在笑說,自己已經是「新加坡人」了,可以說是一刀砍斷,完全不可能了,當然也不可能在2010年1月排隊領票選台灣總統。 聯電和艦案是在去年10月由最高檢察署做成不再上訴的處分後,終於落幕。但向來敢言的曹興誠,除了因和艦案而頻頻刊登報紙廣告,在司法領域發聲之外,他對兩岸議題也不斷拋出震撼彈,在2007年刊登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的構想 http://www.nownews.com/2011/04/22/11490-2706898.htm 雖然是一個多禮拜前的新聞 但是看到別篇討論中有關於司法的事情 曹老大用實際行動去抗議台灣司法已死 |
因為曹老大是有能力的人才能如此
芸芸眾生如我就只能等滅亡的那日臨到頭上啊 |
台灣司法確實很隨便又很牛車 常讓人失望
不過最後還他一個公道 事後他還要講 "對司法灰心" 實在讓人覺得好笑噴飯 (難不成不該無罪 ??) 確實只有 無罪後才能大玩放棄國籍戲碼 不過 無罪後 再加個 "對司法灰心" 與放棄國籍 綁在一起 就讓人覺得怪怪的 |
這問題很難有個標準答案....背後因素只有他自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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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更讓人失望的是過程 面對著那些腦袋灌水泥的司法人員 哀莫大於心死 很久以前我的朋友到東南亞遊玩 回來後也是讚歎新加坡的司法 什麼是司法公正??司法必須能獲得人民的信任才是公正 當人民只要想到與政府打官司是有去無回的官官相護時 司法就失去了公正...司法就失去了貞操 只要看到民事可以打上幾年..甚至十幾年 這哪是我們小老百姓打得起的官司啦!! 再看看法官判出的那些荒腔走板的判案 說他們無知真的是太替他們掩飾了 隨便找個小學生也不可能如此無知 更何況是讀那麼多書的成年人 我們只是沒錢出去享福而已 如果我也有個海角七億................. |
等哪天曹董被鞭刑之後
才會發現原來台灣最自由 |
引用:
原因在於1020跟他要'樂捐"被拒,憤而用司法整他,有次他接受平面媒體訪問曾提到就算每天賺一億也不會給哪個人(1020)半毛錢,,在企業家中他算是有guts 他在節目中訴說,起訴他的檢察官沒有半個懂會計就說他和艦案造假帳,偽造文書...,他找外界會計師提出報告沒有違法,檢方不採信又不自己另找其他專業的會計師審核,據曹老闆說上到法院開庭,法官問檢方十問九不知,為何不採信專業會計師的報告有利被告的證據?檢察官都在支吾其詞,連法官都審到火大 一審檢方敗訴,繼續上訴,二審第一庭遇到臨庭檢察官還私下跟他說~'我倒楣接到你的案件,你也倒楣案件到我的手上" 二審每次開庭,檢察方有的還在庭上打瞌睡,同樣法官十問九不知... 二審檢方又敗訴,再上訴三審時變更起訴,因為其中太多莫名其妙的瑕疵,被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這樣更來更去被整了五年 五年期間他不斷發聲上節目喊冤司法太濫權,可惜馬政府完全視若無睹... 本來就是亂起訴的案件,如果法官敢審他有罪,恐怕判決書要有十八般武藝才掰得出來 將心比心,正如他最近所言,為什麼要移民放棄台灣國籍?沒時間跟他們這班人耗,我們猜他內心os,怕另一個黨再上台一個不小心又用奇怪的司法案整他,當然是溜之大吉 ps:至於避稅也是考量的原因 |
引用:
台灣不犯法,政治沒選邊站或得罪政治人物下場會苦不堪言(曹老闆不就是精神上被鞭刑嗎?) |
引用:
那有死刑不就是專制威權國家了!! 這種推論太XX了唄!! 台灣真的很自由嗎?? 如果你看對岸的網站時 他們的人民說他們是民主自由國家 你會認同嗎?? 別忘了共產國家也是以人民為主的國家 他們更是把人民台的高高的 人民廣場..那好像只有共產國家才有 別以為民主國家才會把人民當回事 同樣的我們認為我們很自由 那也和對岸人民差不多 我們自己認為的啦!! 司法不公正不獨立的國家 基本上都不夠資格稱為自由的國家啦!! |
引用:
但只要不犯法就不用接受這些殘酷的法律 台灣有死刑,你我會害怕嗎? 不會咩,因為你我不會犯那些罪,自然就不需要怕死刑 |
只能說...."祝福你啦~~曹董"..
台灣司法人員的確很離譜.......一但人民對國家司法失去信心, 這國家也差不多了.. |
引用:
陳姓藝人與前女友的詐騙和誣告官司糾紛附加民事賠償,相信是單純官司,沒有政治力介入,二人只是平民也沒有利用司法黃牛 陳姓藝人的親身經驗,令他對司法完全死心,他先提告結果敗訴反被誣告,據說提的證據證人檢方和法官'全都不採信" 他還有庭上問法官為什麼不採信?得到的答案是他的證據對本案沒用,也沒解釋原因,原告提的通通採用.. 他自己後來分析也許長相不討喜,說話有點嗆,加上司法人員對藝人有偏見,他說關於賠償法官開庭時直接說'你們藝人賺哪麼多錢,原告要幾百萬而已,你就給他,還搞啥浪費司法資源.." 陳姓藝人說聽到這段話真的傻眼,馬上回嗆法官藝人賺的都是辛苦錢,並沒有外界想像每個人都能賺哪麼多? 當官司打到最後,他說宣告投降直接嗆法官,被提告的罪名最高刑期是多少?你就直接判到最重,不要再囉唆... 最後,他放棄上訴坐牢'深造"以示對台灣司法抗議 |
對啦,素質也欠佳.......很多都是當年會念書善考試的OO..:on_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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