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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霸凌納入性平法 罵人娘娘腔可能受罰
2011-05-19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陳映竹】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初審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把「性霸凌」新增納入學校防治規定範圍。性霸凌是指透過語言、肢體或是暴力行為,攻擊他人的性別氣質、性傾向,像是嘲笑他人「娘娘腔」、「娘炮」、「男人婆」,都有可能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接受懲處。 兒福聯盟曾經進行調查,發現校園性霸凌狀況嚴重,輕則性取向言語玩笑,重則到身體上的傷害。初審通過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納入「性霸凌」,未來校園校騷擾或是性霸凌事件,只要受害人感到不舒服、被貶抑,經學校或是主管調查屬實後,情節輕微接受心理輔導、接受八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重則記過、留校察看、退學等。 教育部訓委會第三組主任柯今蔚解釋,「性霸凌以往納入性騷擾範疇,但有些狀況不明確,比方說陰柔特質的男性,可能被其他打或是嘲弄、排擠,因為性別特質被用言語等其他方式貶抑,就叫做性霸凌。」 此外,修正草案也嚴禁隱匿狼師,主任、校長等學校教育人員,如果知道學校發生性騷擾或是性侵害事件,24小時內沒通報,最高處以15萬元的罰鍰;如果知情不報,將被解聘或是免職,永不錄用。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051901256.html 這是否有些矯枉過正啦!! 男人婆都不能說......................... 好多人嘴會很癢的啦!!! |
以後連笨蛋,傻瓜,或者呆子可能都要規範不能說
這真是一個良善和平的社會呀:on_14::on_14: |
我們的委員怎麼一天到晚制定修改這種鳥法案?
學童多睡一個小時 婦女墮胎要受罰 現在還有性霸凌 真是一堆人吃飽沒事幹,專做這種鳥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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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中男主角每次一講髒話,就被電腦開罰單...:on_14: 最後罰單多到可以當衛生紙用...:on_14::on_14: 以後的社會會變成... 嘿秀是違法的,每對夫妻要生孩子必須去特定機構提供"DNA" ,雙方精子卵子經過精密檢測確認沒有遺傳性疾病後以人工受 孕的方式受孕。要翻雲覆雨需透過電腦模擬完成,避免造成性 病傳撥... 罵特定用辭算髒話.....罰款OOOO元...例如 "阿貓~~你頭真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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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立委們正在幹這事:on_74: |
女強人算不算?
因為社會上沒有稱呼"男強人",明顯是性別歧視 還有,明年萬一小英選上總統,不能稱之為"女總統",不能加個女字,因為沒有男總統之稱謂,可見是性別歧視 吃飽沒事幹的"恐龍利委",把以上的通通加入性別平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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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知有何替代用詞
簡直是文字獄 (難不成要學電影罵水果 香蕉你的爛蘋果 :on_14: 榴蓮你的爛週刊) 乾脆禁用好了 英文的那些 s啊 f什麼的 也給他不准用 個人還沒出社會前也不罵彰化 但出社會後 實在是有感而發 小人當道 漸漸心裡就罵起來 (甚至小聲的念出來) 所以啦大家眼裡的乖寶寶都不由自主罵彰化 不知這些 裝不食人間煙火 的衛道人士 真的是這麼清高嗎? 當然啦學生時期就教育眼光個人是絕對支持禁說粗話 小時候就罵長大很容易變火爆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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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會常常糾正亂問候人家媽媽的同學 現在......(遠目)回不企了 |
唉唷~~各位可別忘了
我們是孔子世家敦從儒家司想『彰化』常掛在嘴邊總是不好的 天知道啊 |
以後罵人一律以數字或英文字母代替
"我 12345...." or "我 abcdefg....:on_44: |
如果真的都會被起訴的話................
相信往後幾年口腔癌的病號會激增啦!!! |
以後國罵不可以只譙O你娘,為應位兩性平等法要改罵X你爸.....
:on_14::on_14::on_14: |
呵呵~真的耶,以後不能只問候你老母,還要兩性平等,順便問候妳老爸說^^:on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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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妙
摸胸玩私處無罪 說男人婆竟有罪 以後大家都動手不動口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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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司法是小題大作,大事化小 酒駕撞死人,能跟家屬和解(用恐嚇的法官也不會管),幾乎都判緩刑不用坐牢,反而用發票以小報大的哪位仁兄只是偽造文書就要去坐一年牢 學生經常遲到說他是遲到大王,法官判老師公然侮辱罪成立,收賄的高官在家搜到來路不明幾百萬現金放在商人送的茶盒內,法官認為找不到對價關係判無罪 生活在台灣習慣就好:on_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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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抱怨!!誰教你不努力奮鬥 所以要怪就怪自己沒能當官搞政治 不說別的..就說阿扁吧 當年他可是有說過李登輝交接時沒交幾件公文 等他交接時也是如法泡製 記錄下不實內容就是偽造文書 兩任總統銷毀公文卻是天下太平 沒一個檢察官敢去偵辦...沒一個法官敢來審判 更沒一個監察委員敢徹查 馬英九無能..還敢說他不干涉司法 真的是讓人太失望了!! 最少也要改革制度法律...讓以後的總統無權去銷毀公文資料吧!! 連這都沒有去做...馬英九也該算幫凶了啦!!! |
沒關係啦,以後大家可以效法施主席的轟趴,多加幾個字眼
了不起就當蘇武,牧羊去,每天趕來趕去很大一群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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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沒人注意的新聞,前調查局局長葉盛茂洩密案定讞判二兩多不得緩刑,這個案件當初像菜市場般討價還價,檢方最早起訴用最輕的罪名和刑期好像是二兩左右 難怪葉老大老神在在,後來輿論壓力太大,檢方又變更起訴追加刑期多了幾個月,上到地方法院法官不爽,直接追加圖利他人罪刑期變成十年 倘若不是哪位法官開第一槍把老葉當庭收押(他是扁案第一人被押),局長沒被押前,特偵組好像在觀望中遲遲沒動作,之後像骨排效應,一個一個被押,案件才有突破的機會 洩密案雖然定讞,可是最高法院把最重的圖利他人罪撤銷,等於最重刑期拿掉,判兩年多而已,葉局長進去關個一年左右假釋就放出來,真的不痛不癢,這種事若發生在美國,中情局局長把總統家人貪污的情資告訴總統,保證關到天荒地老 我們現在討論的不是政治法律問題,而是一般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說人男人婆有哪麼嚴重嗎?司法在管小事的?性犯,貪污,酒駕撞死人..好像沒所謂 娘娘腔有比以上說的嚴重嗎? 台灣社會不公不義,除了司法大小眼,最重要的是從立法委員到司法人員根本輕重不分,小小事就努力去辦公然侮辱或誹謗罪起訴幾乎天天起訴一卡車,殺人放火搶劫偷竊難辦的不是吃案就隨便起訴隨便判:on_61: 還有,最令人生氣的事,最高法院不知在幹啥?收到案件複雜的就大筆一揮發回更審,不久前又是沒人注意報導,1020的女婿炒股案高等法院再次判有罪,是"高等法院"不是最高,他仍有上訴的機會,這個案件搞了幾年?有比他岳父的案複雜嗎?1020被關快半年,炒股案爆發還比四大弊案早了差不多兩年,還在高院和最高法院發來發去....這就是台灣的爛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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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期望他能整頓司法 能還給社會一個公正 結果卻是繼續扯爛污 司法被人質疑向妓女一樣時 再怎麼努力也是枉然 馬政府一直都沒搞清楚 當初人們為何會選他 不就是看不下去扁政府的胡作非為 司法不能給予大家一個明快的審判 豈不是在鼓勵官員繼續貪贓枉法 結果司法只會搞這種小玩意 真的是讓人覺得太傷心 我們的教育只需要搞到小學畢業就可以了 再多讀的學歷真的是太浪費 搞出這種法令...不用小學畢業都可以作得到呀!! |
引用:
這些很XX的立委還不都是我們這些可敬的選民選出來的,就別怨了唄 多數暴力不就正確實的體現在這種地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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