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車闖紅燈被撞死 運將不起訴
單車闖紅燈被撞死 運將不起訴 認定司機已煞車 婦違規在先 死者家屬無法接受 控恐龍法官
2011/6/24 張乃峻 報導 以往車禍肇事,總認為傷重或身亡者能獲得較多法律上的支持,不過台北市的這起車禍,判決卻不是如此!一名50多歲的陳姓婦人騎單車闖紅燈,遭到一台行進間的貨車撞擊,經急救後無效,婦人丈夫控告肇事的貨車司機業務過失致死,不過法官認為,婦人違規在先,且貨車司機有煞車動作,因此獲不起訴處分,婦人家屬得知訊息,憤恨不平,認為又是恐龍法官。 想起老伴失去生命,家裡大小事頓時沒人打理,這一刻,王先生再也忍不住。 拿出當時鑑定照片,50多歲陳姓婦人當天拜拜完,騎著腳踏車從斜坡滑下來,疑似殺不住,直接闖越紅燈,不料當時一台貨車正面行駛,硬聲聲撞到婦人後腦杓,急救後宣告不治。 這聲撞擊,卻讓王先生一家破碎,家屬對肇事司機提業務過失致死罪,不過法官卻認為婦人違規在先,司機不起訴處分。 丈夫不能理解,如果是闖紅燈,腳踏車理當損毀,不過卻毫髮無傷,懷疑太太是紅燈右轉,且已經完成動作才遭到追撞。 這個判決,婦人家屬無法接受,認為人已經往生了,應該得到較多同情與支持,也打算繼續上訴,看著愛妻的照片,或許錢換不回生命,卻能討個公道! http://www.ttv.com.tw/100/06/1000624...244932203L.htm 這是很多騎單車的人最常有的惡習 逆向貼著安全島..太多了.............. 討個公道.... 不如好好遵守交通規則吧!! |
一天到晚喊恐龍法官,你們這些刁民...
不守法在先當然付出代價..:on_61: |
引用:
|
傷重或身亡者能得到較多的支持?屁
才前幾天的新聞哪,戴耳機聽音樂闖平交道的女人被撞死,這種的你會同情他?會認為火車司機罪該萬死? 不守交通規則的人,等同自殺行為,真出了事就甭怪人,太難看了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6:43 PM。 |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