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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回罵髒話 檢:自衛不起訴
2011/07/05 17:05:18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5日電)趙姓阿嬤因擺攤糾紛,爆三字經,郭姓男子不甘受辱回罵,雙方互控公然侮辱罪。檢方認為,郭姓男子所言屬自衛性言語,不予起訴;但檢方對趙阿嬤聲請簡易判決。 檢方日前聲請簡易判決書指出,去年12月27日,71歲的趙姓老婦人在高雄市三民區新民路擺攤,其攤販推車停放郭姓店家前,雙方為此起糾紛並爆發口角,趙阿嬤當場口出髒話,以「X你娘」辱罵郭姓男子。 48歲的郭姓男子不甘受辱,回罵「你是女人怎麼X人家」等語,郭姓男子還被控當時對趙阿嬤說「你下面的,你是被X的,不是X人的。」趙姓阿嬤坦承當時她有罵「X你娘」,郭姓男子則辯稱,當時是趙姓阿嬤先罵他,他才回罵,否認有說過「你下面的,你是被X的,不是X人的。」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郭姓男子當時回罵「你是女人怎麼X人家」,是出於自衛所發表的善意言論,無詆毀趙婦的惡意;至於被控說「你下面的,你是被X的,不是X人的。」由於雙方當時都沒錄音,也沒有其他證人可佐證,查無實證下,因此認定郭姓男子罪證不足,不予起訴。 檢察官表示,趙姓阿嬤坦承罵人三字經,雖涉嫌公然侮辱罪明確,但因罪行輕微,因此聲請簡易判決。1000705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OC&pTypeSel=0 自衛性罵人???時代的新法律用詞?? 在別人店門口擺攤賣東西 和氣生財嘛!!幹嘛要那麼火氣大啦!! |
以後台灣真的要讓全民配槍啦,
一言不合就開槍, 死一個少一個... 台灣人能因此死光光的話, 就不會有貧富問題了, 也不會有總統或立委的貪污問題了 |
連這也要吵,會不會太誇張了,兩個都是生意人,和氣生財嘛,既然擋到的話,那就跟她說一下不就好了~"~:on_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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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啥不能吵? 被罵的既沒聾也沒瞎.....當然會告她! 被告把攤車隨意擺放跑去吃飯妨礙交通,原告看見幫她把 攤車移個位子。被告見狀不知感謝還是非不分的狂罵三字 經,原告當然就回嗆阿..... 那個阿婆自恃年紀大倚老賣老不料吃上官司,建議法官外加 幾張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妨礙交通、擺路邊攤的罰單給阿婆..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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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管兩邊有沒有錯,法官一定有錯
你不能用更好的理由來解釋嗎?這種判決理由聽起來真的給他蠢斃了耶 |
引用:
前者得易科罰金服社會勞動,後者罰捐款給公益單位..... 罵的不對,回嘴的也好不到哪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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