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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抱怨老闆欠薪 按個讚就被告
新北市一個在知名潮店工作的劉先生,看到同事在臉書上PO文抱怨老闆頂讓公司又欠薪,也留言聲援,還有一名許小姐順手按個讚沒有留言,結果都接到地檢署傳票,被潮店老闆告妨害名譽,對於這名老闆一口氣對PO文和所有留言的7名員工通通提出告訴,被告的劉先生表示不平,按讚的許小姐也認為很瞎,不過不少臉書網友也說,告得成再說,不會因此就不敢再按讚。
(李書璇報導) 不少人使用社群網站臉書,看到認同的發文都會按讚,但有一個潮店員工在臉書上抱怨公司欠薪不給,發文後包括發文者,回應的同事,甚至是路過按讚的朋友,通通都被這間公司的胡姓老闆提告,指他們妨害名譽,被告的劉先生22號出面說,當時發文的小姐只是抱怨薪水沒有領到,因為力挺朋友,就想說幫她講話,因此留言說"下地獄吧",但他也強調沒有特別要指誰的意思。 而只是按讚就被告的許小姐,生平第一次收到傳票十分驚恐,她說完全沒有留言回應,更沒有罵這名老闆,只是按個讚就被告;劉先生也說,胡老闆有打電話給許小姐,說不想被告就拿錢出來和解;雖然有人認為按讚就被告,以後誰敢玩臉書,但不少臉書網友也說,告得成再說,因為依照法律規定,如果外人猜不出po文內容罵誰,就不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罪,而只是按讚沒留言更難以入罪,而對這些說法,這位胡姓老闆手機轉接語音信箱,也沒有再回應。 以上來自:http://news.msn.com.tw/news2380318.aspx ====================================== 開庭當天可以請媒體現場轉播,如果光網友按個讚就有罪的話,直接上訴到最高法院,且也是媒體當天也現場轉播,如果無罪的話就請提告人賠償這網友所有損失 現在這新聞既然媒體也撥出來,代表大家等著看網友是否會被判刑 |
先告先贏啦!!
反正都要上法院..告幾個都是一樣的了!! 一般人是很不願上法院的 所以被反告的機會不多啦!! |
這個案件目前只到檢方發出傳票開偵察庭的階段
得看偵辦這個案件的檢察官態度如何,如果認定不構成公然侮辱就會直接簽結不起訴處分 |
不知道網頁在哪裡
好想上去按個讚:hmm3grin: |
不起訴的成份居多~可以說有90%以上
因為光是按個"讚"不能表示我就是完全贊同, 現代人喜歡沒事告來告去,不起訴的民事案例太多了! 話說~如果~ 史版要是哪個大大,發一篇罵公司的文章, 底下"獻花"的人...通通被該公司老闆告 這.....如算有罪?~應該怎麼說也說不通 |
引用:
讓他們老闆一次告五百個人.....:on_14: |
那我不就慘了
我在史板送花沒甚麼特殊意義 就只表示我看過這篇文章,順手按朵花 有點類似批閱公文,看過之後批一個"閱" |
現在比較少按朵花了,因為有時文章一長,沒按到感覺會不好意思,索性少按了 :on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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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查這個案件的後續發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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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只要去那個網頁按一下讚 法院自動會告訴你後續發展 :on_07: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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