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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秘書偷書被逮 辯稱:尿急忘了
行政院新聞局秘書郝慰光,涉嫌在上班途中經過書店,偷竊一本價值約400的書;他是將書放進背包後,經過感應門時警鈴大作,當場被店員當逮個正著。
郝慰光表示,他並非偷竊而是因為一時尿急,才忘了付帳;不過店員卻發現書上的條碼,已經被郝慰光撕毀,報警抓人。 對此,新聞局相關人員都感到震驚,覺得月薪6萬多元的秘書,竟然會為了400元的書,而被送進警察局。 http://www.nownews.com/2011/11/12/91-2757334.htm 因小失大............... 有時偷竊只是一種怪癖 記得很久以前有位龍君兒也是如此 被抓好多次....就是沒辦法啦!!! |
有時是一種病,像有人一發病就猛刷卡,有人要偷竊.... 看醫生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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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例如說像阿貓後宮已三千還不時往林森北路流連是否也算是一種病
怪癖心態是有點要不得 |
尿急忘了.....................
卻不小心將條碼撕毀................... 他該說這是當秘書的職業病啦!! 如果能隨身攜帶碎紙機的話 他還會將書直接丟到碎紙機銷燬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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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可以使用新採購的碎紙機 每天有碎不完的國家機密 :on_07: |
引用:
精神官能症...是一種習慣而已...訓練可以用意志力壓住 強迫症更嚴重,自己無法克制...就是會發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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