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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情變殺2女 警官判死 小三搞蕾絲邊 亂棒奪命「人性盡失」
【丁牧群╱台北報導】已婚的屏東警察局高樹分駐所前副所長王裕隆,不滿情婦潘素雲移情別戀女子江雅敏,醋勁大發,用鋁棒和鐵製拔釘器對潘、江兩女共擊殺七十多下致死,死狀甚慘。法院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王男兩個死刑,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四十二歲的王裕隆(羈押中、已婚育有兩子)曾任保安警察第五大隊、恆春分局警員,他查緝毒品績效卓著,去年一月調升屏東高樹分駐所副所長,但也因辦毒品案,與女線民潘素雲(三十三歲)發展不倫戀,進而犯下命案自毀前程。 用木棍撥鏡頭 王裕隆的妻子得知丈夫殺人,曾難過說:「我早就懷疑老公外面有女人,但沒想到他會為了外遇連殺兩人。」潘素雲的父親曾氣憤說:「王裕隆在法庭上一句道歉都沒有,判他死刑也無法彌補我失去女兒的痛苦,他下手那麼重,還不斷辯稱是自衛,惡行天地不容。」 判決指出,潘素雲去年六月九日向王裕隆提分手,王追到潘女與江雅敏同居處,看到潘、江簽名的結婚證書,驚覺情敵竟是江女,當場質問兩人是否同性戀並大吵一架。同月十一日凌晨,王裕隆到潘女住處外,先用木棍把監視器鏡頭撥開,等潘女回到家門口,兩人又為分手爭吵,王男拿起鋁棒、拔釘器重擊潘女頭部到腦髓流出才罷手。下樓察看的江女也被王男亂棍猛打,臉部稀爛慘死。 判2死刑定讞 警方發現王男用木棍撥開鏡頭,認定他涉嫌重大。王男落網後辯稱:「潘女色誘我上床,又自爆有法定傳染病,還嗆故意傳染給我,我一時氣憤才行兇。」法院認定他身為人民保母竟人性盡失,因此判他兩個死刑定讞,成為目前待執行的第五十五名死囚。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E5%A4%96%E...223000006.html ================================ 之後警方,軍方,公務人員只要犯下殺人罪或重大罪行,一律槍決並且學古代一樣當眾拖去刑場,甚至可以公開槍決現場實況轉播,這點我覺得可以效訪對岸的方式,有時候對待一些行為舉止已經無法控制無法原諒之人,就要狠下來對待,這不能怪別人,因為沒有人要你殺人放火 |
這種人那麼衝動
當警察也沒少給別人氣受吧!!! TOM哥要小心謹慎呀!! 你的報復心也不小啦!! 真碰到事很可能慣性思考就會出現 平常還是多寬容些 有事時才會少一點衝動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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