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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念真可能不了解此君的家庭背景,看過吳念真的訪問他好命也把兒子教養得好,據他說兒子大學還沒畢業有天跟他說爸不用再給我零用錢他會自己賺,吳當時內心感動到快要掉眼淚..
現在兒子也從事幕後工作,跟爸爸的關係就像朋友,出國觀光被團友取笑兩父子耍寶到"父不父子不子" 兇殺案的主角雖然30歲可是大學畢業後一直是"宅男啃老族",意思是靠爸養從沒到社會工作,去日本念語言學校也是家中出錢 從小內向的孩子是否溺愛過渡?成長過程中沒給他機會歷練,整天窩在家中上網還去緩交被警逮到留有前科,不是把他送到日本就解決問題 如果兒子早就獨立能養活自己,犯了事自然跟家沒關係,可是此男跟家關係太密切,能說他爸沒有半點責任嗎? 前亞都飯店總裁嚴長壽,在他兒子念大學期間每年暑假都要兒子到別的大飯店當門僮磨練,他告訴兒子工作經驗在畢業前就有,畢業後就不會是社會新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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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類的人~我們身邊應該很多, 也沒有每一個都持刀去殺人吧? 把這些因素就列為是教育不好~導致他去殺人???....那台灣不曉得要有多少兇殺案了 這樣的比喻根本一點都不客觀 也有教育良好,奮發向上,努力賺錢的青年~後來也犯殺人罪 那又要怎麼說??~~那也要怪他的父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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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年紀可能有差身邊完全沒這類人,都是腳踏實地工作,只能說社會變得真快,到底是我們這一代正常還是你們比較正常? 至少吳念真的兒子不這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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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話說回來,您那一代雖然如您說,各個都是腳踏實地工作~ 您那一代的...那一批人, 確出現在社會新聞裡,殺人放火的也不在少數 我沒有會錯您的意思~ 我想說的是, 教育好.腳踏實地工作.誠懇老實,奮發向上, 跟殺不殺人放火~~不能劃上太大的關聯~不代表就不會犯重法 |
啃老族???
如果時光能倒流 張爸爸會萬分的願意他兒子一輩子都當啃老族吧!! 只要你情我願....就由得他吧!! 那是他家的事啦!! 千金難買早知道...早知道如此.. 就算養他兒子一輩子...也不會讓他去日本了 看這種事情...別去延伸到其他人啦!! 人生是無奈的... 如果非要說到家庭教育 那哪個犯案的人不都可以牽拖到他的父母 有必要如此嗎??? 這位張學生家確實很內向 他家人只是很訝異他怎會如此兇殘 他父親並非要推卸責任 從報導中我深深覺得他父親很不錯 不能拿那些不負責任保護子女的父母相提並論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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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銳寶貝嗎?他爸爸知道兒子行為有偏差要把他跟壞朋友隔離,送到大陸青島留學(忘了是青島還是山東),生活一段時間銳寶向爸媽哀求,做家長的心軟讓他回台灣,結果就是當上了黑道的小頭目暴力討債,銳爸會不會後悔讓兒子回來?幸好沒有殺人或幹太大票,否則... 其實所謂負責是一輩子的良心愧疚,為人父者發生同樣的事應該不會認為兒子成年,關我什麼事?照樣睡得安穩?比起面對兩位死者的家長,他內心的煎熬被媒體打擾不算什麼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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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二十萬交保~~老爸力量大 還有另一個持槍殺掉兩個黑道警察的,才18歲~叫什麼名字我忘了 但是不同的例子,不能混為一談 跟張嫌這一個事件,也沒有太大共同點, 張嫌跟那一些混黑道的,或是平常常在打架.吵架的青年又不一樣, 他是那種平日溫文,你無法去掌握~他哪時候要爆發殺人的那種 這在"我個人"的看法~是心理疾病占最大原因 這種人~ 哪怕他父親是心理醫生,也無法去防範避免 至於新聞說他召妓...這一類的事,那也跟他殺人無關, 這樣說起來~~嫖蟲哥也會變殺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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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針對y大的"千金難買早知道" y大說父親早知道兒子到日本會闖禍,就不會讓他去日本 而銳寶的爸爸是早知兒子有問題才送去大陸,因愛子深切受不了兒子的哀求才讓他回來,如果他能恨下心不讓他回台灣,也許就不會發之後的暴力討債事情 兩件事的比較重點放在"千錢難買早知道"這句話,早知道也不一定能防止憾事發生 |
我比較想知道兩個人之間到底為了什麼鬧翻?
感情路上豺狼虎豹有可能男也可能是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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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單相思.........也許不是........ 還是不知道比較好 有時候事實是更傷人的啦!! 所以我是很認同他自殺的 至少沒有了一些不必要的爭論 當然說他是去偷東西 那是不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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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砲說如果有共犯,豈非永遠逍遙法外? 針對犯罪心理分析,殺人後畏罪自殺都是馬上或不會拖過一天,他還跑去看偶像表演,直至被逮到才自殺 而且,用刀自刎需要的勇氣非比沉常,兇殘如陳進興之流都會怕死不敢自盡,他兩個同黨被警包圍舉槍自盡,而用刀比用槍更難,手指一動扣下馬上結束,用刀力度不夠會痛個半死或是下手之前內心會爭扎 如果真是他幹的絕非一時衝動,否則怎會到兩女住的地方先藏水果刀? 偷東西之說更是神奇?偷什麼價值大到要殺二人? |
嗯,日本警方真是太大意了,兇嫌這樣一死,真相可能永遠無法釐清了~"~:on_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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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些人比較不能容忍沉不住氣,很多事情阿出口氣爽了比較重要, 不計後果代價..... 這案子我個人認為是感情糾紛,至於是怎麼回事也無解了..... 我小學的一個男生寫信給隔壁班女生,那女生不接受也就罷了, 居然還將情書貼在中央走廊的佈告欄去重重羞辱對方。 不料該班女導師看到之後將情書內容當作文批順便灌輸兩性 相處方面的資訊。過去唸書時位高權重常處理一些亂七八糟 的鳥事,我個人也看過很可惡的女生,當時我內心OS"這女 的遇到OOO算你好運,碰到人家狠的準給你好看".... 或許是男的情緒失控也許是女方踢到鐵板了........畢竟欺騙 改情是不違反法律的......你遇到了也無可奈何除非.... 這新聞讓我聯想到日劇HERO中欺騙感情詐財的那章節... ========================================== 我的起訴理由.... 女生在台灣有男友,不管在國外如何他鄉遇故知,自己應該有份體認 不宜與其他男性過從甚密,不然現在她男友頭上發綠光變成豬八戒了.. |
嗯,a大說的公布在布告欄那真是太過分了,幸好沒有遇到情緒失控的男同學,否則這個女同學要完蛋了~"~:on_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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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是有人更壞啊 壞到我都想解決掉他了 作告密者,又把他自己做的是推到我身上,我只好說破 惱羞放學賭我哩,我當時沒帶改造槍在身上,也沒有我的人,新地區,鋼搬家,不然我保證他絕對見閻羅王 好可惜喔,不然我可以,以正當防衛過當起訴,可能還不會被判刑,了不起在加一條,全名好像叫這個,槍藥彈砲管制條例 動手玩,還敢囂張到四處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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