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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tunhsiang 2012-05-03 08:07 PM

酒駕肇事怎麼罰? 網友怒吼:判死刑!
 
酒駕肇事致死的案例至今層出不窮,造成數不清的破碎家庭,台中市長胡志強公開建議,將酒駕肇事者處以連坐罰,當時同車者皆同罪。但網友更不能接受有人喝得爛醉如泥後還要開車上路,因此建議將酒駕致死者,以「唯一死刑」論處。

胡志強已上書法務部長曾勇夫,認為酒駕罪責實在太輕,導致許多車主無警覺心。他認為,酒駕的處分應擴及與駕駛同車者。這項提案被市府法制局以「不合法理,窒礙難行」¬回絕,他也自認可行度不高,但為了民眾安全,他自許自己為唐吉軻德,要用全力放手一搏。

胡志強表示,市長信箱中常收到有關防堵酒駕的點子,例如:在代客泊車的小弟看到喝酒的人取車時,應扣留鑰匙並立即報警。這些點子他會參酌執行程度彙整,交由相關單位參考。胡志強認為,各位不能以「很多事情做不到」為由,便兩手一攤,放任悲劇繼續發生。

有許多網友與胡志強一樣,對酒駕深惡痛絕,因此他們的提案更為激進。Mobile01上有段討論串,認為近來許多酒駕案件,造成家庭破碎,因此認為酒駕者應以死刑論處。酒醉駕車上路,危險相當高,要如何讓悲劇不再,除用法令控制外,仍須透過妥善教育以根絕。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E9%85%92%E...140431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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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死刑麻煩連同強暴犯,蓄意殺人犯,飆車族,改裝車,黑幫份子一起,今天講難聽的改裝排氣管的人沒有想過認為很炫變成別人就要聽到那種噪音,變成是說別人就要讓那些人先過,他們沒有多繳稅給政府,馬路也不是這些人蓋的,沒有義務別人要接受這些

就算有黑幫撐腰,講難聽的有本事就把非法槍枝與走私品到警局與法院炫耀,沒有人有義務要接受這些人的犯罪行為與傷害行為

就跟以下這新聞一樣,這些人講難聽的就算路死街頭也沒人理會,親戚與家人並不會因為這些人的行為而感到光榮

http://tw.news.yahoo.com/%E6%9A%B4%E...111042026.html

a471 2012-05-04 02:05 AM

這問題恐怕得等政府要員的家屬死於酒駕後才有"機會"修改法條......

台灣連後座乘客繫安全帶都要國父孫女一條命貢獻後才能立法ㄝ........

我看要酒駕死刑恐怕得死很大尾的傢伙才有機會修法喔...:on_44::on_44:

fishiii 2012-05-04 06:25 P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300969)
這問題恐怕得等政府要員的家屬死於酒駕後才有"機會"修改法條......

台灣連後座乘客繫安全帶都要國父孫女一條命貢獻後才能立法ㄝ........

我看要酒駕死刑恐怕得死很大尾的傢伙才有機會修法喔...:on_44::on_44:

的確是如此。

就像詐騙集團的偵辦,記得游錫堃當院長時的新聞,不肖公務員盜賣個人資料給外面集團,

造成總統、閣揆等政府高官個人資料都可能被詐騙集團掌握後,警政署才開始有165專線還有積極辦理詐

騙,法務部並列為重大打擊犯罪。

barrielee 2012-05-05 12:49 AM

不需要用到死刑,我們有廢死團體絕不會同意的

如果能做到下面的判決,相信台灣有誰敢酒駕?有財有勢的人不會怕賠錢,最怕被關,哪怕關個一年看他們誰受得了?

看看人家吃了處方箋藥物開車撞死人就判得哪麼重!

ps:美國法官最後一段話"語重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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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智不清開車撞死人 判25年


中央社記者顏伶如波特蘭3日專電)美國俄勒岡州1名女子兩年前服用處方箋藥物後神智不清,開車上路撞死兩名路人,法院昨天判處坐牢310個月,約25年多。

近年來,對於酒醉開車或服用藥物後精神恍惚而導致死亡車禍,美國輿論批評聲浪越來越強烈,陪審團與法官在判決時對待肇事者的態度,也越來越趨向於不容寬待。

2010年9月,唐寧(Sophia Downing)吃了治療失眠、肌肉放鬆劑等處方箋藥物之後,精神不清卻開著休旅車上路,在賽勒姆(Salem)的契摩卡塔社區大學(Chemeketa Community College)附近撞到3名年齡都未滿19歲的青少年學生,其中兩人不幸死亡。

檢方以殺人與攻擊罪名將唐寧起訴

儘管31歲的唐寧在庭上淚流滿面地向被害者家屬認錯,並透過律師以「從小遭受性侵與家暴」、「長年患有精神疾病」為由向法官求情,但昨天法官仍判處310個月有期徒刑。

唐寧在庭訊中表示,撞死人是無心之過,當時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直到有人對她喊著「車子開到人行道上了」,她才知道已釀成大禍。

唐寧被控兩起殺人罪,馬立昂郡(Marion County)法院法官葛瑞夫茲(Dennis Graves)總共判處了240個月有期徒刑,攻擊罪則判處70個月有期徒刑。

葛瑞夫茲宣判之後說,「沒有任何刑罰可以彌補家屬所失去的親人,也無法減輕他們的悲痛。這是一場悲劇。」

YaYa07 2012-05-05 01:29 AM

31歲的唐寧該向法庭申請到台灣來審判的
相信她將獲得不到兩年刑期
並且可易科罰金

當她再踏上美國國土時
她會跳起來伸出雙手大喊 : 我愛台灣!!!!

a471 2012-05-05 11:07 A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01009)
31歲的唐寧該向法庭申請到台灣來審判的
相信她將獲得不到兩年刑期
並且可易科罰金

當她再踏上美國國土時
她會跳起來伸出雙手大喊 : 我愛台灣!!!!

靠~~~~台灣應該憑這點統一美國與中國的


台灣擁有世界上最鳥的法律與司法人員,地球上沒有任何地方對

罪犯這麼友善的了,台灣應該以這項優勢學習OO坡、O士吸引全

世界的罪犯到台灣定居,讓台灣成為亞洲犯罪中心,讓黑金滋潤

台灣....:on_02::on_16::on_16::on_16:


題外話~

之前看三立的冒險王,有集製作團隊到了中東某個國家,主持人

阿布行李中帶了一瓶約翰走路-黑牌要送給這次錄影擔任地陪的

人。在通關時阿布被海關查獲這瓶酒,航警拿出法條告知他已經

違法不得攜帶酒類進入該國,航警起阿布一起到洗手間去並給阿

布兩個選擇....1把酒倒掉2你自己喝掉...最後阿布忍痛倒掉那瓶酒...........


回教國家戒律甚嚴阿,不僅酒類禁止入關甚至連酒都不能亂賣與隨

地暢飲,連布料少的衣服、涼鞋都不可以....(那裏的男生真鬱悶:on_14:)

YaYa07 2012-05-05 07:16 P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301018)
靠~~~~....連布料少的衣服、涼鞋都不可以....(那裏的男生真鬱悶:on_14:)

哪會呀!!那裡才是男人的天堂啦!!
一個男人可以取好幾個女人
女人只能給自己一個人欣賞...真爽!!!
怎麼會鬱悶呢???爽都來不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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