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刑事局的通知單來了
叫我下星期4去報到 下星期4早上10點...
現在是怎樣? 這世界是非不分了 無言 那可以把那2篇文章還元 不用隱藏了 我把它印出來算了 順便把說過這宗教的人一起都找去 |
:on_42:淡定:on_81:紅茶
:on_42:淡定:on_81:紅茶 :on_42:淡定:on_81:紅茶 |
文章還原?你還想在找麻煩阿,這個單位就是專咬這種事情,保證你吃不完兜著走,變成累犯你想脫身都難
|
你的情形…他有事証…反告對方不大可能成立…
刑法…誹謗有2種…文字散播那條…目前還沒過追訴期… 建議k大多注意自己言行…別太衝動… 不要沒事搞到後來變有事… (唉呀…又多嘴了:on_43:) |
引用:
|
照那些文看…是不會有事…
但是跑法院很麻煩…浪費時間、体力、還搞得一身晦氣… 你的個性有些衝動…別再發言激怒對方了 萬一口不擇言…不小心又說了什麼…會變成對方新的事証…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別讓家人耽心受怕… |
引用:
我也可以在法院質疑他 問他 按照佛教來說彌勒佛在釋迦牟尼走後56億7000萬年才會轉世 而地球現在好像也才40多億年 請問何來彌勒佛? 我看這樣法官要怎麼判 今天幫我解疑的律師也是一位佛教徒 他就說 我就用佛教觀點有什麼說什麼. 也不知道這樣再告什麼意思的? |
還有要真是高人 何須與我這小人物計較呢?
我要真毀謗三寶 我以後可是會下地獄 我好怕怕耶 連無我相都做不到了 大笑三聲 哈哈哈~~ |
良心建議
退一步忍一下海闊天空..不要血氣方剛一事又多出一事 即使沒事時常走法院辯解也是一件很煩人的事 |
也良心的建議
法律的問題請向你的律師專家請教 宗教加上法律的問題,這裡應該是沒有專家 不好意思 小Q是有相當見解的 |
逞一時口舌之快又如何 ?
修佛先修心再修念, 您先修一下您的心態好嗎 ? |
佛法我不懂, 刑法我也不懂, 不過我知道, 如果太鐵齒, 那就沒有辦法
老爺的話要聽~~ |
‧戒律是重要的~~~
|
好了 不鬧了 先等星期4看結果怎樣再說了
律師有教我大絕招 :on_25: |
報到不是定罪
先看情況如何再作處理吧 |
百分之百沒事 不只這邊網友看過內容 其他地方論壇網友也有看過討論過
說這是再告什麼意思的? 嫌時間多的樣子? |
加油~ 等你的好消息~
|
引用:
你喜歡上法院 常與人口舌之爭 這是你家的事,沒人有興趣 但你傷害了論壇 還想拖其他版友下水 而且應該跟不飛老爺等相關版大道歉&道謝 他們說不定為此費神過:on_83: 也許事情可以就此落幕 難道你還想再次遇到這窘境??:on_57: |
引用:
有些論壇, 註冊者當初就填假資料, 甚至連Email申請時填的也不是真實的, 然後, 留了一個言之後可能就再也沒出現過了, 於是過了1年之後, 當事人發現問題, 要追究時, 只有1年前的那一組IP... 這時, 刑事警察局跟本無從追查起, 因為沒有任何一個電信業者有能力把整年的IP連線清單全數備份... (除非正好是固定IP) 於是, 電信警察追不到人時, 就沒下文了... 有些比較狠的是從申請帳號來著手, 亂槍打烏, 例如:我是cwvdavid,假設我在這邊的資料都是假的,或者年代久遠無從追查, 他們就找看看有沒有其他cwvdavid在網路上的資料, 有的話就抓來問看看,運氣好就打中了, 運氣不好的話,就看另一個cwvdavid有沒有法學素質了, 因為起訴一個[非當事人],該名[非當事人]是可以反擊的。。。 =================== 要在網路上用真實資料,真的就要很小心自己的言論, 不管怎麼樣,老爺是最辛苦的, 只可惜最後還是得向刑事警察局妥協 |
引用:
這陣子忙翻了 >"< 論壇伺服器本身,還有關於提告律師,刑事警察局偵九隊,法院...... 阿咧......... :on_08: :on_08: :on_08: |
引用:
給老大你添麻煩了 不好意思阿 我是一直用中華電信才找的到我 不過登記人是我老媽 他怎知道是誰在這論壇註冊? 怪事 |
各人造業各人擔 ~
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 :on_14: |
‧誠敬的為辛苦的人送上一朵花~~~
|
引用:
雖然我沒接到過刑事警察局的來函, 但也收過公家機關的公文, (想要不配合辦理都不行) 光是原本沒有下架的文章下架了, 就可以知道應該是刑事警察局真的介入了, 然後老爺曾說,主機是在台灣(之前我一直以為是在國外), (好像是因為admin1住國外的樣子,所以我當時誤會了), 也就是說,主機在台灣,那麼要討論台灣的事情, 就得受到台灣法律的管理 (主機不在台灣就完全另當別論) 因此,稍微想一下就可以知道老爺會忙到什麼程度了 (基本上論壇管理人員也會被要求要配合調查, 然後協助提供各式相關資料,很麻煩的) ...老爺辛苦了... |
剛去做筆錄
警察先生很客氣 看起來年紀比我大沒幾歲就當到副組長
要離開時後說地檢署不一定會受理 要真上法庭 陳**你最好想辦法證明你自己書上所說的關於你自己身分 |
引用:
請他在他的合法權責之下盡可能範圍之內讓你放鬆心情讓事情明朗化, 另外提告事件,所有事情都是秉持偵查不公開原則, 請您不要再節外生枝多做言論上的刺激,因為論壇是所有會員的你也要兼顧其他會員權益, 論壇內 不飛 除了違法違規之外,一向不喜歡刪除文章,主張言論自由, 律師方面,我也早就跟他多次溝通過, 法院方面,只要是你有律師,那就全權給律師處理,你提供你該有的權力主張就好, 論壇方面,站長跟不飛該做的都做了,甚至不該做的也在合法範圍下做了, 所以,請你安靜一點等待事情發展下去, 請千萬不要影響到所有會員的權益,讓事情圓滿和平歡喜落幕, 以上就是 不飛 個人的告示,謝謝。 |
引用:
|
辛苦了
不飛老爺:on_53: |
‧真是佛心來的~~~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5:15 PM。 |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