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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0600 2012-06-27 05:59 PM

7月新制!Call救護車看門診 北市要收1800元
 
7月新制!Call救護車看門診 北市要收1800元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愛把119救護車當計程車大車隊濫Call的民眾,錢包最好夠深度!台北市政府擬訂「台北市到院前緊急救護收費計畫」,自7月1日起,對於那些Call救護車卻只是到醫院看門診,或要求轉送到「非急救責任醫院」的民眾,收取1800元的運送費,好遏止不當使用的情形。台北市同時也將全面清查醫美診所違規廣告。

根據台北市政府衛生局100年底的統計發現,共有149位民眾在一年內使用119救護車超過10次,總次數高達3370次,其中的叫車「榜首」還是新北市跨界,光一人就Call了88次,行徑離譜。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劉越萍表示,經過數月的訪視及宣導,這149位民眾,今年1至5月使用119救護車的總次數為711次,與去年同期的1228次,下降約42%;其中的「榜首」因屬新北市民,也在新北市政府予以間接宣導及衛教後,今年使用次數已降為20次,比去年同期54次少。

不過,台北市衛生局及消防局已共同擬定「台北市到院前緊急救護收費計畫」,今年7月1日起,只要119救護人員碰到堅持要送到「非急救責任醫院」或「急救責任醫院非急診」就醫的民眾時,一律收取1800元的「緊急醫療運送費」。

劉越萍指出,消防局事後會統一寄發繳款單,民眾必須在收到線款單14日內至消防局繳費,若逾繳款期限且經通知後仍未於10日內繳款者,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此外,有鑑許多人會利用暑假期間進行美容整形,台北市政府7月1日起也將針對醫美診所的市招醫療廣告進行全面清查,包括:大型市招、T霸、帆布、平面雜誌、報紙、宣傳單張、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檢視是否有廣告違規情事。

劉越萍強調,若刊登的廣告內容不實,宣稱就醫即贈送禮品、折扣、彩券、健康禮券、醫療服務、免費兌換券等優惠價格,或強調最高級及排名等敘述性名詞或類似聳動用語,甚至刊登國內尚未使用的醫療技術、未經核准的人體試驗等,通通要罰。

http://news.msn.com.tw/news2713194.aspx

這個榜首不知道是那個傢伙,一人就Call了88次,一群人中就是有這種人,難怪社會福利越來越差。:on_44:

YaYa07 2012-06-27 06:18 PM

哈哈!!
以我的經驗...這種人還理直氣壯凶的很呢

cwvdavid 2012-06-27 10:24 PM

1800 ??

為什麼不強制罰款1萬8千呢??

a471 2012-06-27 10:26 PM

就新聞來看.......

1.救護車有按轄區分配急救責任醫院?....比方他屬長庚轄區的家屬要求
送台大就得收1800?

2.急診的定義為何?


到底多緊急才算急診?....沒有呼吸心跳就別說了.....這當然緊急,痛到
站不起來的是否緊急?

送到責任醫院......如果那間責任醫院很兩光,按照程序必須119=>責任
醫院==>家屬自費轉院到他想去的醫院,萬一中間因為責任醫院罩不住
導致並送轉院途中過世....這責任誰扛?!

以前我家那邊的區域醫院應該就是責任醫院了,因為他們有無線電常和
119車輛溝通,後來因為經營不佳數度轉手本要關門算了,結果衛生署
還是衛生局不准,於是勉強補貼撐著........誰都不想被送到這種勉強維
持的"招牌"醫院吧....


以後會有爭議的.....造成很緊急的沒用到,不緊急的拼命用(林北有錢
當119大車隊call你不爽喔!?)...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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