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史萊姆論壇 (http://forum.slime.com.tw/)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http://forum.slime.com.tw/f7.html)
-   -   媒體:檢遲到害遺體曝曬 士檢:非事實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70861.html)

YaYa07 2012-07-31 12:33 AM

媒體:檢遲到害遺體曝曬 士檢:非事實
 
有媒體報導,台北市承德路今年六月30號下午3點51分傳出死亡車禍,卻因為士林地檢署的外勤檢察官遲到,導致遺體在烈日下曝曬。

士林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澄清表示,車禍發生後,檢方在下午4點半以及5點,與警方聯繫兩次,經檢方初步了解,發現車禍現場警方沒有即時完成蒐證,也沒有完成相關當事人的筆錄製作。檢方為避免5點半外勤值班交接導致延誤,也曾在電話中特別提醒警方,可與接班的外勤檢察官聯繫。因此,報載「等警報驗、等檢交班」都與事實不符。

士林分局指出,承辦人為求慎重而曲解檢方原意,導致原本可以在下午5點解除現場封鎖工作時,將遺體移置,卻延宕到5點半才將移體移置妥當,相關疏失警方將檢討改進,並懲處行政疏失人員。士林分局強調,日後將加強警方與檢察機關的聯繫協調,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http://showbiz.chinatimes.com/societ...073000912.html

看了新聞
大致內容是媒體說是檢察官遲到
檢察官說是警方作業太慢
結果是警察要檢討改進

我是不懂檢察官警察的作業啦
但在很多年前我父親過世時的記憶
我父親是凌晨六點左右過世
檢察官是到下午四點多才來驗屍
當然可能檢察官要趕很多場四處奔波

以我的工作經驗
有時會碰到一些只知自己步調的人
他才不管對方的感受...全按自己的步調行事

讀書時我們的副隊長在球賽中斷了小腿
送進當時很有名的萬華某外科
當時有個身材肥胖年約五十幾歲的男士
帶著一個朋友來到我們副隊長身旁
對他朋友說這個人的小腿斷了
同時用他的手去捏副隊長的小腿
副隊長一直哀號喊痛
那位男士處變不驚神色自若的繼續捏來捏去
直到我說不要再按了..他才放開與他朋友走開
那時我最大的感概是醫生都不是人
當然一時氣憤牽拖了很多醫生啦!!!

ppp0600 2012-07-31 01:37 PM

這是警察處理的問題,我在懷疑這警察是不是菜鳥

a471 2012-07-31 06:37 PM

引用:

作者: ppp0600 (文章 2305188)
這是警察處理的問題,我在懷疑這警察是不是菜鳥

好像是說只用電話通報不算正式報驗...:on_47:

ppp0600 2012-07-31 07:52 P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305205)
好像是說只用電話通報不算正式報驗...:on_47:

電話通報我不清楚,一般有問題時都是警察去通知檢察官的,然後警察會告訴家屬相驗時間。

一般遇到不是特別死亡但是家屬有異議,一般都是警察完成採證程序後通報檢察官,若沒問題就可以將遺體移到殯儀館等待檢察官相驗。

至於yaya07大
父親是凌晨六點左右過世
檢察官是到下午四點多才來驗屍

這要看yaya07大父親是在什麼情況下過世的

ppp0600 2012-08-01 05:35 PM

說一點,一般正常死亡是不需要檢察官相驗,通常是家屬對死因有異議(有時是為了保險理賠)才需要檢察官相驗,除非檢察官覺得不單純,才會進入下一個程序。

相驗則初步由法醫檢視觀察致命點並拍照完,他會將相驗結果仔細分析給家屬聽,若家屬還是質疑的話,那就需另排日子解剖,版上barrielee 大應該就是家屬有發生疑問才會導致延遲時間。(純猜測)

YaYa07 2012-08-01 06:17 PM

引用:

作者: ppp0600 (文章 2305243)
說一點,一般正常死亡是不需要檢察官相驗,通常是家屬對死因有異議(有時是為了保險理賠)才需要檢察官相驗,除非檢察官覺得不單純,才會進入下一個程序。

相驗則初步由法醫檢視觀察致命點並拍照完,他會將相驗結果仔細分析給家屬聽,若家屬還是質疑的話,那就需另排日子解剖,版上barrielee 大應該就是家屬有發生疑問才會導致延遲時間。(純猜測)

是嗎??
我父親就是在家病逝
結果他們說可能要好幾天才會來驗屍
最好送醫院比較快
送醫院後放在地下室冰櫃
到下午四點左右才來驗屍

那次大概是這樣的經過吧!!

ppp0600 2012-08-01 08:36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05244)
是嗎??
我父親就是在家病逝
結果他們說可能要好幾天才會來驗屍
最好送醫院比較快
送醫院後放在地下室冰櫃
到下午四點左右才來驗屍

那次大概是這樣的經過吧!!

我不知道誰說的,一般來說如果自己去找醫生會慢一點點(費用較高),但是比去公所申請快(費用較便宜),也可以請里長幫忙,但是容易被里長認識的葬儀社綁標。

若是像我們這種人幫忙找的貴一點(跟自己找人開是一樣的公定價,純義務沒賺頭),但也是幾個小時就搞定(如果醫生不忙,最快1小時),

還有在家中過世若是之前相關病因死亡(屬於相關病因自然病逝),有之前的就醫證明,近期的藥品,慢性處方籤....等,只要家屬對死亡沒意見,死亡證明很快就出來了,根本沒有必要要送醫院這種鬼話。

廢話說多了,抱歉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2:42 A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