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史萊姆論壇 (http://forum.slime.com.tw/)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http://forum.slime.com.tw/f7.html)
-   -   路權被侵犯 開車撞死人…不起訴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71938.html)

古里特 2012-11-21 12:24 PM

路權被侵犯 開車撞死人…不起訴
 
曾姓貨車司機行經閃黃燈巷道時,林姓女機車騎士忽然從支道竄出,曾煞車不及撞上,林住院3天後死亡,家屬控告曾涉嫌業務過失致死。板橋地檢署根據監視器畫面和事故場圖,認為林違規在先,曾反應不及無過失而不起訴。


檢察官在起訴書指出,「未注意車前狀況」應建立在駕駛「能注意而未注意」前提,並非所有事故都用「未注意車前狀況」認為駕駛有過失;檢察官認為國人應建立正確「路權觀念」,才可減少車禍數量。

新北市警局股長吳恆隆表示,閃光黃燈是「幹道」、閃光紅燈是「支道」,「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支道車應暫停讓幹道車先行;支道沒先停車再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00元到1800元罰鍰。

處分書指出,44歲曾姓貨車司機今年3月1日晚間6時許,開車行經永和區保福路3段與新生路口,以30多公里時速緩慢開過,25歲林姓女子忽然騎車從左側閃紅燈支道衝出,遭貨車重擊、夾在車下,住院3天後身亡。

林母控告曾涉嫌業務過失致死,曾喊冤說當時車速很慢,開過巷口才看到林,根本來不及煞車;新北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認為曾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認定曾有過失。

但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認為當時騎在支道的林女絲毫沒減速,侵犯曾路權在先;再根據現場事故圖和煞車痕跡推算,貨車時速約35公里,沒有超速,曾反應時間明顯不及,因此推翻行車鑑定結果;且曾事後賠償300多萬元,林母也不追究,因此不起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7512921.shtml

難得法官判決公正

雖然對林女很抱歉

但路權觀念是很重要的

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仍然堅持著"未注意車前狀況"這種論點

沒有注意到路權的規範

a471 2012-11-21 02:35 PM

其實馬路上的普世原則就是讓、慢二字...

怎麼慢?.........按照規定的速限行駛,那牌牌不是掛好看的裝飾,
經過科學計算得出的建議值,在台灣雖然常有"不邏輯"的牌子,但
只要你不離譜快太多,大多還能在可控制範圍.......

怎麼讓?........按照交通規則的"路權"觀念搭配號誌、標誌、標線
幫助你確認你現在處於甚麼狀態,該讓?還是該注意?.....

這新聞中死者的行為我天天碰到,我家出去幹道的巷弄每天都看
的到從巷子衝出既不減速也不觀察左右來車的機車駕駛人,似乎
把道路當作是他個人的"專行道",等發生事情再控訴對方沒有注
意到他..................

猶如那種騎機車行駛於同向兩車道以上的馬路直接從最外側車道
內切要左轉的行為..........

如果用動物來描述馬路上的行為人我用三種動物來比喻.........
1.老鼠..........老鼠過馬路根本不管交通規則,橫衝直撞他高興
就好,不顧自身安危是他的特色....

2.貓.............貓比較聰明,會觀察情況伺機而動,偶而錯估情勢..

3.狗.............會跟主人過馬路的狗懂得觀察情勢,挑選對自己有
利的方式,比方跟隨行人一起過馬路.....

ppp0600 2012-11-21 05:36 PM

別的地方我不清楚,但是北部(新竹以北),太多騎車的如入無人之境,飆車的也一堆,我家人有人是消防隊的,常常在路上處理飆車車禍的,只能說... 死了剛剛好而已

cwvdavid 2012-11-21 08:02 PM

已經賠了死者家屬300多萬了,

死者家屬已經不追究了...

再加上是女騎士自己錯在先,

最後就不起訴了...(否則還是會判決開車者要負擔部份責任吧)

a471 2012-11-21 09:57 PM

引用:

作者: cwvdavid (文章 2309729)
已經賠了死者家屬300多萬了,

死者家屬已經不追究了...

再加上是女騎士自己錯在先,

最後就不起訴了...(否則還是會判決開車者要負擔部份責任吧)

道義賠償三百萬有點多,貨車駕駛的精神撫慰、工作損失誰賠?

好像死了人的最大............你活該撞到

mini 2012-11-22 12:18 PM

台灣很多人對交通上很不守法
貪圖一時之快之便
只要沒有照相、沒有警察
就偷雞摸狗
甚至絲毫不遮掩
車子擋在斑馬線、闖紅燈、喝酒駕車、大棘棘違停...比比皆是
久而久之
連警察路過都當作沒看見
難怪一天到晚一堆酒駕
沒有守法觀念造就一群賭徒 跟你賭一把會不會出事

mini 2012-11-22 12:24 PM

台灣人很多人超沒交通守法觀念
偷雞摸狗 變成 大辣辣路是我家

車子違停甚至壓斑馬線、闖紅燈、斑馬線行人要讓車...比比皆是
只要沒有照相、沒有警察就現形
久而久之
連警察路過都習以為常當沒看到
最後
變成賭徒賭你一把不會有事
難怪每每沒多久就發生酒駕事件

YaYa07 2012-11-22 05:06 PM

引用:

作者: mini (文章 2309741)
台灣人很多人超沒交通守法觀念
偷雞摸狗 變成 大辣辣路是我家

車子違停甚至壓斑馬線、闖紅燈、斑馬線行人要讓車...比比皆是
只要沒有照相、沒有警察就現形
久而久之
連警察路過都習以為常當沒看到
最後
變成賭徒賭你一把不會有事
難怪每每沒多久就發生酒駕事件

MINI大這兩篇似乎太雷同了吧!!
比對了半天總覺得好像是同一篇文章啦!!!

mini 2012-11-22 09:56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09752)
MINI大這兩篇似乎太雷同了吧!!
比對了半天總覺得好像是同一篇文章啦!!!

冤妄啊~
論壇非常慢
好不容易打好的文章一送出
變成空白 (好像被遮於門外)

只好過幾個小時後在打一遍
結果依舊
到現在才知道變成重複po文

(論壇為了防惡意流量,結果變成...)

KT88 2012-11-22 10:18 PM

現在的人開車騎車境界實在太高了 , 都已經到了隨心所欲的境界了

現在我幾乎是不開車了 都是騎機車 , 雖是肉包鐵 , 但比較不會有壓力

古里特 2012-11-23 08:36 AM

引用:

作者: KT88 (文章 2309758)
現在的人開車騎車境界實在太高了 , 都已經到了隨心所欲的境界了

現在我幾乎是不開車了 都是騎機車 , 雖是肉包鐵 , 但比較不會有壓力

騎機車萬一怎麼樣就會比較嚴重

畢竟是肉身先摔,若開車至少有一層鐵

:on_07:

a471 2012-11-23 12:05 PM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文章 2309775)
騎機車萬一怎麼樣就會比較嚴重

畢竟是肉身先摔,若開車至少有一層鐵

:on_07:

所以某位英文補教老師的弟弟他個人就認為機車是很不安全的
交通工具,在事故中機車駕駛人受傷害比較大。之前北市府要
求機車考照要進駕訓班受訓,卻被一堆人罵圖利業者云云.....

如果已持有駕照的可以去受訓,我都有興趣去聽聽看可以學到
些什麼。每個人考取機車駕照的過程經歷不同,像我個人沒車
卻透過朋友家的車騎到滾瓜爛熟,交通法規也早就接觸過、去
了解過...........假如某位機車騎士沒有完整的教育訓練,我認
為還是去接受訓練比較好,免得上路之後害人害己...........

那位貨車司機賠了三百萬受害者家屬才"不計較",如果他有這
麼多收入他早就不開車了,平白無故惹到官司花三百萬才消災
,而且這災禍他還沒有責任..............

古里特 2012-11-23 01:16 P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309789)

那位貨車司機賠了三百萬受害者家屬才"不計較",如果他有這
麼多收入他早就不開車了,平白無故惹到官司花三百萬才消災
,而且這災禍他還沒有責任..............

畢竟死者為大的觀念仍普遍存在著

這起交通事故可能是公訴,才會有起訴

又或者經過事故鑑定之後,司機不服,繼續上訴

總之天外飛來橫禍,既然遇到了,就只能面對接受

:on_07:

getter 2012-11-23 08:22 PM

迪西的朋友說 ...
如 A、B 兩方車禍,肇事鑑定結果 A 方無責任 ...
進入調解時,某些調解委員會刻意要求 B 方提告,並要求 A 方要賠償,此外
還會要調解服務費 ... 若不從還會耍官威要脅說他可是某某的某某某 ...

a471 2012-11-24 01:40 AM

引用:

作者: getter (文章 2309801)
迪西的朋友說 ...
如 A、B 兩方車禍,肇事鑑定結果 A 方無責任 ...
進入調解時,某些調解委員會刻意要求 B 方提告,並要求 A 方要賠償,此外
還會要調解服務費 ... 若不從還會耍官威要脅說他可是某某的某某某 ...

原來調解委員會其實是司法黃牛服務處阿~~~受教受教

某某的某某某...............狐狸拿老虎的名片出來混就是了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4:16 A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