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嚴懲酒駕 馬總統:超標就押!
酒駕意外頻傳,馬英九總統昨天說出重話,他強調超過酒測者就應該立即移送,還說警方與檢方最多有24小時時間,讓酒駕者失去24小時自由,如果有人質疑違反人權,他認為可以聲請釋憲,他也願意出庭,為此辯護。
前幾天,一個蔡姓男子酒後駕車,在嘉義布袋撞死兩個人,其中一個是今年才9歲的林小妹妹,沒想到,法官裁定,讓蔡姓男子以十萬交保,讓家屬實在無法接受,類似的悲劇,每天都在上演,連馬總統都看不下去。昨天跟反酒駕團體座談時,總統說出重話,他認為,酒後開車應該立刻移送,必須採取預防性羈押,讓酒駕者失去24小時的自由,才會有嚇阻力。 對此,法務部也主張,對酒駕者進行預防性羈押,相關建議在去年,已經送請刑事訴訟法的主管機關,司法院參考,目前正由司法院研議中,至於酒測標準如何重新規範,預防性羈押如何落實,由法務部、交通部與內政部研擬配套措施,最慢在2月底、就能完成相關方案,希望讓酒駕者不要再心存僥倖。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261185526.html 押多久呢?? 撞死人的就直接當場槍斃吧!! |
引用:
個人一直覺得自己很笨,又不會享受人生,酒真的對人體有好處嗎?怎我看到的都是害處? 在軍中曾聽到酒醉者自敘亂倫的故事,當著自己的排弟兄大鳴大放的,真帶種;酒醉後錢包被偷;胡亂簽名的;老婆女兒一起被上的....... 在海外,有醉後玩槍,自己轟死自己的。掉進河流或落井的,更有自爆銀行提款卡密碼的(真佩服﹗) 面對冥頑不靈的酒梟,我是很贊成亂鞭抽死,以警效尤。 |
引用:
個人一直覺得自己不笨, 又很會享受人生, 酒真的對人體有好處呀!! 怎沒幾人看到酒的好處?................. 這是酒國心聲呀!! |
台灣應該宣布禁酒,規定酒類只能在特定地點販售、飲用,未經醫師允許不得飲酒...
酒駕被抓罰OOXX、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罰XX、致傷罰OO... |
直接槍斃會更有效阻止酒駕事件
|
引用:
這兩天的新聞 一個印度裔的英國人 酒駕撞死人還狡辯被判四年 結果拿著光頭白人的護照大方的出境了 不知道檢警還有什麼臉抓酒駕啦!! 老外酒駕撞死人都沒事 憑甚麼只抓自己國人啦!!! 不過死者家屬說要政府下台 這簡直是昏了頭 法官判4年...海關黑白不分 這與哪個政黨都無關啦!! |
引用:
海關、移民局與檢疫的行政管理範圍︰ 海關管理的是出入國境的物品與錢財等的相關的有價財貨之申報。 移民局管的是出入國境人士的合法進出之與否的允、禁之裁決。 檢疫是對人、生動植物等的疾病與傳染的散播之途徑的預防與把關之管控。 例如防止異地的生物或動物之輸入,造成對本地之動植物生態物種的改變與威脅。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5:06 AM。 |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4,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