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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 當庭認罪換交保?
陳玉珍日前遭起訴移審法院,在羈押庭仍堅持清白,辯稱「電玩店有賭博機台,不見得能認定是賭博罪。」陳玉珍昨天突然認罪,檢方、律師及旁聽家屬、記者全部嚇一跳,好奇她認罪的動機。
陳玉珍律師團表示,認罪是陳玉珍自己決定,辯護人只能分析案件、提供意見給當事人,沒想到她選擇承認;三位律師不知道她為何認罪,還說「這麼重的罪,不好意思勸她認。」 羈押禁見半年多的陳玉珍,是不是想拚交保才「招了」?昨天庭訊結束前,律師曾請求法院考慮讓陳玉珍交保,但陳玉珍尚未具狀提出交保聲請。 陳玉珍認罪前停頓許久,還看了坐在後方八十六歲老父一眼;難道是擔心雙親年邁,希望認罪換取交保,回家陪伴父母?法界人士認為不無可能。 台北地院一名法官表示,偵查時被告否認犯罪是人的天性;但人性是脆弱的,許多人長時間遭羈押,到了法院後改變心意認錯,家人往往是導火線,實務上很常見。 他說,認罪是很好的交保理由,但不一定能交保,必須看法院用什麼理由羈押;如果法官擔心被告落跑,以有逃亡之虞押人,那麼認不認罪對交保來說就不見得重要。 法界人士指出,被告認罪與否要看他對案件有多大把握,也和起訴法條的刑度輕重無關;陳玉珍承認涉犯重罪,有可能是看過卷證,知道勝訴機會極低,才做出決定。 特偵組代理發言人張進豐表示,平常心看待陳玉珍當庭認罪,審判中認罪可減輕刑責;陳玉珍在檢方偵辦期間行使緘默權,認罪顯示她看過檢方證據後有所覺悟,但不管她覺悟有罪難逃或後悔犯行,將來都有助於縮短審判時間。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869781.shtml 陳認罪了 高檢署的前閃亮之星就此殞落 這案件審了這麼久,隨著陳的認罪,應該會有結果了 |
陳玉珍何許人也
媽媽嘴謝依涵都比她有名氣啦!! |
引用:
出自維基百科 玉珍,現任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目前,因涉嫌索賄遭收押,是臺灣史上第一位涉貪被羈押的女性司法官。2013年,檢方起訴陳玉珍,指控她涉嫌收賄金額高達新臺幣2325萬元,為歷年司法官貪瀆案最高額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今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司法組畢業,美國杜蘭大學法學碩士。司法官訓練所廿五期結業。曾於宜蘭地檢署、板橋地檢署(今新北地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 •1999年,代表法務部參加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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