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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通榮關說彈劾案 二審沒過
基隆市長張通榮涉關說縱放酒駕婦女案,監察院昨二度召開彈劾審查會,多位監委預料彈劾案會過關,但投票結果六票對六票,彈劾不成立。依程序,監院無法再提第三次彈劾,提案監委楊美鈴說,很遺憾,「我努力過了,真的希望有第三次彈劾」。
張通榮去年九月被控涉關說縱放酒駕廖姓婦人,遭檢方起訴。監委楊美鈴、程仁宏七月五日第一次提案彈劾,四票對八票,未能成立。理由是彈劾民選首長有疑義,引發輿論譁然,監察院長王建煊雖強調不介入個案,但仍公開表示民選首長可被彈劾。 楊、程昨天再提案彈劾,仍未過,楊程二人皆感到意外。 監委透露,楊美鈴兩次彈案,都有播放張通榮在分駐所的實況錄影。張為廖姓酒醉女子說情,先是低姿態要求被廖女毆傷的女警「能不能不要用妨礙公務辦?」又向該所所長詢問「還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但被婉拒。 【記者游明煌/基隆市報導】基隆市長張通榮目前人在大陸考察,昨天他透過幕僚表示,「尊重監察院彈劾案的結果,不方便多說什麼,希望趕快回歸市政」。 張通榮預定本周五返國,中午獲知監察院二次彈劾沒有過關,隨即透過幕僚表達看法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E...-8095249.shtml 第二次沒過就應該不會過了 只要等媒體風聲過了,張通榮事情自然就會過去 已經擺明了不會彈劾張通榮了 |
只能說一個市長去搞這種鳥事是把大位做小了
話說 如果這能過 以後有立委開臨時會 又不開會白領日薪 那就是詐欺 (關說不當作常態的話 不開會可領薪 不也可以 不當作常態) 是不是也能寫狀子要求彈劾 :on_16: |
非常合理的判決呀!!!
苗栗縣長都沒被彈劾 那基隆市長算什麼呢?? 全台灣那些蚊子機場與蚊子館 也沒見到那位地方首長被彈劾的啦!!! 不知道為何這位基隆市長該被彈劾成功呢??? |
引用:
但張通榮的行為已經是明目張膽的土霸王 人證物證俱在,是違法的事情,這樣子也沒事 :on_77: |
引用:
哪有什麼無法舉證 只有不肯舉證啦!! 張通榮不過是犯點小錯 大埔案遠比他惡劣千百萬倍 有被彈劾嗎??? 如果對交通警察關說就是通天大罪 那全部的民代都要被彈劾幾百幾千次了啦!! 啊!!!好像是這麼說的啦!!! 只敢打蒼蠅不敢打老虎 台灣何時正義到連關說交通事件都成了極大惡罪了呢???? |
基隆市長張通榮去年九月受託到基隆市警局安樂分駐所要求釋放廖美秀,向員警拍桌、威脅調職,被依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嫌起訴,基隆地院昨天判處張通榮一年八月有期徒刑,緩刑五年,還得支付公庫二百萬元,並服二百小時義務勞務。
法院表示,會給張通榮緩刑是因為全案曝光後,張通榮遭各方撻伐,損及個人聲譽,且他因長期擔任民代,酒後還以為自己是在選民服務,並非為了個人利益,經過偵審程序後,應有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因此認定張無入監服刑的必要。 雖然不用關,但法院認為張通榮行為助長特權關說的歪風,為讓其深切反省,並體認司法威信建立不易,才要求他付錢給公庫及服義務勞務,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 至於安樂所前所長林煌盛被依縱放人犯罪,判刑二年、緩刑五年;警員廖祥銓則判刑六月。廖美秀依妨害公務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九月十四日晚間安樂所副所長陳耀威及王姓女警盤查廖美秀時,廖婦先以腳推擠陳耀威,再用右手揮擊在場蒐證的王姓女警左臉,使她左臉挫傷,因而觸犯妨害公務罪。 張通榮受市議員沈義傳之託,到安樂所要求警方放人遭拒,當場對林煌盛與廖祥銓拍桌、還威脅要調他們職,後來廖祥銓要廖婦向女警道歉,林則解開手銬讓廖婦離去。 事件經媒體披露後,基隆地檢署主動分案調查,將張通榮、林煌盛、廖祥銓分別依教唆及共同縱放人犯罪起訴;廖美秀依妨害公務罪起訴。 基隆地院發言人庭長王福康說,林煌盛坦承犯行,也被調離主管職,已知警惕且無再犯之虞,因此宣告緩刑五年。廖祥銓雖無縱放人犯的權力,可責性較低,但他否認犯罪,因此未宣告緩刑。 而廖美秀在行為時有情緒疾病,情緒控制不佳,因此給予易科罰金,但她否認犯行,並指摘員警侮辱她的人格,顯見沒有悔悟,因此也未宣告緩刑。 【2013/07/27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ixzz2bxLc8ukn =============================================================== 重點 他已經犯罪了.. 也做了宣判.. 這點和其它的不同... 大埔案.. 在律法上並沒有相違背.. 所以苗栗縣長並無犯法.. 是人民的觀感不佳... 還有律法有矛盾.. 為何已經上訴 卻還可以不影響執行.. 就算以後上訴成功.. 房子也早被拆了.. |
蠻想知道其餘監委的反對票理由是啥..:on_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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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好像也有民選首長被彈劾的事 不過有個屁用 根本就是做個樣子而已 又不能處分任何東西 一般公務員彈劾還有點作用 其實很多也是做個樣子交代一下 根本沒有任何處分的實質意義存在 也不知道何時開始人們對監察院有了幻想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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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監察院又彈劾不了人 那要監察院做甚麼 看來又要民粹主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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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存在 行使彈劾權、糾舉權及審計權 但糾正並沒有糾正權.. 意思就是你糾你的正..我還是依然故我.. 如果彈劾權也失去它的功能.. 它的存在性是什麼?.. 我並不認為這是民粹主導... 連現任的監察院長都說 監察院長王建煊因監委未能彈劾基隆市長張通榮,昨天砲口對內瞄準監察院。他表示,如果監院不能伸張公平正義,檢討現行監察制度,「監院關了比較好」。 資料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引用:
卻沒調查與處分的權利 說穿了紙老虎一個 充門面嚇嚇人而已 我倒想知道如果張通榮被彈劾通過 那他會有什麼不同的下場呢??? 丟官進土城當阿扁的室友嗎??? |
所以就廢掉阿~~~精簡人事成本
監察院指對事務官<高考進入的>有些許作用,對政務官<靠選舉的> 根本毫無用處,猶如蚊子叮牛角不痛不癢。但實際上對兩者都威脅不 大....沒辦法給予實質懲罰損其權益,所以幾乎沒人甩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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