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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捐半薪仍存24萬!
去年及今年律師黃帝穎兩度告發總統馬英九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他表示,總統每個月至少捐出半薪,不過按照馬英九向監察院申報財產,每月平均仍存48萬元,顯示有近24萬元財產來源不明;北檢定本月24日上午首次開庭,將傳喚黃帝穎說明告發內容。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黃帝穎主張行政院前院長陳冲曾對外說,總統告訴他每個月至少捐出半薪,但查馬向監察院申報的財產,每個月都還能存下48萬元,顯然有24萬元來源不明;兩度向特偵組告發,都簽結作收,黃帝穎日前改向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北檢定本月24日上午首次開庭,也將傳喚黃帝穎說明告發內容。 黃帝穎拿特偵組在王金平案「違法監聽」與「對馬洩密」相比較,認為特偵組受理馬涉案時態度明顯消極,根本是雙重標準;黃帝穎認為,北檢願意開偵查庭是跨出特偵組不敢跨越的第一步,希望北檢能依法偵辦。 年代民調指總統馬英九滿意度剩下9.2%,甚至有34%民眾希望王金平努力重回國民黨。對此,王金平16日上午低調表示,「民調只是參考,且他一直都還是國民黨的黨員」。至於在野黨揚言杯葛議事,他說,會好好溝通,也會幫忙協調。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916/271028.htm 台灣有財產來源不明法嗎??? 那不是很多官員民代早該被調查起訴了嗎??? 馬英九夠衰的啦!!! 下野後遲早也會成為阿扁的鄰居啦!!! 記得李登輝不是修憲 總統只能以內亂外患罪起訴嗎??? 怎的現在也可以被追查財產呢??? 台灣的法律好像常常在變啦!! |
台灣政客財產來源不明的~~~多了咧:on_83:
快選舉了又是信眾們準備添香油的時候了.... 平時欠的請於選戰時刻盡快以即期支票入帳.... |
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所以 簽結作收 是正規程序 那個律師大概是想出名而已 所以他叫什麼名?? (不知道耶~) =============== 至於存款 我的帳戶有上億元定存 每月就有 25萬以上利息 (如果你的信託單位厲害,生出來的錢有時會比定存利率還高很多) -------- 這個好像是舊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21031/149678/ 這個報紙在炒舊飯 (地院是要那個舉報的人說明他的告發內容 看來那個律師是做繭自搏 因為司法無法以邢事傳喚在為總統的) 而為何會有那筆錢 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po...323822998.html 老早就有刊過 大部分是利息收入,財產申報是不會填你生的利息有多少的 有18%與定存的人就可知 本金是不能動 生出來的利息會轉到另一個帳簿 律師自己不會理財還要怪別人錢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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