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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2014-01-19 11:32 AM

通保法修正 手機遺失恐難找回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14.01.19 04:00 am


通訊保障監察法過關,讓民眾最有感的可能是,以後手機遺失可能找不回來了,因為侵占遺失物刑度不夠重,無法調通聯,檢警建議「以後手機不能離開視線」,否則掉了很難找回。

另外,電話騷擾、恐嚇案也因刑度跨不過門檻,無法調通聯,除非被騷擾者知道這支電話是誰使用,如果對方用別人的家用電話或手機騷擾、恐嚇,就難以查辦。

這是通保法修正後直接影響民眾權益的「後遺症」,對檢警而言,薪水照領、該有的福利也沒有減少,通保法愈嚴,警方工作反而輕鬆,到頭來還是民眾吃虧。

檢警指出,過去手機遺失,大多透過調通聯方式找回,拾獲者多半會換SIM卡使用手機,或賣給特定通訊行「換人使用」,只要有通聯就會留下手機序號和手機號碼,再循著手機號碼找到是誰申請新的SIM 卡,查到使用人,可以幫失主找回手機,也究辦拾獲者的侵占罪責。

不過通保法修正後,限制調閱通聯紀錄要最重本刑3年以上的罪,而侵占手機使用是專科罰金案件,不符合調通聯條件,無法再以這種方法找回手機,檢警坦言「以後手機得看緊點,如果遺失,很難找得回來」。

另外通保法也嚴格限制監聽,檢警認為將使打擊犯罪的手被束縛,可能步入「小案難辦、大案難破」的困境,一時間還想不出良方,只能等累積到一定案量的「棘手問題」和「慘痛經驗」後,再建議修法或放寬標準。

全文網址: 通保法修正 手機遺失恐難找回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E9...#ixzz2qoNaqD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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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立院諸公,您們的立法大大促進經濟發展.....警方輕鬆、邪痞之徒狼嚎.....

:on_44:

YaYa07 2014-01-19 06:15 PM

感謝立法諸公們
警察是辦大事的..終於可以不用管小事了

什麼是大事???
這很難說清楚啦!!!
好比說幫官太太開車門之類的吧!!!
還有抓賓拉登..陳進興等大盜大賊的.....

mini 2014-01-20 10:48 PM

為了一隻「利源」的禿禿米老鼠
而整個院內院外的鼠輩響應下的
通過的保障犯罪者條例...

品質會好到哪?

getter 2014-01-21 09:46 AM

其實換個角度思考吧 ... 還是可以找回丟掉的手機 ...

只不過條杯杯就更可以光明正大的藉此法吃案、偷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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