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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爆被女友藏議會77天 通緝犯晚間投案
38歲的傷害罪通緝犯簡俊平今天向媒體爆料,表示他被在雲林縣議會任職的林姓女友,窩藏在議員研究室77天,期間兩人天天做愛,3天前女友以「天天做愛很累」為由要求分手,他才被迫離開繼續跑路,懷疑女友劈腿要甩掉他。但林女指簡是吃軟飯的無賴且暴力威脅,忍無可忍才提分手。
簡俊平和林女晚上在臉書上互嗆,林女批簡滿口謊言,送她的名牌包和手表都是假貨,她因個性不合提分手,退還所有禮物,簡竟要求20萬元分手費,不給就打她。晚上9點多,簡主動打電話向嘉義市警局刑警大隊投案,由員警到他位於雲林縣斗南鎮的住處將他帶回訊問,警方訊問確定身分後,將他解送檢方歸案。 警方調查,簡俊平被控打傷嘉義縣中埔鄉民代表龔良榮遭判刑五個月,去年九月五日未到案服刑遭通緝。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8502192.shtml 這是前幾天的新聞了 看了雙方臉書上的言論 只能說雙方臭味相投,一個愛錢愛包包、一個愛打炮 |
挺好的阿~~天生一對:on_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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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會共編制43席
結果花 7億蓋了個比行政院還大的新建築 難怪會有房間可以養蚊子 真是土財主縣市 |
以男人而言
我絕不會說出女友的事 女人窩藏你70幾天 那是犯法的事 基於道義就不該隨便說出 好像有了網路 很多人都喜歡在網路上炫耀誇耀 幹了壞事還上網炫耀 人的犯罪心理還真奇怪啦!!! |
引用:
只是看了這通緝犯的長相 智障才會相信那是美女職員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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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女孩子名牌包包之類的 只是後來被抓包說是仿的 :on_52: |
引用:
男人的能力一樣差~~:on_32::on_32: 今天新聞說她害慘她爹被降職為隨扈了, 天啊~~退休待遇差多少啊:on_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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