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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被逼墮胎 投資未分紅種殺機!陸女籌謀2年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中市一名藍姓研磨工廠小開失蹤案,經警方突破同居女友、大陸籍黃姓女子心防,她坦承殺害藍男,原因是雙方有財務糾紛,但警方另外查出,黃女2年前曾懷孕,但藍男逼迫墮胎,可能就是種下殺機的關鍵。 黃女在大陸曾有過一段婚姻,生過小孩,來台後又二度結婚、離婚,8年前,藍男從南投老家到台中創業,因向黃女租屋進而相戀,後來便開始同居,黃女理財有成,投資藍男開的工廠100多萬,本來約好若有獲利,100萬可分紅20萬,沒想到藍男沒依約給錢,踩到黃女底線。 且黃女向警方透露,藍男曾多次對她「不太友善」,2年前又為藍男懷孕,但被逼迫墮胎,警方為了讓她卸下心防,用親情感化她,要她想想在大陸的小孩,黃女才終於坦承殺人。 警方表示,黃女心思縝密、手段凶殘,計畫性行凶,黃女到醫院求診時,事先存積安眠藥,又購買殺豬的大型菜刀,行凶時,先餵藍男喝下摻有安眠藥的紅茶,再將他搬到鋪有塑膠布的床上,試圖讓警方採集不到血跡,黃女第一刀就快將藍男的脖子砍斷,等血流乾之後,黃女再將屍體拖到浴室分屍,將屍體支解成頭部、手部、腿部六塊。 黃女將屍體包裹衣物用垃圾袋裝起,載往石岡區一處產業道路焚屍棄置,未燒完成的則是挖土掩埋,黃女坦承,11包袋子並非全部都裝有藍男屍塊。 http://www.nownews.com/n/2014/04/30/1214230 不管有什麼仇怨 用殺人的方式來解決就是不對了啦!!! 心思縝密??? 光看進出電梯的畫面 有哪個蠢蛋還會猜不出來是她幹的呢??? 我們媒體也未免太誇大了吧!!! 真的想殺人出怨氣 絕對別笨到去分屍焚屍 那絕對是罪加好幾等 記得有個傢伙當街開槍斃了想分手的女友 馬上就攜槍到警局自首 這個才是心思縝密的殺手啦!!!! |
不過總感覺那男的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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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外行的媒體都一直把重點放在... A.女大男8歲 B.女有中國籍、在台灣大陸各有段婚姻 C.為財殺人 D.犯罪過程有多兇殘 昨天看到一家媒體採訪到一些不同的聲音 A.女的的確有些資產,因為她自己的美容按摩事業做得不錯 B.男開的公司是女的鼓勵、資助的,不僅出資100萬還替男 的創業貸款做擔保,某些保險受益人還是寫男的.. C.對男方父母很好 D.男的有逼女的墮胎,且男的事業有獲利卻未分紅或返還本金 那我們來連連看好了....會不會是女的發現男的在外面有些什麼? 然後最後的導火線是男的逼女的墮胎,他不要小孩.... 女的把過去種種總結之後得出了殘酷且現實的答案,看穿了男的 企圖與打的算盤,故痛下殺手.......... 你男方父母不滿意該女子的身家背景,你就不該讓兒子跟人家持 續來往八年,更不該拿女方的好處後吃乾抹淨。兒子被殺了還在 那賣乖~~~一個巴掌拍不響 包大人辦案符合我民族特性,前因後果一起擺在桌上看,你就知 到嫌犯為何如此,到底是情感的糾葛?還是財務的關係?甚至是他 咎由自取?或者真的無辜?!~~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男女之間交往本來就會付出,甚至是無怨無悔的付出,一旦某方 忽然夢中驚醒看穿了對方的把戲後...代誌就大條了 去年的社會新聞,一對情侶為錢對鋪公堂,男女雙方是醫療同業 ,男的念醫學系女的讀護理,女方畢業後投入職場上班賺錢,還 資助男友的學業。不料男方於實習時認識了同為實習醫師的女同 學,人家家大業大還開醫院的。男方為了千金大小姐拋棄了糟糠 護士女友..... 最後,法官從呈堂證據中幫女方討回了部分的公道,法官語重心 長對女孩說"感情上的損失我無法替你討回公道,但金錢上的往來 我幫你討回你原有的損失".....法官透過轉帳紀錄取回了部分有往 來記錄的"學費",幫女生減少損失.... 女孩子哪想那麼多,她壓根沒料到她一手栽培的金龜婿會被人半 路攔截橫刀奪愛......她沒咱們總統夫人那樣如意 |
所以我想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只要有一方不尊重他人甚至傷害與殺害的話,那別人更不可能尊重對方
這新聞不管這位女凶手動機是什麼?既然殺的人那就去監牢裡懺悔吧 |
結果結論是女生不是都很好惹的,千萬不要欺負女生,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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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讓人不懂................
既然是靠女人起家 為何又要說他是小開呢???? 他的工廠不是他爸爸的 媒體為何一定要說他是小開???? 小開不是說他老爸是老闆............. |
引用:
女方反而像是殺人洩憤 幫助男方創業賺錢卻只是春夢一場 雖然各方說法很多 但是女方並沒殺人奪財的行為 所以是因恨殺人的因素較高 應該是看透了男方並沒有真想娶她的意圖 也就是說男方純粹就是玩票性質而已 不過這女人真笨呀!!! 就算跑回了大陸...照樣還是會被遣送回來的 不久前不也有一個大陸妹腰斬了情郎 逃回大陸老家也照樣被逮捕送回台灣了 殺人好像是最能抒發憤怒的方法 但也是最徹底毀滅自己的方法啦!!! 認賠退出才是最佳方案 |
引用:
引用:
只是貪圖她的金錢與肉體,而自己人財兩失卻一點都無法彌 補損失。越想越氣就乾脆殺掉對方...... 結論~受害人因為嚥不下這口氣憤而殺人 又讓我想起一件社會新聞~~好像也是去年的 原住民酒後殺人案~ 背景:原住民A向B借了幾千元,之後避不見面躲了好幾年,不料 冤家路窄,他們一同出現在原住民C的飲宴上。酒過三巡A向B嗆 聲,說他沒還又怎樣?!~~還不是拿他沒辦法。B認為A很可惡!才 區區幾千元而已,又不是手頭緊還不出來而是故意不還。A越來越 囂張最後B藉酒壯膽將A海扁一頓之後用鐵鍊纏繞頭部後用小貨車 拖行死者,導致A血肉模糊死狀悽慘~~一路被拖行好幾公里幾乎 可見骨..... 倘若當時A直接掏錢還給人家可能就沒事了,或者不言語挑釁刺激 B可能就不會被對方殺掉..... |
引用:
那也不是小開呀!! 我們會說那些富二代大老闆是小開嗎??? 從來沒有呀!!! 只要他當了老闆就不再是小開了 為何媒體非要破壞一向的慣例呢???? |
引用:
小開通常是指企業負責人的孩子.....有的人稱小老闆、少東(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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