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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鎚殺女師 竟僅為擦撞
【楊適群、王勇超╱高雄報導】真是太冷血!高雄陳姓退休女教師日前被人用鐵鎚敲擊頭部十四次,慘死在自家轎車後座,警方調閱、比對道路監視器,鎖定一名劉姓男子涉嫌重大,經連日埋伏,昨在一家大賣場將嫌犯逮捕歸案。劉男供稱,案發前正帶著鐵鎚要去找分手女友理論,半路與被害人發生擦撞,「就把怒氣發洩在她身上。」今上午八時被依強盜、殺人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
退休女教師日前竟因小車禍,遭人以鐵鎚擊斃,陳屍後座。資料照片 陳姓退休女教師(六十歲)本月三日下午從楠梓住處開車到左營哈囉市場買菜,直到傍晚都沒回家,家人遍尋不著,沒想到當晚約八時許,有民眾發現陳女的車停在市場附近,她仰躺在後座腳踏板上,早已氣絕,座椅上留有一支全新的、沾滿血跡的鐵鎚。 從監視畫面發現,劉男當時購買的鐵鎚(紅圈處)即為犯案兇器。高雄市警方提供 警調監視畫面追人 警方從陳婦的行車記錄器發現,當天下午她開車經過高雄孔廟附近,右側車身「輕輕碰到」一名身穿黑衣、頭戴半罩式安全帽、騎著紅色機車的男子,陳婦似乎渾然不覺,繼續往前開了約四十多公尺後將車子停好,停車處就是陳屍地點。 警方根據車號查出黑衣男是劉志明(三十八歲、詐欺前科),隔天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根據地緣關係,拿著做案的鐵鎚一一查訪案發楠梓、左營的五金行,比對同型產品,果然從楠梓一家五金行的監視器畫面中,確認劉嫌在案發前一天,買了一支與兇器同款的鐵鎚。 本月五日,警方在死者車內找到的六枚可疑指紋鑑定結果出爐,確定是劉嫌所有,專案小組前往他的住處逮人,才發現他在案發隔天就收拾行李離家。 猛敲14下砸碎頭骨 警方調查,劉嫌原在楠梓加工區當搬運工,上月剛失業,案發前還向前老闆借一萬元遭拒。警方研判他既無經濟來源,又無親信可投靠,可能繼續躲在楠梓區,遂派出多名便衣警員在劉嫌生活圈周遭埋伏,昨天趁他到大賣場採購時動手抓人。 劉嫌供稱,因無法接受女友提出分手,案發前一天到五金行買鐵鎚,「打算報復女友」。案發當天他喝了一些酒,先到女友住處沒找到人,騎車閒晃經過到哈囉市場附近,與被害人發生擦撞。 劉嫌怒不可遏,竟尾隨陳婦,趁她買完菜上車準備離開時,上前打開駕駛座車門,拿起鐵鎚朝其頭頂、左後腦、右耳附近,猛砸了十四下,把頭蓋骨都打碎了,被害人當場慘死。 冷血搜括財物逃逸 劉嫌殺人後,把屍體移置到後座腳踏墊,拿走陳婦身上的兩千多元後騎車逃逸,下手之狠,連承辦警員都說:「真冷血!」被害人丈夫感謝警方在這麼短時間內就偵破此案,其餘不想多說。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93%A6%E6%92%9E ============================ 只有判殺人罪太輕了,犯下這罪刑只有一條路就是給他一台電腦與印表機,打上自己的遺言與 列印出來請法院協助寄給家屬,把兇手直接送到刑場不用打麻醉直接斬首,不用什麼有期徒刑 這類太仁慈的方式 |
這位仁兄不會被判死的,冤死了一條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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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案情並非如此而已
嫌犯所言不正確啦!! 嫌犯的供詞並無法說明 為何死者會在後座 他說他用榔頭猛擊駕駛座的死者頭部 並搶劫其財務 那死者為何會倒在後座腳踏的位置呢??? 可見兇嫌並未完全交代事情經過 以其所言死者該倒在駕駛座上才對 |
嫌犯說死者回來要上車時用榔頭攻擊
那血跡該在前座 為何死者卻會躺在後座 是兇嫌搬到後座還是死者自己到後座?? 這可由現場血跡來判斷 以現代艦定技術這都是很簡單的吧!! 怎可能只有嫌犯的口供而已呢?? |
常去市場買菜的朋友說:
有可能是財露白,起殺機 但我想不透 若是為財,錢得手後(我覺得不只2000元),怎麼會砸到頭骨碎裂? 若是隨機殺人,怎麼會對陌生人下手如深仇大恨般? 就如老大說的,疑點很多 怎麼只憑犯人的單方供詞就定案了? |
在汽車狹小空間內
要揮舞榔頭攻擊頭部 應該是很困難的吧!! 除非死者先被壓倒橫躺 才會有揮舞的空間 不太可能是坐在車內被攻擊 嫌犯的供辭不完整或不真實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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