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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部修法 盼105年全面週休二日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1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近日正研擬勞基法修正草案,法定工時將由現行雙週84小時,降為每週40小時,草案最快年底前送行政院,希望民國105年全面實施週休二日。
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一直積極研議縮短工時,勞動部長陳雄文上任後,也拜訪資方團體,討論縮短工時議題,希望盡早取得勞資雙方共識。 勞動部表示,近日正研擬勞基法修正草案,規劃縮短法定工時,由現行的雙週84小時,降為每週40小時,每天正常工時維持8小時,最高不得超過12小時,變形工時最多8週。 根據勞動部初步修正草案內容,勞工若有國定假日或例休未休,應在半年內補休完畢,否則雇主要給予加班費,雇主若要求勞工在天災停班日停休出勤,應讓勞工在7天內補休,並給加班費,而每月加班上限從現行46小時提高到60小時。 勞動部表示,修法通過後,目前勞工每年19天的國定假日將配合刪減,但會比公務員多休一天勞動節,而勞工全年正常總工時可望下降48小時,等於少上6天班;近期將送修正草案到法規會,最快年底前送到行政院,希望105年全面實施週休二日。 來自:https://tw.news.yahoo.com/%E5%8B%9E%...102750690.html ======================== 我聽在工廠當作業員的朋友就在說,他週末都還要去公司上班,加班費也沒有給他,有些公司 給你隔週休你要怎麼說,甚至老闆還跟員工說我週日都沒有休息照樣來公司上班,我就命苦這 種話,所以這法律講實在的會有用嗎?持懷疑態度 |
而且我更可以說小公司跟大公司最大的差距就是大公司就是按照該有的程序該有的規定下去走,你小公司主管與同仁職位名稱我可以亂寫,我曾經看過只有小貓兩三隻的員工老闆名片上職位給我寫總經理甚至還有寫執行長的,大家可以去google查查總經理與執行長這職位名稱底下要管多少員工甚至有什麼樣的標準才可!!有些公司人員職位名稱就是看老闆高興給你什麼職位名稱老闆想寫什麼就寫什麼,但實際上依照大公司有規模有制度來看這職位名稱有達到該有的標準嗎?新聞大公司會遵守小公司看老闆高興看主管高興啦!沒辦法這就是我們老百姓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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