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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tunhsiang 2015-01-07 08:35 AM

盛竹如代言能量毯 涉嫌誇大不實
 
【廣編特輯】
由前知名主播盛竹如所代言的能量毯廠商,竟在廣告中運用「保健用品」混充醫療用品之能量毯功效,且涉嫌盜用他人圖片於通路銷售,移花接木、魚目混珠,企圖使消費者產生混淆。此舉違反公平交易法、涉嫌侵權與違反著作權外,更已涉嫌刑事詐欺罪。
掛羊頭賣狗肉
有消費者反應,購買該能量毯,產品上竟無任何標示,包含製造商、成份及產地,沒有保障的產品也已涉嫌違反商標法。再者,該廠商於2014年12月31日,自由時報及聯合報的全版廣告中,刊登之專利認證屬於「環保防滑衛生床墊」(專利認證號M367712),移花接木,企圖混淆消費者!消費者購買時請認明產品標示,誤輕信惡質廠商的不實廣告而買到誇大不實之「能量毯」。

什麼是「真正」能量毯
「能量毯」是利用「鍺」「鈦」等貴金屬,透過奈米技術植入到紡織品,工研院表示,遠紅外線放射率需達到0.80以上,才稱得上是遠紅外線產品;市售醫療級「能量毯」還需通過「衛福部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才是真正的具有療效,民眾可放心購買的產品。


正宗能量毯 就是「金舒毯」
與工研院合作開發的醫療級「金舒毯」,不但獲得美國FDA、歐盟CE醫療器材認證與台灣衛福部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衛部醫器製壹製第004794號),更榮獲德國、日本、台灣與中國等專利,且經工研院檢測遠紅外線放射率達0. 912以上,更經實驗證實,覆蓋30分鐘最高提高血流量48.5%、血流速50%、皮膚溫度2.1度,有效促進血液循環。「金舒毯」14大認證皆經過「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與「信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團見證,且內容均為真實。「金舒毯」也榮獲國內外發明大獎,是真正的台灣之光與台灣第一領導品牌。

為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金舒毯」已針對盛竹如所代言的不肖廠商進行法律程序,民眾不但要提高警覺外,想透過「能量毯」保暖與治療的民眾可要做好功課,徹底了解原物料成份與有無確實認證,以免用錯毯,損失財物事小,損失健康得不償失。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B8%8D%E5%AF%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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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善惡的因果循環, 還是天意作弄?
到底是情愛的糾葛 ; 命運的糾纏 ,
金錢的誘惑 ; 還是利益的衝突
是否種下日後一切糾葛的種子 ,
因而埋下了殺機呢?
在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https://s.yimg.com/lo/api/res/1.2/sBzxLX2oLEoq3mzRYQruew--/YXBwaWQ9dHdhbnN3ZXJzO3E9ODU-/http://www.nownews.com/wenewsflv/23/b_we_23270_43709.gif

講認真的盛竹如怎麼知道代言的產品有無問題,就像上次阿基師代言的肉燥有問題一樣阿基

師怎麼知道?他不可能監督所有製造所有研發阿,何況跟盛竹如接洽廠商人員應該是主管階級

的人又不可能是一般小職員

a471 2015-01-07 11:34 AM

有問題?!~~很正常ㄚ!

他只是一個退休主播,意外重返螢光幕賺賺零用錢的退休老人而已....

代言,不過是廠商花錢買你的形象而以~~他...有錢可賺就去賺,莫待錢跑空嘆息...

YaYa07 2015-01-07 06:13 PM

我是很反對這種找藝人當替死鬼的惡法呀!!!

哪可能藝人自己要先檢驗產品的道理
產品有沒問題該是國家要有制度才對吧!!

廣告不過就是代言而已

mini 2015-01-07 09:18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39167)
我是很反對這種找藝人當替死鬼的惡法呀!!!

哪可能藝人自己要先檢驗產品的道理
產品有沒問題該是國家要有制度才對吧!!

廣告不過就是代言而已

因為那些代言人廣告裡都說有親身經驗
名人的話公信力較高
所以也要負相當的責任
當然可以加上哪些例子可以例外(比如男人代言護墊...等)
只是...
總不能哪些例外都寫在法條裡吧
法條就是這樣沒法寫的太細面面俱到(所以才要有法庭辯論)
到時司法途徑後也不一定會真的罰到錢
總之
目的就是要你更謹慎點產品真實性

grc45 2015-01-07 09:38 PM

以前在南部上國中的一位女同學,有天在台北與二妹在路上巧遇。她因小四起她的父母在賣豬肉,

她母親經常用花生仁燉豬腿肉給她吃,連湯也都要喝光。結果在國二時就擁有超豐滿碩大的胸部,

到台北後在時裝店內上班,後來就去拍某廠牌的的什麼『豐乳靈藥』。廣告真實性的判斷基本上要靠自己下功夫。

.

YaYa07 2015-01-08 01:24 AM

引用:

作者: mini (文章 2339168)
.....名人的話公信力較高
所以也要負相當的責任.....

那也該是政客先要對言行負責吧!!!
他X的!!!政客是言論免責
還有天理嗎???

a471 2015-01-08 10:34 A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39167)
我是很反對這種找藝人當替死鬼的惡法呀!!!

哪可能藝人自己要先檢驗產品的道理
產品有沒問題該是國家要有制度才對吧!!

廣告不過就是代言而已

藝人替廠商拍廣告時大致分以下二類~
1.來者不拒型,找我拍就拍只要價碼OK就好,致於廣告內容有無誇大不實不干我的事,
我有錢賺就好~~例如選過立委的藝人那家子

2.謹慎挑選型,經紀人出發點是不以賺錢為最高目的,會幫藝人篩選廣告工作內容,會
顧及自身形象、定位,經過審慎考慮盤算過後才決定是否簽約....例如天王天后等類型

法條是針對1類的藝人,第二類的藝人本身就會挑廣告內容,不會有錢就拍隨便亂接,
會愛惜羽毛。就像之前一位即目主持人拍的一支廣告後發生產品純度不足,藝人就挨
老婆罵~~你接那廣告也不會撐死,不拍那廣告你也不會餓死,現在廣告產品出包你
損失的形象比收入還多....

對廠商而言,他們也是很聰明的!~他們會佃佃斤兩找適合的對象來邀約,尤其是那種
來者不拒有錢就賺的泛名嘴類型,拍些阿里不達產品的廣告沒魚蝦也好...

a471 2015-01-08 10:37 A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39175)
那也該是政客先要對言行負責吧!!!
他X的!!!政客是言論免責
還有天理嗎???

應該這麼說~~~只要你上鏡頭有一堆麥克風堵在你面前的人,不分男女老幼
都該謹言慎行。...............某評論員說的"有話語權的人"

可惜台灣社會裡這種人通常都愛胡說八道的~~~懂的也說不懂的也講:on_22:

名嘴也有萬用型,什麼話題他都可以談~~~~想也知道都在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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