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史萊姆論壇 (http://forum.slime.com.tw/)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http://forum.slime.com.tw/f7.html)
-   -   12歲屁孩 高利貸勒索玩伴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78454.html)

lutunhsiang 2015-01-16 12:10 PM

12歲屁孩 高利貸勒索玩伴
 
【蔡進男╱基隆報導】小屁孩竟學大人放高利貸!基隆一名十二歲小屁孩,因不滿同社區十歲男童將他的羽毛球弄壞,索賠二十元不成,一個月後竟把欠款連本帶利漲了四百七十五倍,要求歸還九千五百元,還委託另名十三歲少年逼債,在臉書恐嚇「不快點還錢,就準備進醫院!」因受害男童家長堅持提告,警訊後已將索賠、討債的兩童依恐嚇取財罪嫌函送少年法庭。
警方調查,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張姓男童(十二歲),與小兩歲的鄭姓男童不僅念同校,也是同社區的玩伴,平時都玩在一起,也常到對方家裡串門子。去年十月,張童的羽毛球被鄭童不小心弄壞,氣得抱怨:「你把我的東西弄壞,要賠我二十元!」但鄭童不願賠錢。
張童因索討不到二十元,一個月後便把欠款連本帶利改為九千五百元,還找來同社區的十三歲高姓國一生幫忙催討,並答應讓他「分紅」。
還恐嚇「別討打」
兩人於是在臉書恐嚇「你是不是欠某個人九千五百元」、「如在這星期六前沒給,你就準備送醫院了,別討打!」鄭童不堪恐嚇,只好交出一百元,但仍被兩童追討「剩餘欠款」。
警方表示,鄭童父親上月在臉書上看到兒子被恐嚇,立刻報警,警方通知鄭童及高姓少年到案,高坦承幫忙討債,張童卻辯稱「只是跟他(鄭童)開玩笑!」並說鄭童給的一百元是「請吃早餐!」警方發現兩人家長都是上班族,家長都表示應是小孩間開玩笑,願向鄭父道歉,但鄭父堅持提告,警訊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恐嚇取財,將兩人函送少年法庭。
未滿14歲無刑責
律師沈崇廉表示,兩人因都未滿十四歲,在《刑法》上不會有刑責,但由於兩人已滿十二歲,法官可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對兩人施以保護管束、假日生活輔導或責付家長。
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陳麗如推測,張童最初可能是想解決鄭童弄壞羽球這個事件,只是用了錯誤方法,且十二歲孩童通常不會有高利貸或計算利息概念,可能是從家庭、學校、媒體、甚至網路吸收錯誤的資訊。
陳麗如建議,若孩童出現類似行為,應讓孩子學習解決摩擦與衝突,並藉機教育孩子法律觀念。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8E%A9%E4%BC%B4
========================

這麼可惡這麼不能夠原諒的青少年還需要判刑嗎?直接斬首最快讓其他整天逞凶鬥狠欺負

其他人的青少年知道犯下這種罪刑就是立即斬首沒有第二句話,這樣社會才會變好治安才

會變的更好

a471 2015-01-16 05:37 PM

英雄出少年ㄚ~~~警方要把這兩個傢伙的DNS指紋之類的先取好,將來可能升級成

江洋大盜等級搭擋...

YaYa07 2015-01-16 06:27 PM

一個高雄一個基隆
南北雙雄橫空出事了

看來不久九歲包娼包賭的故事都可以看見
咱們黑社會還真越掃越有看頭
這幾個縣市長真的是領導有方啦!!!
湯姆哥說說他們 - 才執政沒多久就如此
那再執政久一點還得了
趕快加緊腳步掃黑掃黃吧!!!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7:04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4,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