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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霸議員 追打警察
【綜合報導】囂張惡民代!雲林縣新科議員黃勝賢上月初當選才第3天,就因喝醉酒搭計程車和運將口角,被載到北港派出所,他不但毆傷運將,辱罵警員:「幹恁娘!龜兒子!」還邊飆罵邊拿瓶裝水砸向蒐證的女警,甚至追打警察,大鬧警所。警方事後卻噤若寒蟬,個個封口,不敢承認受辱;但檢方接獲檢舉,追查確有其事,正查辦黃勝賢妨害公務罪嫌。
昨《蘋果》向黃勝賢(48歲)查證,黃知道惡行紙包不住火,於是坦承酒後在派出所鬧事,還寫了一張道歉啟事,鞠躬道歉,表示當時酒後精神不濟,他已向司法機關坦承認錯,及向被辱警員道歉,保證以後絕不再涉同樣行為。 派出所所長遞一杯茶給黃,要他消消氣,被黃揮手拍掉,還追打警員嗆:「我一個對你們兩個,我議員不做了。」 還沒上任就先惹事 黃勝賢住北港鎮,曾當過北港鎮民代表,去年11月29日以無黨籍身分參選,首次當選雲林縣議員,12月1日他還沒正式上任,到嘉義市訪友,喝得醉醺醺,深夜搭計程車回家,因說不清楚地址,運將只好把他載到北港派出所求助。 值班警員見是新科議員,請黃到所內泡茶醒酒,黃醉得以為警方要辦他酒駕,竟在警所發飆,責怪運將為何把他載到派出所,跑到門口找運將理論,並朝對方臉上揮一拳,將運將眼角打到流血。 警員見狀忙將黃架開,請他到所長室休息,當時女警陳玉芬見他鬧事,持錄影器材蒐證,黃要女警不准拍,並拿起桌上瓶裝水扔去,女警嚇得閃身躲過;黃還大罵:「幹恁娘!龜兒子!」甚至嗆警:「我一個對你們兩個,我議員不做了。」所長吳奎成見狀遞上一杯茶希望他消消氣,卻被黃一把拍掉,還屢次要繞過辦公桌衝向前,追打其他警員,後來被多名警員攔下。 檢方查辦妨害公務 經所長等不斷安撫,黃才平息怒氣,警方將受傷運將送醫包紮,運將日前向警方控告黃勝賢傷害罪,警方將黃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黃隔天同意賠償運將27萬元,雙方達成和解。 檢方接獲此案,傳訊受害運將,得知黃勝賢囂張行徑,便訊問北港派出所警員詳情,但警員都低調說:「沒有啊!」或說自己不在場、不清楚;檢察官於是向警局督察室調閱當天派出所監視錄影畫面,證實黃不只幹譙警員,還涉嫌追打警員。檢方再傳兩名當天處理的警員詢問,但兩警仍吞吞吐吐表示黃沒有追打警察,等檢察官放監視影帶給他們看,兩警才承認。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彥暉表示,檢方發現確有警員受辱,於是主動查辦黃勝賢涉嫌妨害公務罪,目前已傳訊案發當天值勤警員,檢方昨開第一次偵查庭偵訊黃勝賢。 《蘋果》查證警噤聲 不過,《蘋果》昨到北港派出所查詢時,所內警員仍表示當時不在場、不清楚,不願承認。一名不願具名的警員私下說,這兩天有很多地方人士找女警陳玉芬。陳被問到此事時則說:「不方便回應,請向分局長官詢問。」 北港警分局長余鴻恩昨表示,黃勝賢確實有辱罵女警及丟礦泉水,但絕無動手打警員,如果有警員被打,他沒有力挺下屬,反而隱匿說謊,要求下屬不能說,他就不適任分局長。 黃勝賢昨受訪表示,他當下因喝醉不知道狀況,直到隔天才知打人,當時不曉得自己辱罵警員,他隨即和妻子向運將道歉,並包了2萬元紅包,對方提傷害告訴後,再透過調解會和對方達成和解。 「移送紀律委員會」 黃勝賢曾任一屆北港鎮民代表,後由其妻陳意如競選鎮代,去年底他參選縣議員,夫妻倆同時當選縣議員與鎮代。地方人士表示,黃勝賢交遊廣闊,喜好聚會,幾乎都喝到酩酊大醉才罷休,也因此常與人衝突,此次疑因剛當選縣議員,醉到忘形才會鬧事。 雲林檢方表示,傷害罪屬告訴乃論,最重可處6個月徒刑;至於妨害公務罪,對於執行職務公務員強暴脅迫者,最重可處3年徒刑;公然侮辱公務員,可處6月徒刑。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表示,議員若有脫序行為,會移送紀律委員會討論。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祕書長、前警大教授葉毓蘭表示,少數民代無法跳脫草莽風格,挾預算權及質詢權,或為自己私利私欲,動輒欺壓基層警員,實在荒謬又丟臉。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AD%A6%E5%AF%9F ======================= 說真的警察當下為何不上去壓制這位議員甚至直接押到拘留室等待移送法辦,今天你攻擊 警察在國外警察可以開槍制止了,說真的這位議員應該財產充公且判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 |
我不替議員感到悲哀....我替投給他的選民感到悲哀....什麼樣的貨色就選啥款的議員
:on_81: 割藍委的~~這款的要不要先割掉ㄚ~~~急診ㄚ! |
簡單來說就是他會替選民喬事情,
所以選民都投給他... 只要他能讓自己走後門, 鑽漏洞, 就投給他... 這不就是民主嗎, 民主的多數決, 就是多數人選擇對自己有利的人來【為自己喉舌】 |
我的看法和大家不同啦!!!
議員有多壞一點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警察如此被羞辱 居然都說沒有發生來掩飾 警察公然說謊做偽證 偽證是必須起訴且無法緩刑的 請問檢察官死到哪裡去了呢???? 公權力呢?? 警察都可以做不實供訴 那就請立委廢掉偽證這條法律吧!! 免得丟人現眼啦!!! |
引用:
那時以台灣人的健忘力... 話說刮人的鬍子先刮自己的 不知那些人是不是先去找三大醫生市長給割了 好交代一下 (不知誰的醫術高?一個耳邊吹口氣就醒了 一個噎咳魔讓你要死不了 一個傳染病沒在怕) |
西方的民主是建立在不信任個人品德上
所以不需要保證選上來的必須是完美無缺 而是有犯法違紀的必須被譴責調查 如果執法者都縱容不敢秉持正義法紀 那才是制度的崩潰混亂 只有警察才有權力偵辦 我們老百姓只能發發牢騷 最多在網路上聲援支持 為何柯P要公布說情的議員 就是要借助人民的力量 還有這個不是罷免的問題啦!! 而是要被調查起訴的罪刑 搞不懂依法行事呢 只要被判刑就不具備公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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