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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靈堂印訃聞詐死 嚇男友
檢方起訴指出,王玟晴(三十一歲)與消防隊員林坪翰(二十五歲)前年七月在復興鄉消防隊認識,因林男提供租屋處給王女落腳,兩人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但後來因財務糾紛鬧翻。
借錢不成揮刀砍人 王女多次借錢不成老羞成怒,去年四月二十三日晚上持刀砍傷林男左手臂,林男擔心再受害不願再與王女見面,並要求分手,沒想到王女以懷有身孕為由,要求林男每月付三萬元的撫養費,但因王女不願出示產檢的醫師證明,遭林男拒絕。 誆懷孕稱一屍兩命 王女心生不滿,去年六月間取得友人在醫院所做的親子鑑定報告書,擅自將受檢人竄改為「王玟晴之子」及「林坪翰」,再貼在自己臉書上,還故意公布林坪翰的服務單位、行動電話,並寫下「林坪翰要我把孩子拿掉,還好我沒去做人工流產!」 為了讓整個騙局更逼真,王女不僅印了假訃聞,還租靈堂擺設輓聯、靈位、花籃後,再拍照片連同假親子鑑定報告等全部po上網,再假冒堂妹的名義向民代、媒體投訴林男始亂終棄,害她上吊自殺,造成一屍兩命的悲劇。 還自製縣長贈花籃 但此事經媒體查證後,發現根本沒有王女的死亡紀錄,連假靈堂所擺設的桃園縣長吳志揚致贈花籃,都是王女自行偽造的。王女此舉已造成林男工作上嚴重困擾,林男最後只好提告維護名譽。 王女到案坦承變造友人的親子鑑定報告,但辯稱確實曾懷孕,是林男避不見面,才會出此下策。但因王女提不出懷孕證據,未獲採信,檢方昨仍依偽造文書、傷害等罪嫌將王女起訴。 仍在桃園縣消防局服務的林男昨僅透過同事低調說:「尊重司法機關的處理。」王女因聯絡不上,無法得知她對被起訴的說法。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0923/36101734/ ================== 這王小姐不知道靈堂是不能隨便擺設隨便弄得嗎?妳不是走在路上剛好人家在辦喪事經過那 還沒有話說,她不怕觸自己霉頭搞不好因此引來一些不乾淨的東西靠近嗎?我真的想不透這 位小姐在想什麼?? |
這好像很久 很久 很久以前的新聞了.....
我還以為有最新發展 結果還是舊聞 *** 總之,公主病不少 男女之間,還是要學會好聚好散 |
恩,還是不要假死會比較好喔,避免到時候弄巧成真,搞不好棺材被送去火化,要真是這樣可就完完了~"~:on_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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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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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呀!!!!
沒到影劇圈去混個道具班 真的是太浪費天賦才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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