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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仇錯殺人 男遭判無期徒刑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16日電)1名男子懷疑前妻與人有染,去年循地址到宜蘭找「小王」尋仇,卻不知門牌號碼已變,錯殺他人。法官審結後判處無期徒刑。
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1名家住嘉義市的60歲王姓男子在入獄期間,因妻子與1名男子外遇而離婚。王男在出獄後心有不甘,去年4月22日循著地址,前往宜蘭羅東「小王」家前埋伏,計劃持槍尋仇。 不料,因為當地門牌已整編過,1名30多歲陳姓男鐵工當晚返家時,突然遭王男誤認就是「小王」,身中兩槍,送醫後因傷重不治。 法官經審結後,依殺人罪將王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1040216 http://times.hinet.net/news/16095623?m=ch 60歲的老王也太糊塗了吧!!! 一個30多歲的男子會是搶走他老婆的人嗎?? 如此衝動無知, 真的該關起來別出來鬧事啦!!!! |
讓他參加自戕活動~~~:on_83::on_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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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戕不息!! 自戕不息!! 自戕不息!! (無限回音) :on_72: |
引用:
有安潔麗娜、摩根費李曼等......有一幕一顆子彈連環爆頭.... 建議法務部要多多舉辦收容人自強(戕)活動?!~~~ |
引用:
該收編到情報局為國效命呀!!! 至少該編入湯姆哥的小組做海外刺殺工作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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