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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被告茶葉 貪檢判無罪定讞
前台東地檢署檢察官林聖霖,為助遭依貪汙罪起訴的台東縣議會前總務莊馮翔脫罪,被控收受茶葉,為莊代寫刑事答辯狀,甚至蒞庭論告時為莊男變更起訴法條,換取認罪協商空間;最高法院認定,無法證明有對價關係,駁回上訴,判決林無罪確定。
法訓所41期結業的林男,因包攬訴訟案服刑1年半出獄後,又因任內利用職權協助性侵犯調閱被害女子的通聯紀錄,2年前遭最高法院依公務員圖利罪、登載不實罪,各判3年、1年2月確定,目前仍在監獄執行中,林也涉及多起不法,遭公懲會撤職。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4003116-260402 自食其果呀!!! 政客玩弄法律逃脫刑罰 如今也都適用於其他人物了 無對價關係 真他X的好用 政客都可以因此判無罪 那檢察官為何不能呢??? 無未定讞 我們國家又要賠他冤獄費用 甚至還要復職啦!!! |
貪污就是貪污 ... 賄選就是賄選 ... 竟然還有無價關係 ...
這是當初哪些王扒蛋立委搞的啊? 就跟「財產來源不說明罪」一樣,到底能不能有用,辦到啥米東西一樣? 竟然就這樣讓 014 簡單的脫罪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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